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交易规则
《视频;股指期货及投资者保护的法律问题》
活动主题:股指期货及投资者保护的法律问题
嘉宾主持:宋一欣——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期嘉宾:张国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研究员
曲 峰——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活动内容:1.普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面临的风险
2.目前市场监管及交易规则中如何体现投资者保护
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如何体现三公原则
4.股指期货中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内容
活动时间:2010年6月28日(周一)上午10:00—11:00
各位证券时报网友,大家好!
宋一欣:各位证券时报的读者、各位证券时报网论坛的网友,今天举办一场证券时报论坛的视频节目。这个节目的内容是股指期货以及投资者法律保护问题。我是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今天的两位嘉宾:一位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研究员张国炎教授,他是我国最早研究期货法律的老前辈了;第二位是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曲峰律师,他今年写了一本《期货法律实务指南》的法律专业书。今天请两位嘉宾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 2010-06-28 10:32:55
张国炎:大家上午好! 2010-06-28 10:33:33
曲峰:各位网友好! 2010-06-28 10:33:45
宋一欣:大家知道股指期货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事物,从今年4月份到现在也就是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有不少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比如证监会要求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定了两个规章,一个是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还有一个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比如关于中国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等一系列法律制度,这些制度构成股指期货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基本框架。 2010-06-28 10:34:03
宋一欣:前几天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举行了一次股指期货法律问题研讨会,在这个研讨会上两位嘉宾也做了精彩发言。今天讨论的内容大概有四个方面:
一、普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面临的风险;二、目前市场监管及交易规则中如何体现投资者的保护问题;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怎么体现三公原则的;四、股指期货中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各个方面是什么样的。
各位网友、各位读者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网上的方式向大家提问,我们在一个小时的时候内尽量安排嘉宾对大家的问题做出回答。 2010-06-28 10:35:42
一、普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面临的风险;二、目前市场监管及交易规则中如何体现投资者的保护问题;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怎么体现三公原则的;四、股指期货中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各个方面是什么样的。
各位网友、各位读者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网上的方式向大家提问,我们在一个小时的时候内尽量安排嘉宾对大家的问题做出回答。 2010-06-28 10:35:42
