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焦点评(10-72):民意测评算什么?
彭澎
近日,广州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活动。检查验收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区的评分机制最为细化,实施百分制,共由区自评分、市检查小组评分和民意测评分三部分组成,相比于以前仅靠领导评分和自评分已有巨大改进。在区依法治市、普法的验收评分体系中,区自评分占总分的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分占15%。其中民意测评分将由专门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发放问卷抽样调查的形式来操作。
目前引发的争议是,此次依法治市检查验收的评分机制,虽引入了民意测评,但其比例只占15%是否合理。在我看来,三种比例当中,区评分即自评占比例最大,所以多少可以看出这种测评以自我总结为主。市评分占比例接近区评分,说明区的工作主要是向上级汇报,上级的认可具有权威性和决定性。民意测评只占15%,如从发展方向来看是略嫌比例偏小,但类似对政府的评价体系,群众满意度大都如此,很少有超过这个比例的。说明在目前的政府评价体系中,民意测评只是有参考价值而已,并没有决定意义。当然,由于操作上的原因,现行的民意测评手段也很难准确反映群众满意度。总之,只有当民意在政府产生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民意测评才可能占较大比例,当前这套评分机制的比例分配也准确地反映当前的政治生态。
广州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认为,从鼓励工作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打分构成是比较合理的,打分要以鼓励为首要原则。其实,按照长期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比学赶帮超”激励机制,以鼓励为首要原则的打分制度是必然结果,不可能由上级政府来制定“末位淘汰”式的找茬机制。但是,虽然是鼓励,一旦把十二个区县级市放在一起,总是有优劣之分,从而也产生“比优”的效果,排名靠后总是会产生压力的。因此,无论是鼓励原则也好,还是找茬原则也好,只要有排名,都会产生同样的激励机制。
现如今的种种民意测评机构,大多带有官方背景,该如何保证它们的独立性和真实性,从而使得民意是真正的民意,而不是杜撰的民意?对此,我认为不要太过天真,民主政治在中国还是一个初级阶段的形态,一方面要逐步培养各种民意代言人和民意测评机构,另一方面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形成,没有这两者,民主政治就会走向黑金政治和民粹主义。因此,有官方背景的民意测评机构可能不够客观真实,纯民间的民意测评机构因商业操作需要也很难做到公正。简单来说,只要存在“利益链”就无法做到完全的公正客观。因而,我们不仅要培育非政府组织(NGO)以体现独立性,还要培育非盈利组织(NPO)以体现公正性。
广州曾经吃过民意测评的亏,在创文国检中,失分最多的地方就是群众满意度。现在,政府部门有很多事情都提出以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但该如何进行制度建设才能使民意真正发挥作用,而不至于出现老百姓评了也白评的状况?确实,广州在“创文”的民间测评中“吃过亏”,其实这更说明了我们测评的真实性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性。我们不应该通过改规则来实现民意的好看,而应该把工作做好做实以实现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目前这个三部分八套打分机制的评价体系应该说够复杂够量化了,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如果能通过这种打分逐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并不断提高民意测评的比例,完善民意测评的客观性公正性,则使打分具有更为长效的意义。祝愿这个机制能坚持得长久一些,更有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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