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中院谭国庆院长(网络图片)
尊敬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国庆院长:
您好!
独立撰稿人、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向您致信主要反映: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借2004年招考招录中小学教师之际,违反 {桂人发【2004】75号、桂人发【2004】94号文件}的规定,将武宣县吴仁兴等上百名在职聘用制教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武宣县政府以代课教师需要参加清退考试的名义,实际吴仁兴等教师是聘用制教师不需参加清退考试),当37名教师诉诸法院后却遭遇立案无门的尴尬境遇,导致 被一脚踢出教师岗位的37名教师多次到广西自治区、北京国家信访局和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现向您介绍事实如下:
广西自治区武宣县李智军、张华旺、吴仁兴、黄恩挑等37名聘用制教师自20世纪70 、80 年代起便被武宣县聘用为代课教师,1996年前后通过县人事局考试身份由“代课教师”转变为“聘用制教师”,37名教师除为武宣县教育事业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外,也对武宣教育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2004年,广西武宣县李智军、张华旺、吴仁兴、黄恩挑等37名聘用制教师被(武宣县中小学教师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被清除对象,最后以未通过其组织的招录考试为由 一脚将37名教师踢出教师岗位。
武宣县政府对 李智军、张华旺、吴仁兴、黄恩挑 等聘用制教师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桂人发【 2004 】75号、桂人发【 2004 】94号文件,文件要求各级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录用工作,同时亦要求各部门做好代课教师的清退问题。
根据文件规定,李智军、张华旺、吴仁兴、黄恩挑等37 名聘用制教师早在1996 年前后就已从代课教师转变为聘用制教师。“代课教师”一说也只是武宣县官方的说法。
同时,吴仁兴也向中国反腐维权网提供了多份证据证实自己和其他37名聘用制教师不在被清退的范围内,“武宣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明细表”,37名教师所持有的“聘任制人员手册”,“职工工资变动情况及年度考核登记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和干部履历表”再到属于机密文件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37名教师手中的证据一应俱全。
武宣县法院:法律不是万能的
原本从教的37名教师从被踢出教师岗位那天起,便沦为为讨回自己权益而四处告状的访民。37名教师准备将武宣县人事局等部门诉诸法院,但武宣县法院却不予立案,并不下达任何不予立案裁定。
2009年12月14日,吴仁兴等教师维权代表再次前往武宣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37名教师起诉武宣县人事局不对37名教师提起的人事仲裁做出裁决一事予以立案,但结果并不乐观,武宣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见到吴仁兴等人的到来很是气愤的表示不能立案。
当问及为何不能立案时,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上面有指示教师的事情都不给立案,吴仁兴等教师根据最高法院出台文件保护“民告官”案件诉权向法院提出疑问时,武宣法院工作人员竟称法律不是万能的,最后该工作人员坦言县法院是拿县政府的财政拨款,法院不给立案也是有压力的。
武宣县法庭外,原聘用制教师张华旺告诉中国反腐维权网他们已经到武宣县法院来过不少于20 次了,每次都是不给立案,“我们这个事情通过信访他们政府不给我们解决,走投无路之际我们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权益,但他法院就是不给我们立案,他们这就是在剥夺我们受害者的诉权”张华旺说。
对于武宣县法院迟迟不为37名教师诉求立案一事,北京多位律师认为武宣县法院不予立案的做法已严重违法,律师们一致认为:“37名教师起诉武宣县人事局属于民告官的范畴,而 行政诉讼是公民解决行政单位非法侵害的最后途径,武宣县法院应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立案审理,使37名教师的诉讼请求得到伸张,武宣县法院不予立案的做法是不对的,应当在7日内下达裁定不予立案,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由于被剥夺诉权,在教师岗位上兢兢业业奋斗数十载,获得优秀教师荣誉证书不计其数的37名教师如今却因为被清退而望着那曾经熟悉的讲台望而却步,37名教师现已沦为车夫、搬运工和菜贩。。。
2009年,最高法出台严禁以非法定理由拒绝受理民告官案的规定,中央的一系列的举措彰显出我国正全面迈向法治社会,而广西武宣县37名教师在权益被非法侵害后诉诸法院却遭遇立案无门的尴尬境遇实在让人扼腕兴叹。中国反腐维权网敬请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国庆院长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案,而还37名教师公道。
此致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国庆院长
中国反腐维权网 葛树春
2010 年5月4日
联系电话: 010—87836605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广西:37名教师状告武宣县违法解除职务遭遇立案无门 (点击进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