张国炎:关于普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面临的风险有好几类:第一是交易风险,有的投资者把股指期货当做证券股票来做,这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做股票的话你可以把股票永远放在那边,它不会永远亏损,如果期货没有及时补仓或补充资金会强行平仓,这是交易风险,所以不能把股指期货当做证券期货来做,这是第一个风险。第二是资金风险,做股指期货必须要有资金实力,如果仅仅用几万块钱去做,而没有补充资金,尤其是追加保证金的时候没有这笔资金就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这也是一种会产生的交易风险;第三种风险,你的权利受到侵权不知道通过哪一种途经保护自己,这也是一种风险。我认为普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这三种。 2010-06-28 10:38:49
曲峰:就张老师谈到的风险我补充一些我的观点,张老师讲的风险是比较明显突出的三个风险。我谈一个法律风险是需要投资者必须关注的,他选择的期货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期货公司和他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当中是否对投资者蕴藏了相应的法律风险和隐患,包括期货公司对投资者是否可能会形成违约或侵权行为,这些都可能投资者的法律风险所在。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普通投资者面临被强行平仓情况下产生的风险,我们简称“强平风险”。强行平仓风险有点复杂,如果期货公司对投资者的仓位进行强行平仓的话需要有依据,这个依据有时候来自法律规定,有时候来自于合同的规定,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强行平仓的风险相对有点复杂,并且需要十分注意。 2010-06-28 10:39:08
第二个问题,普通投资者面临被强行平仓情况下产生的风险,我们简称“强平风险”。强行平仓风险有点复杂,如果期货公司对投资者的仓位进行强行平仓的话需要有依据,这个依据有时候来自法律规定,有时候来自于合同的规定,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强行平仓的风险相对有点复杂,并且需要十分注意。 2010-06-28 10:39:08
曲峰:还有几个风险我补充一下,投资者持仓过程中面临的暴仓风险,这是他预见不到的,比如资金不足、预见不及时或证券市场出现系统性的突发风险,这就是暴仓风险,对投资者来说不要满仓操作,防止暴仓风险主要的就是不要满仓操作。还有一个风险叫到期风险,股指期货和股票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股票是具有投资属性的是一种法律投资凭证的一个东西,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长期持有,甚至可以留给自己的后代继承,都没问题。可是股指期货本身是一份合约,它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在到期之后面临现金交割的问题,不能长期持有,对投资者来说持有股指期货不能像股票一样留仓甚至留很久,这是到期风险,这是投资者在交易当中必须注意的。 2010-06-28 10:40:50
宋一欣:这有点像权证。 2010-06-28 10:41:00
曲峰:跟权证有点像。 2010-06-28 10:41:09
宋一欣:不能留仓跟权证有点像。 2010-06-28 10:41:18
曲峰:权证有点像期权,期货跟期权本身有点区别。 2010-06-28 10:41:36
宋一欣:曲律师讲到强行平仓的风险,在期货里强行平仓是一个很受关注的问题,有期货以后一直是最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一个关于审理期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5年关于审理期货案件座谈会的纪要。据你的理解和判断,股指期货出来以后相对于强制平仓的法律风险司法解释是不是面临新的修订? 2010-06-28 10:42:44
曲峰:强行平仓的风险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对于强行平仓的条件尤其在执行强行平仓的过程中越来越严格、越来越严谨,无论是交易所还是期货公司,在执行上都提供了越来越高的难度,向他们提出了挑战。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在股指期货的强行平仓比传统商品期货中的强行平仓更复杂。为什么?因为股指期货当中的强行平仓在于股指期货对于时间的敏感性、对于任何一个信息的敏感性,在波动上都会反应的非常剧烈、非常明显。而这样一个时间的敏感性和价格信息的敏感性使得它的波动比商品期货还要复杂。 2010-06-28 10:42:59
曲峰:这样一个波动马上可能触及了约定的强平条件或交易所规定的强平条件,这种复杂条件下计算机严格执行的系统都要高于原来商品期货的交易系统。对投资者来说强行平仓是一把双刃剑,对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来说是防范风险的措施,对于投资者来说防的是投资者钱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强平,两者通过这个制度对立,防范的是整个期货市场的风险。
2010-06-28 10:43:57
2010-06-28 10:43:57
