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2010年5月17日,驰创美国出口案一审结果在美国波士顿当地法庭宣布。大陪审团成员经讨论后裁定,起诉书中31项指控,有12项指控不成立,其中包括向美国商务部黑名单企业出口的指控。面对这一审判结果,吴振洲先生对外界发表了以下观点:
我坚持我们是清白无辜的。我们的原罪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跟中国的国有企业做生意。
审判是不公平的。在为期6周的审判中,美国检方呈现证据和证人时间达4周,而我们却只有4天,检方出庭的证人多达50多个,而我们却只有5人;检方有庞大的翻译队伍,专门从事对证据的翻译。而我们的中文证据却没有一个能呈现给法庭。在这样的悬殊实力下,大陪审团根本无法获得整个案件真实的全貌,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我们输了,我们不服。
正当的贸易在全球化时代是所有国家都欢迎的。我们通过全球化的平台,通过Arrow、Avent来采购,可这却变成了我们的罪行,这是强盗的逻辑。
如果我们这样的行为也是罪,如果我们这样的人当成罪人,那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就都是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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