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愿有错么!


年纪轻轻的高中生,竟有如此强烈的权利意识,如此果敢的行动力,我们分明看到未来中国的希望,一个“少年中国”。他们非但没有错,而且做得很好,应该得到称赞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河南郑州四中校门5月2日晚被强拆,5月3日,部分学生举标语到市委市政府请愿,表达意见,有学生称现场被不明身份人士威胁取消学籍。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绝不会追究学生责任,“他们是祖国的未来,要允许他们犯这点小错误。”

这位负责人的话真是绵里藏针,表面对学生宽容,实际却是在说,学生到政府门前请愿是犯了错误。学生请愿真的错了吗?

学生们即将高考,附近却在强拆。同学们请愿,抗议强拆干扰自己备考,怎么就错了?官方也承认,此前校方与拆迁方曾约定高考后再拆,但“不知道是为了赶进度还是为了完成任务,双方就拆迁时间还没完全达成一致就去拆了。”各地强拆狼烟四起,连安安稳稳放下一张书桌的地方都岌岌可危,学生们为什么不能请愿?报道中还讲到,传达室与配电房被拆时,艺术类考生成绩通知书、高考资料、汇款单等被埋。野蛮强拆埋掉了同学们的通知书,学生们请愿抗议,怎么就错了?所以,错的不是请愿的学生们,而是擅自违约,干扰同学们学习,野蛮拆迁的相关部门。

拆迁办主任还说,“拆迁是政府和学校之间的事,学生能拥有校方的公产?”似乎是说,学生请愿抗议强拆,是多管闲事。这也不值一驳。学校既然属于公产,实质就属于全民所有,任何公民都可以过问,学生也可以。即使公民与一件事情无直接关系,他也完全有权利表达个人意见,只要表达方式是合法的,包括去政府前请愿。

也许该官员是想说,学生去政府前请愿,是“方式不妥”,是“扰乱社会秩序”,学生应该老实读书。但是,如上文所讲,强拆已经使偌大四中放不稳一张课桌,而且学生们举标语请愿,似乎比辽宁庄河千人政府前下跪请愿,文明多了。我国早有学生请愿的传统,年轻学子们经常充当社会进步运动的急先锋。郑州四中学生这次请愿举动,或许不必如此拔高,但年纪轻轻的高中生,竟有如此强烈权利意识,如此果敢、理性的行动力,真是令人大开眼界,我们分明看到未来中国的希望,一个“少年中国”。他们非但没有错,而且做得很好,应该得到称赞。

我们还注意到,南都第二篇报道中已经不再使用“请愿”字眼,而是“散步表达意见”。我们不知道,大家在避讳什么?“请愿”是一个不好字眼?应该使用更准确,更文明的词语?抑或是,我们本身对公民表达不自信?“请愿”尚含有请求、恳求的意思。正常的公民表达,应该是公民与政府的平等对话,是公民“要求”而不是“请求”政府做事。也就是说,请愿尚与正常公民表达有一定距离,如果我们对“请愿”这种折中的公民表达,尚存忌讳,也就别再奢求公民权利的增进。

2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