张国炎:我再补充一下,在股指期货保证金上定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交易所对会员定的比例比如是15%或13%,但到了期货公司以后肯定会加3%或2%手续费,这个比例肯定比交易所高。投资者投资过程中不能完全盯住交易所的保证金比例,应该考虑与期货公司在合同上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这是非常重要的,否则没法预计了。 2010-06-28 10:45:01
曲峰:张老师说的对,期货公司要在交易加一定平仓条件,把这个比例加到了投资者的头上,这是他防范中间环节的一个重要措施。 2010-06-28 10:45:14
宋一欣:您觉得司法解释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改呢? 2010-06-28 10:45:23
张国炎:继续完善是有可能性的,如果真正在股指期货交易当中出现问题的话原先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使用。 2010-06-28 10:45:41
宋一欣:基本上法律关系各个方面还是符合的。 2010-06-28 10:45:48
张国炎:最高人民法院原先对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的解释还是比较科学、比较合理的。 2010-06-28 10:45:59
曲峰:对强行平仓的法律关系和相应制度的解读和相应规定还是比较到位的,至今去解读还是比较完整的。只是对于股指期货更高的要求,对时间、信息的敏感性要求更多体现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未见得通过司法解释细化它。 2010-06-28 10:46:44
宋一欣:今后纠纷还是完全可以用现有的司法解释。 2010-06-28 10:46:53
张国炎:现有的司法解释完全可以。 2010-06-28 10:47:06
曲峰:强行平仓成为期货和股指期货当中主要的纠纷之一。 2010-06-28 10:47:16
宋一欣: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诉讼案例? 2010-06-28 10:47:23
曲峰:对。 2010-06-28 10:47:33
张国炎:补充的话有融资融券的问题,这方面还是需要完善的。 2010-06-28 10:48:07
宋一欣:是股指期货里的融资融券问题? 2010-06-28 10:48:16
张国炎:对的。 2010-06-28 10:48:29
宋一欣:这个司法解释上还是比较缺乏。 2010-06-28 10:48:38
张国炎:到目前都没有。 2010-06-28 10:48:47
曲峰:对这个司法解释来说时间节点相对滞后,是2003年出来的,股指期货出现的新的司法制度没有出现,比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套期保值的额度申请制度、IB制度,从这几个方面来说司法制度相对滞后,需要进行一些补充和修订,这是必要的。但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的很多原理是相似的。 2010-06-28 10:48:56
宋一欣:融资融券的问题期货没有规定、证券也没有规定,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院也需要在新的市场和制度形势下适时完善原有的证券和期货包括股指期货的法律制度。 2010-06-28 10:49:06
曲峰:融资融券首先融入了一个法律关系是什么呢?就是融资人和借资人之间是一个借贷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无论你借的是钱还是券,最终都要用于市场、二级市场、股票市场,多一个法律环节在里边就多了一重法律风险。 2010-06-28 10:49:55
张国炎:多了一个当事人、多一层法律关系。 2010-06-28 10:50:09
宋一欣:曲律师,你写了这么一本书,找了不少资料,国外对于股指期货纠纷的案例有什么可以介绍的? 2010-06-28 10:50:18
曲峰:股指期货在投资者层面的纠纷上不凸显。存在什么样的情况呢?日本有一个案例,是期货公司在下达交易指令环节当中出现了操作错误,造成市场当中瞬间大量股票的涨停,这种情况会造成一些投资者的损失。但这种情况涉及的投资者会比较多,产生的风险涉众,比如有两千个投资者,具体的情况我们也不是十分了解。 2010-06-28 10:50:35
宋一欣:介绍的并不是很细。 2010-06-28 10:50:43
张国炎:最近美国证券市场有一个股票一下涨上去、一下跌下来,同样在期货市场也有这个股票的。现在美国期货管理委员会对这个案子还在进行调查,因为股市里一下上去、一下下来,其实期货也是影响证券指数的。所以美国期监会也在进行调查,估计会对此进行处理的。 2010-06-28 10:51:51
曲峰:单纯对股指期货来说,因为股指期货发生法律纠纷的概率不是很高,我们国家还有一个缺失的是个股期货,国外比如香港或其他国家都会有单独每一只股票的期货,每一只股票期货跟上市公司的联系会更紧密,这样一个单独个股期货的交易当中可能蕴藏的隐患复杂性多一些,从宏观层面到了微观层面,这是可能的。 2010-06-28 10:52:07
