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病是对看守所女嫌犯的无奈保护
李华新
身为民警,却利用侦查审讯时机强奸、强制猥亵多名女犯罪嫌疑人。
6月3日,对由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清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南靖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清有期徒刑6年4个月。(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13日讯)
张某清,1970年出生于河南,2005年参加工作,原是漳州芗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2009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张某清在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办公楼对涉嫌诈骗的女嫌犯邓某进行审讯时,趁其上卫生间之机,多次对她猥亵。而且是实施了强奸。后来感嫌疑犯经室友的开导,邓某向室友说出真相,因下身又痛又痒,便通过室长向狱医要了治妇科病的药。而且就是这些妇科病使得这位女嫌犯的纸,终于包不住这位刑警对女性的猥亵、强奸的事实。
这样的以为刑警,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来对女疑犯进行的猥亵实施强奸,实在是令人发指,而且是这样的利用自己的强权来对待自己的权利,是不是这位刑警对于性感到兴趣,或是有其他的一些猎色的习惯,现在不好说,但是从它自己所说的你要是应了我,容乃公我先进去,那么你就不会进去。因而提出自己的性要求,可怜的是这位女性疑犯没有使得这位刑警的阳谋得逞,于是便硬上弓。
据邓某陈述,张还将她带到候审室,用手铐铐在铁椅上,向她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后,便威胁她:“你进去以后就不好过了。”之后,张将邓某带到三楼办公室,要她脱裤子,邓不肯,张便打了她一巴掌,然后将其强奸。据邓某陈述,事后,张某清还在其包里找出一条内裤,叫邓某换上,然后将原来的内裤拿走。
邓某被关到看守所后,回想起在警局的遭遇,很伤心。经室友的开导,邓某向室友说出真相,因下身又痛又痒,便通过室长向狱医要了治妇科病的药。
而在之前,这位张刑警还多次猥亵多名女嫌犯。但是这次的事发,还是因为这些疑犯的妇科病发作,而置于如何发作,或是是否是因为这位刑警自己有病而传染给了这位遭受强奸的疑犯,不得而知。
如此看来,现在这些不幸的女疑犯,或是这些已经被收监的女性犯人,她们在接受问询的时候,因为是女性的缘故,总是有些执法者心怀不轨,而且是在这之前,还是有忍气吞声者,不得不忍受了这些刑警的淫威,要是不是因为妇科病的话,那么这样的丑陋的事情还会发生多少。
只是这位刑警似乎是吃惯了豆腐,对以猥亵女性疑犯已经不再过瘾,也是因为它的屡屡得手,终于要实施具体的强奸计划,而且一切都是如此的顺风顺水,但是妇科病使得这一切不能继续隐瞒下去,而这样的一种不回首因为自己而得的妇科病,并且是自己是在一个而特定的环境中的具体情况,那么锁定的事实是很充分的。也使得如此的丑陋无法逃脱和推诿。
妇科病需要及时治疗,而退一步想,加入不是这妇科病,那么真相会大白吗?
对于如此的害群之马,直接清除公安队伍,而且它在服刑的时候,假如遭受同性的同室的性骚扰。也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有那也是罪有应得。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