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条环保新闻,“环保厅八次整改令成空文 湖南重罚耒阳市”,是一件好事,却让人无法高兴起来。环保厅算什么?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环保局、衡阳市监察局又能拿我耒阳市怎么样?
我们看看事情原由,“湖南省环保厅分别于2009年9月和今年5月致函衡阳市人民政府,建议对耒阳市遥田镇隐患企业采取整治措施。按照此建议,2009年10月以来,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环保局、衡阳市监察局等先后8次发文,要求耒阳市对所属遥田镇多家非法企业实施淘汰关闭,但均未得到有效执行。”
我们再看看是怎样的处理,“湖南省环保厅21日透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环保厅向全省通报了对耒阳市的处理决定:暂停耒阳市除环境治理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评价审批,暂停安排耒阳市环保专项资金,并由湖南省主管副省长约谈耒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据了解,这是湖南省迄今为止对县级政府作出的最严厉环境处罚。”
处罚重吗?一点也不重!停止审批项目、暂停安排资金,只对事不对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说事在人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解决人的问题,不处理人,不触动主要负责人,永远是隔靴搔痒。
加强环境保护不能只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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