曲峰:权证相当于证券衍生出来的衍生品,它就是期权类的产品。而且我们中国市场是分开的,期权在证券市场交易,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未来如果有了个股期货,个股期货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还是中金所交易,目前还不知道,但其实两个交易所都是可以交易的。 2010-06-28 10:53:26
宋一欣:因为体制的问题。 2010-06-28 10:54:03
张国炎:联网很快的。 2010-06-28 10:54:12
宋一欣:我注意到股指期货出来以后连带出了一个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问题,张老师,过去在所有证券或期货里都不是很强调适当性的问题,这次特别把适当性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来谈,你觉得适当性对股指期货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的制度建设有什么重要作用? 2010-06-28 10:54:21
张国炎:其实这也是保护投资者的一个机制,这个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投资人必须要有这种意识或者对股指期货交易的知识面必须进行了解;二、资金能力,如果没有资金能力,比如现在提高到50万,设置了一个高门槛,防止你因为资金不足导致风险更大,防止你的亏损,这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三、风险承受能力,期货市场说到底就是一种赌博,它是合法的赌博,适当性出台以后必须进行适当的投资,如果你把所有财产投下去,这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是很大的。现在的适当性制度要求你必须有这个能力。中金所在网站上都有这些规定,以后证监会的网上估计会开出学习板块,你自己去学习,就好像驾驶员考证一样的,考了多少分数或及格以后才能落实,我认为这个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0-06-28 10:55:38
曲峰:监管部门把这个制度用一句话来概括定位是“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或者由适当的投资者介入这种高风险产品”,不建议所有的投资者都介入,所以设置了高门槛。这种制度不是中国独创的,国外有相应的投资者门槛制度。 2010-06-28 10:56:55
张国炎:美国早就有这种制度。 2010-06-28 10:57:03
曲峰:美国私募股权制度上对于私募股权的基金交易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成为所有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每个人的投资比例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且投资者的涉众性在100以下。 2010-06-28 10:57:21
张国炎:《美国期货交易法》里也有这种规定,有的是100万、有的是50万,没有这个资金就不要到这个市场交易。 2010-06-28 10:58:13
曲峰:这个制度是维护市场稳定的一个主要方式,设定了投资者门槛某种意义上也是在保护投资者。
2010-06-28 10:58:29
2010-06-28 10:58:29
宋一欣:有个网友说适当性制度实际上是限制了一部分人投资股指期货的权利。
2010-06-28 10:58:37
2010-06-28 10:58:37
曲峰:是的,更多不是叫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而是维护市场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一种制度。 2010-06-28 10:58:48
宋一欣:我觉得实际上也是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些资金太小的人风控能力很差,进来以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维权。
2010-06-28 10:58:57
2010-06-28 10:58:57
曲峰:一个是风控能力,一个是承受风险的能力也是比较弱的,期货是一个小众市场,并不是鼓励大众都来参与的市场。 2010-06-28 10:59:09
宋一欣:所以被需要大家都来做的很热闹。 2010-06-28 10:59:15
曲峰:从保护投资者制度上我补充一点,我们中国真有一个完全是出于保护投资者角度的制度,叫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证监会曾经出过一个38号文,叫《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 2010-06-28 10:59:34
张国炎:在香港有专门为人家做期货的评估公司,你要做期货先到评估公司评估一下,你现在可以做多少手期货、做哪一种期货,他给你进行评估和咨询。每个人都想去做的话风险很大,因为资金实力不了解,你有100万他说你投资10万,慢慢追加保证金投资下去,最高不可以超过50%,有这种机制,其实也是保护投资者。 2010-06-28 10:59:59
