从文化的历时性看,文化由人类创造并随着人类的进步而创新。但是,如果我们将人类发展与成长的时间定格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即从其共时性来看,我们就会发现,这一特定时期的人类,在创造着文化的同时,又在极大的范围内和程度上,接受着来自前人的文化传统的规范和约束。无论是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人,都受到文化的制约。从一个人的成长历程看,一个处于儿童时期的人,其生命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其家庭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上。在他长大后,他所接受的多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教育与训练,使他学会了服从一些东西。人类就这样建立起了一个新的自造环境,反过来他又让自己的机体再适用于这一环境。
著名社会学家林登贝格认为,“文化可以被定义为是一套从社会活动中习得并传递的判断标准、信念、行为,以及因此出现的行为的习惯模式,和其物质的和象征意义上的产物”。因此,文化是“行为规范体系”,它规定人们行为应当是怎样的,他们的义务、责任、权利和特权。”从这一概念出发我们认为,对于后人或者现在的人来说,前人的文化成果是隐藏在一个族群生活方式之下潜在的观念系统、意义系统和规则系统,包含着特定时期和特定群体中存在的一些历史性和传承性的“通则”。这些文化的“成果”,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个“强加于人”的强制因素:
首先,既往的文化赋予了现实以意义,这种“意义”,既有思维层面的,也有行为层面的,但总体是呈群体性和弥漫性的态势展开的。由文化所赋予特殊意义的思维、行为乃至物质性外部特征,逐步成为一种习惯。任何一个人都在社会关系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只属于他的地位,他的认识能力、精神和审美需要取决于社会环境。对于一个依附于一行群体的个人来说,对于群体的习惯,在大多数时候是抱着肯定态度的,同时也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方式向族群的道德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传统态度靠近。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一种文化中的绝大多数的人需要去做“适合做的事”,文化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对既有环境的适应方式。
其次,在社会实践中,社会系统通过对人施加影响,完成了人的社会化。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它的一套行为模式,各个社会、各个时代都要以它自己的模式对存在于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施加影响,使他成为一个合乎社会规范、合乎社会要求的人,使他能够按照社会行为规范来行动。因此,一个人从小到大学习社会行为模式,或者行为规范,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被诱导着去适应所处的社会和群体的规范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人的社会化过程,弥漫着广泛的文化因子,充溢着深刻的文化特质。首先,从内容上来说,个人社会化就是一个社会的文化教化过程。无论什么类型的个人社会化过程,都是特定的文化遗产的传递和内化过程。无论从理论事实,还是从历史实践的演进看,个人一般来说,不可能随意地选择文化环境。其次,从方式上来说,个人社会化就是木人被动接受和能动选择社会的文化规范和准则的统一过程。
最后,从结果上来说,个人社会化就是个人获得人格和自我、培养社会角色以及实现社会文化转移,完成世代交替的统一过程。同时,作为特定族群中的个体,一个人总是要不同程度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而无论在怎样的生产力状况下,社会实践活动都是群体性的和进行分工协作的。在实践的分工与协作中,人需要学习协作的方式,而这些方式就很可能是一种前人传承下来的、为现实的大部分人接受的“文化模式”。同时,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文化模式又往往以各种成型的或不成型的制度体现出来。
当然,需要交代的是,文化对人的塑造过程,并不是人类的无奈和“痛苦”之处,而恰巧是人类进步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人在创造了文化的同时,也在由自发到自觉地以文化创造着自己,不仅我们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创造了我们。
人类行为与文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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