曲峰:期货投资者或期货交易者本身资金有多少并不是最主要的,也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期货交易者对于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程度不知道或者预期不到,这是最可怕的。他以为他投进去的钱怎么样也会剩一些出来,不是的,期货市场可能会赔光的,这是比较严重的问题。 2010-06-28 11:00:08
张国炎:其实期货市场里就是靠资金实力,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说中国的中航油和中储公司,一个在新加坡、一个在伦敦,这两家公司最后和美国的一些基金对赌,资金势力大的航空母舰来了以后就把小的帆船吃掉了。 2010-06-28 11:00:26
曲峰:散户投资者一定要注意一个定位,参与期货的交易并不是套利的,也没有现货背景,也不是套期保值的,做的是纯投机的。 2010-06-28 11:00:43
宋一欣:我的理解做股票做亏了,除了上市公司破产清算一般情况下股票还在,你至少还有心理安慰。 2010-06-28 11:02:37
曲峰:你是有财产权利的。 2010-06-28 11:02:44
宋一欣:做期权的话只要不到期那这个东西也在。期货和股指期货就不一样了,说不定哪一天一暴仓就全没了,所以这个市场是要胆子比较大的人去做,保守的人绝对不能做这个事情。
2010-06-28 11:02:51
2010-06-28 11:02:51
张国炎:我补充一下,我有一个朋友拿了20万到金属期货交易所去交易,20分钟以后就出来了,我说你怎么出来了,他说没有了。 2010-06-28 11:02:59
曲峰:而且期货是双向交易,以商品期货为例,买入一手期货合约,到期以后对应的标的物财产,比如是金属或玉米;股指期货是没有财产权的,最终是现金交割,最终交给你的不是股票,结算掉了。 2010-06-28 11:03:07
宋一欣:相对于期货来说,商品期货最终还能拿到点东西,还能交割,股指期货就变现金了。 2010-06-28 11:05:15
曲峰:现金结算交割掉了,如果资金数额是负的话还要负担债务的。 2010-06-28 11:05:26
宋一欣:很多人做着做着就变负翁了,不是富裕的富,是负债的负。刚才曲律师讲到投资者基金的管理办法,我念一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是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控制不利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的事,补偿投资者损失的保障基金。期货公司出问题的时候再进行保障,这个保障实际上是很有限的,而且在这个管理办法里讲到,因为市场买卖或期货波动造成的亏损是不管的,要求你有足够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去做。做股票心脏要好,做期货也要好,做股指期货要好上加好。我开个玩笑,做股指期货的人是不是体检一下,心脏不好的人不要去做,应该放入适当性原则里去。 2010-06-28 11:05:37
曲峰:我认为这个制度还是事后救济的制度,并不是事前防范制度,说到事前防范制度我补充两个,是真正维护投资者权益或者制度本身职能之一是维护权益的。一是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一是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制度,这两个制度里的核心内容之一都包含了维护投资者权益。 2010-06-28 11:06:33
宋一欣:我有不同的看法,基金公司做了那么多风控官作用都不太大。 2010-06-28 11:06:57
曲峰:某种意义上是这样的,但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效仿了国外制度,像在期货公司层面的独立董事除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还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期货公司也没什么中小股东,很多是券商百分之百控股的公司。 2010-06-28 11:07:10
宋一欣:外来的经验在中国有时候不一定完全适应,中国还是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重点机构证监会都应该派个人监督一下可能效果会好一点。 2010-06-28 11:07:27
张国炎:保护投资者的立法方面,比如《期货管理交易条例》及证监会制定的一系列规范,还有期货交易所内部制定的章程、交易规则、细则、结算规则等等,制定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普通投资者我们说是散户或小户,法律也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限制内幕交易、限制操纵市场,还有就是防止过度投机。现在法律上都有立法的,而且交易所也好,哪怕是期货公司都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 2010-06-28 11:07:37
曲峰:在这个问题上我补充一点,对于投资者的保护从监管的态度上不要过于监管或者过于谨慎监管,应该适度放给交易所或行业自律管理,自律管理可能弱化强行监管或强势监管的态势。对市场自由化或市场化运作是好的。比如前面市场很关注的一个点,就是股指期货日内高频交易的问题,从监管层的角度觉得这个事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高度监管,甚至要研究对策如何做,但如果限制交易者的日内交易频率是不是限制了交易者的交易权利。 2010-06-28 11:08:26
宋一欣:这个问题换一个角度来说,高频交易如果对市场产生不良影响的话,这种限制也是合理的,问题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2010-06-28 11:09:11
2010-06-28 11:09:11
曲峰:我个人认为高频交易可以适度扼制,但不应该限制,毕竟有交易权利。而且平等股指期货的交易是体现股指期货流动性和体现市场热度的一个最好方式。 2010-06-28 11:09:20
宋一欣:海外市场对高频交易是怎么看的? 2010-06-28 11:09:26
张国炎:我认为还是分两方面:一是投资者本身,比如我是散户拼命交易,一天交易几十次,反正是T+0就反复交易;二是在国外斗量交易或过量交易,一个经纪公司或期货公司,我们觉得形势好了赶快交易,拼命鼓励你一次一次进行交易,他的目的就是拿佣金,交易越多佣金就拿的越多,我认为这方面应该受到限制,而且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交易所也好、期货公司也好、证监会也好,我认为对这种行为应该进行查处。 2010-06-28 11:10:39
宋一欣:T+0正常条件下不让人家交易总讲不过去。 2010-06-28 11:10:57
张国炎:个人交易没问题的,为了拿佣金引诱交易的情况下要进行限制。 2010-06-28 11:11:06
曲峰:我补充一个我的观点,在股指期货或期货交易市场里存在一个什么问题呢?叫做程序化交易或者叫做城市化交易,这是一种非常成熟的交易方式,就是勇于计算机设定好程序,只要出现套利利差马上交易一次,可能是在5秒钟或1分钟之内完成的,可以是期限套利,也可以是期货不同月份比如5月份和9月份之间的套利,不管哪种套利都是用计算机设计好的。目前国内有的期货公司在研发这种软件,套利就是计算机的,而且计算机体现的就是高频一天之内无数次的。 2010-06-28 11:13:26
张国炎:这样一个机制或软件,作为期货公司肯定会告诉你我有这个软件,你要用可能就是高频交易,一天会发生好几次交易。信息是让你了解的,风险是及时给你让你全部了解的。我刚才说的过路化交易就是欺负弱者,鼓励或引诱你交易,带有一定欺诈性的。 2010-06-28 11:13:35
宋一欣:监管部门也好,市场监管机构也好也就是交易所,要区分经过风险提示的套利行为和没有经过风险提示的带有引诱性的欺诈应该有所区别。 2010-06-28 11:13:43
张国炎:全球期货方面的立法宗旨是三个方面:一是防止欺诈;二是防止内幕交易;三是防止操纵市场。所有立法都是围绕这三个方面、三个要素立法的。 2010-06-28 11:13:55
曲峰:对于套利这个说法,目前的监管只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如果从事套利交易的要进行申报,对于非基金类的其他私募基金或个人投资者真用自己的软件程序化交易没办法对你进行监管,这个软件可能是期货公司提供的,也可能是他自己在市场其他地方买到的。 2010-06-28 11:14:12
宋一欣:我觉得申报是对的。 2010-06-28 11:14:30
张国炎:大户申报是制度。 2010-06-28 11:15:07
宋一欣:有一个提示,进行高频交易的如果在这个帐号里是合法的,因为申报了,如果不申报我觉得可能有问题。 2010-06-28 11:15:14
曲峰:我个人观点上跟二位不太完全一致,我认为高频交易不是特别大的问题,某种意义上套利或者叫套期保值交易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而期货市场的风险并不能被消灭。他要转移的风险转移给谁呢?转移给风险喜好者。风险喜好者又是谁呢?就是那些从事套利和投机的人,他们承接了投机的风险,当然也伴随着投机的机会。只有这样期货市场才是完整的。 2010-06-28 11:15:22
张国炎:我们刚才讲的套利也好、防止过度交易也好、防止高频率交易也好,在法律上已经设置了好几个机制,比如大户报告制度、帐户分离,现在还有资产托管制度,现在除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外,在刑法上面也有一个限制,比如说防止操纵证券市场,还有一个是防止内幕交易,这么多制度设立好以后提供了这样一个法律环境。在这样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下如果正常进行交易是完全可以得到保障的,哪怕是高频,我认为这样高频也是合法的。 2010-06-28 11:16:30
曲峰:问题是对高频交易怎么看,从中金所关注高频交易这个事以来,市场在高频交易的热度上确实有所下降,自律管理层面确实起到了扼制高频交易的效果。还有一个导致高频交易的原因,股指期货开创初期套利空间比较大,存在套利机会,使得交易活跃。还有一个促成的原因是初期的手续费比较低,这可能也是导致高频交易的原因之一。 2010-06-28 11:17:27
张国炎:是没办法限制高频交易的,除非分上午一结、下午一结,就是你一天可以交易量次,那样可以。如果这方面没有限制一天交易四五次是很正常的,因为是T+0。 2010-06-28 11:17:55
曲峰:我们中国的问题是什么呢?交易总量和持仓总量比非常悬殊,最高几乎达到10:1,大量的交易者根本不留仓过夜,也没有持仓,所以这些投资者都是投机,根本不是做套保,只有做套保的才会留仓,这是问题的核心。 2010-06-28 11:18:20
张国炎:作为投资者我要考虑高频交易的问题,就是不是留仓。现在大户交易者不敢留仓,大的机构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的时候也不敢留仓,散户为什么要留呢,要赶快跑呀。 2010-06-28 11:20:51
曲峰:当天获利当天就出来。 2010-06-28 11:20:59
宋一欣:今后股指期货的管理应该是受《期货法》的管理范围。我记得张老师参加过《期货法》的多次讨论,现在中国的《期货法》进展到什么状态? 2010-06-28 11:21:07
张国炎:现在好像是第六版、第七版了,放到人大有两次正规讨论了,不算其他小规模的讨论。 2010-06-28 11:21:21
曲峰:上了两次人大会。 2010-06-28 11:21:40
张国炎:可能也是为了考虑股指期货推出以后立法怎么完善,所以股指期货推出以后中金所仿真交易也经过一段时间,积累了一些经验,监管者也看出市场风险,包括高频交易、包括投资者,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有了。再接下去我认为期货交易法通过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2010-06-28 11:21:50
曲峰:从我们国家来说《期货法》应该尽快或及早出台,其他单行的法律比如《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银行法》,金融独立体系的法规基本建立健全,而期货这块还是由国务院条例主导期货行业。虽然条例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除了期货和约以外还规定了期权合约,除了商品期货以外还规定到了金融期货,但毕竟层级不够,对未来的发展是不足以远瞻。
2010-06-28 11:22:10
2010-06-28 11:22:10
曲峰:我们呼吁尽快出台,国际上很多国家是以《期货法》立法先行带动期货市场,新加坡就是这样,香港也是先立法,台湾地区也是先立了《期货法》,包括韩国也是这样。 2010-06-28 11:23:50
宋一欣:我们应该呼吁《期货法》早日制定出来,关于股指期货的东西规则的稍微原则一点,国务院或证监会制定相关条例时可以制定的详细一点。 2010-06-28 11:23:57
曲峰:我刚才说到了条例的前瞻性,虽然有但不足以远瞻,如果出现国债期货或人民币汇率期货,这个条例就不足以支撑了,因为这个条例里一定是没有的。 2010-06-28 11:24:10
宋一欣:所以期货法对金融衍生产品都要做出原则性规定。 2010-06-28 11:24:18
曲峰:要有远瞻性。 2010-06-28 11:24:26
张国炎:不一定是原则性的,很多细化的也可以,因为国外的经验很多了,我们的市场也有经验,学理上提供的经验也很多,可以规定比较细化的期货交易法。 2010-06-28 11:24:39
曲峰:期货交易环节、结算环节、交割环节应该还要系统化一点。 2010-06-28 11:24:48
张国炎:资本市场的立法或者金融体系的立法,就缺一个期货法,其他的基本都有了。 2010-06-28 11:25:04
宋一欣:期货大起大落很厉害,整顿的很厉害,股指期货也是隔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中金所的体制理了很长时间才理顺,客观上制约期货制度的完善。相对来说,中国资本市场里对期货的认知程度、经验程度相对来说比证券行业低。 2010-06-28 11:25:12
曲峰:要有张老师、宋律师这样人的声音。期货出台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指引上,在讨论稿出台的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不叫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叫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就是说把股指期货解读为一个投资产品,而其中至少七八处都用到“投资”字眼,这个讨论意见稿最终审核讨论之后把所有“投资”改成了“交易”,定性不一样,股指期货并没有投资属性,不像股票一样长期持有可以代表凭证的,定义股指期货是交易的说法比较准确,而不是投资的说法。 2010-06-28 11:26:36
张国炎:我自己没有交易过,但我看了国外立法,比如说英国的金融法,它对交易期货规定为属于投资,它这个投资和你刚才讲的投资的确不一样,到底用投资还是用交易,在理论上经过很长时间的探讨,最后定性为是一种投资。为什么? 2010-06-28 11:26:48
曲峰:或者向一般投资者选择投资跟交易的区别,避免投资者误导。 2010-06-28 11:27:35
宋一欣:时间关系,最后请两位嘉宾对各位网友的提问做一个简单的解答。有个网友提出说如何理解强行平仓的风险,刚才曲律师已经介绍过了。另一位网友说,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分别有什么风险? 2010-06-28 11:27:56
曲峰:股指期货的风险刚才已经谈的差不多了,融资融券的风险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办法逐一理出所有风险,先说融资融券跟股指期货最相近的一点,融资融券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因为股指期货的杠杆属性比较高,融资融券的杠杆属性比较低,但仍然存在杠杆效应,你只要用50%甚至50%以下的钱就可以做百分之百的事,这是最主要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杠杆效应会伴随着杠杆风险,这是最主要的问题。 2010-06-28 11:29:37
张国炎:做股指期货肯定是买方向,这个方向如果买对了,借来的钱对了就盈利了。如果方向做错了,借来的钱到时就输了,这是很重要的,这与做证券是不一样的。 2010-06-28 11:29:48
曲峰:融资融券跟期货一样有一个开仓和平仓,融资融券有借有还,借钱还钱,借券还券。 2010-06-28 11:29:59
张国炎:借的东西也好,买的东西也好,必须支持自己的方向,如果支持错了就可能发生亏损。 2010-06-28 11:30:16
宋一欣:买证券实际上是买上市公司的盈利,买期货、股指期货、期权实际上是买方向。这个方向的好坏和产品交易所没有关系,总是有一方进有一方出。还有一位网友提出,怎么看乌龙指?就是点错的盘,比如交易1300万加两个零。 2010-06-28 11:30:31
曲峰:乌龙指一定是行为人负责,谁做错了谁负责,如果是投资人的指令错了自己负责,你的指令对了期货公司弄错了期货公司承担,交易所弄错了交易所承担。 2010-06-28 11:30:47
宋一欣:其他公司因为乌龙指造成过量交易,对其他投资者来说可以得到什么户呢? 2010-06-28 11:31:00
曲峰: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来讲,如果是一个比较大的宏观事件交易所或监管层介入这个事肯定有宏观上的说法,比如说国债期货因为三二七最后几分钟就无效了,这是宏观方面。微观方面就看合同约定,是谁违约,是不是触犯了你的权益。 2010-06-28 11:33:15
张国炎:本来期货交易里设定了涨停板和跌停板,它是及时给你成交的,现在是什么价格,打错了也没问题,就是即时价格。这个乌龙指和美国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乌龙指是两回事,大批量交易和我们现在出现的小规模乌龙指相比我们这个影响不会很大的。 2010-06-28 11:33:23
宋一欣:还有一位网友提出,个股期货存在什么样的法律风险?现在我们还没有。 2010-06-28 11:33:31
张国炎:个股期货作美国是交易单支股票的期货,很容易造成操纵个股市场,比如我可以操纵单支股票,也可以操纵单支股票期货或期权,容易造成内幕交易。 2010-06-28 11:33:57
宋一欣:对监管部门的要求怎么样? 2010-06-28 11:34:03
张国炎:对监管部门的要求更高。 2010-06-28 11:34:10
曲峰:除了股指期货的风险全都有以外,还有自己特定的风险。 2010-06-28 11:34:20
张国炎:现在股指里有几大板块,比如银行股、房地产股,各个股板块都是分散的,以前工商银行出来的时候它就变成航空母舰。我个人认为在一个板块里最好多几个航空母舰,这样一个公司操纵一个板块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2010-06-28 11:34:28
宋一欣:还有一个网友提出,仿真交易可不可以推广到股票上面? 2010-06-28 11:34:45
张国炎:这应该可以。 2010-06-28 11:35:46
曲峰:这应该可以,中国在未来的期货和期权品种的增设上有很大空间,股指期货除了沪深300以外的180期货,也可能有500期货,还可能有迷你期货或股指期权,一旦投资者懂了期货所在品种会越来越多,投资机会会越来越多。 2010-06-28 11:35:54
张国炎:与其让法律或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还不如投资者自己保护自己,自己了解更多亏损可能越来越少。所以必须让自己从理论上养成一种习惯,不要好赌或斗量交易、高频交易。 2010-06-28 11:36:04
宋一欣:大家都说中国人的赌性很强。 2010-06-28 11:36:12
张国炎:华人的赌性很强,这个方面一定要改的。 2010-06-28 11:36:30
宋一欣:最后请两位嘉宾做一个简短的小结。 2010-06-28 11:36:39
曲峰:我想跟各位投资者、各位网友说的话,就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要有风险意识,这是首要前提,但不要把风险想的那么可怕,只要做到计划你的交易、交易你的计划,你就会做的非常好。 2010-06-28 11:36:47
张国炎:我们不可以单方面的阅读法律或理解法律,应该综合性考虑法律体制或整个法律体系。全面了解法律以后才可以真正的保护自己。谢谢大家。 2010-06-28 11:36:57
宋一欣:谢谢两位嘉宾,谢谢各位网友、各位读者,今天的论坛到此结束。谢谢! 2010-06-28 11: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