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垄断高价下反盗版恶性循环与知识产权流氓?
微软因侵权被各国法院判赔是“专利流氓”
微软干扰反垄断执法炮制“软件盗版率”严重失实
1、微软中国严重垄断滋生盗版
日前网络转载国外媒体报道,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表示,由于中国一直以来缺乏杜绝盗版软件的相应措施,使得印度和印尼成为更好的选择。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表示,由于中国一直以来缺乏杜绝盗版软件的相应措施,使得印度和印尼成为更好的选择。
很显然,这微软在炒作中国的“软件盗版”问题。微软对“软件盗版”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按照微软的“垄断高价”购买使用其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凡是没有购买使用微软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用户都被微软判断为“盗版”。
微软总裁鲍尔默的说法显然是“歪曲事实”。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很严密,不存在鲍尔默说的反盗版法律措施缺位问题。按照鲍尔默的观点,中国政府应当强制消费者购买微软的软件让微软获得垄断暴利才是微软希望的反盗版法律措施。这个很荒唐,主张市场交易自由的微软怎么能强迫消费者高价购买使用其软件呢?
中国的《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刑法》、《合同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市场交易监管措施,微软公司完全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国家工商机关和版权执法机关也经常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还设立了4.26知识产权保护日,发布了“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纲要”。
再次,“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件刑事和民事案件的裁判已经表明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其他类似的案例微软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尊重。作为政府已经在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执法体系上构筑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微软不能因为自己的商业利益没有实现就歪曲事实,污蔑中国缺少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制度措施。
中国人口众多,计算机应用处于高速增长期,但是中国居民人均收入仍然是落后于欧美国家。较低的收入水平决定了计算机用户没有能力承受微软软件“垄断高价”。再加上,微软滥用科技更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加速软件更新周期速度,导致用户超前消费,增加用户计算机使用成本。尤其是中国用户使用软件更新周期更慢。在此,出现了微软中国公司商业利益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因而,微软就抛出了中国用户软件盗版问题严重的说辞!
与其说是盗版问题严重,不如说是垄断高价酿下的祸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微软的软件在100元定价销售,那么微软软件的盗版在中国可以基本消失。如果微软不能正视中国居民收入水平和正版软件消费能力,看不到微软软件垄断高价的危害,那么微软势必陷入生存危机。而微软的竞争对手和开源软件将在中国大行其道。正如谷歌退出中国市场一样,谷歌的退出成就了其他竞争对手在中国的兴旺,比如微软bing,百度等。
最近一个时期微软一方面加大了在中国市场的反盗版维权力度。依法起诉了一些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和网吧。另一方面,微软投入巨资在国际上大造舆论,国内一些媒体也受其左右。种种迹象表明,微软垂涎中国庞大的计算机市场,但是苦于垄断高价中国消费者不买账,微软在中国商业利益难以最大化。因而就希望制造舆论施压中国政府,期望借助中国政府强迫消费者购买微软的高价软件。
同时,微软频繁在国际上制造中国软件盗版问题严重表明中国反垄断执法日益触及微软的核心利益。随着对微软的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微软必然不会甘愿接受法律制裁,制造中国软件盗版问题就是阻挠反垄断执法。越是微软炒作“盗版问题”,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就越应当加大力度,早日制裁微软。促使微软在中国市场大幅度降低价格,既解决微软正版市场,又消除盗版软件问题。
2、微软因侵权被各国法院判赔是“知识产权流氓”?
据国外媒体报道,Salesforce.com CEO马克·贝尼奥夫(Marc Benioff)日前对微软的起诉进行了回应,称微软是专利流氓。(专利流氓,通过购买专利权控告其它公司,从而获取利益的专利持有公司)。贝尼奥夫称,专利流氓已经成为当前科技市场的一种现象,从根本上讲他们就是劫匪。早些时候,微软向西雅图联邦法庭起诉Salesforce.com,称后者侵犯其9项专利权,包括后端和用户界面功能,如提供和显示Web页面的系统和方法,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放置各种工具栏的方法和系统等。
2009年11月16日,北京一中院正式判决中国公司中易公司起诉微软侵犯字体著作权案以微软败诉告终。长期以维护知识产权、指责中国人使用“盗版”软件的美国微软公司,在国内和世界范围销售的每一套Windows 2000、XP、2003等操作系统中,都有未经授权非法使用汉字输入法(郑码输入法)的软件产品、侵犯着中国公司知识产权!
事实一再表明,微软不仅仅是一个最大的软件行业巨头,也是一个最大的“盗版”软件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微软挥舞知识产权保护大棒对中国计算机用户和世界计算机用户,大大出手的时候,背地里却“窃取了中文汉字输入法长达10多年之久”,不仅不支付相关费用,反而使用各种公关手段干扰司法机关和媒体,企图扼杀对其不利的判决!
2009年5月21日,德克萨斯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责令该公司向加拿大软件公司i4i支付2亿美元,作为微软侵犯后者专利权的赔偿金。4月9日,微软被责令向反盗版软件制造商Uniloc赔偿3.88亿美元,原因是其侵犯了后者所持的一项专利,在2.23亿份软件中使用该技术。以上两起案件还不包括此前微软被判侵权的案例。虽然案例中是微软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技术”,但未经许可的软件版权和未经许可的使用专利技术都是一种“秘密的盗用行为”!
当然,微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例远远不止上述几个判决。事实表明,微软公司是最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者。微软及其作用的商业软件联盟发布各国软件“盗版率”,唯独忽略自身头号侵权“大盗”!在世界上说中国计算机“盗版率”高,那么其非法“窃取中文汉字输入法”的数量肯定要远远大于“未经微软许可操作系统复制品”的数量,毫无疑问,微软是最大的“偷窃者”!
不久前,微软通过操控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和IDC调查机构连续发布“微软版的各国软件盗版率排名”,尔后又左右国会发布“国际盗版观察名单”。不久前,美国国会反盗版核心小组近日批评中国等国家侵犯知识产权,并将这些国家列入本年度“国际盗版观察名单”。但是,商业软件联盟却没有把微软的“专利侵权”问题纳入本国的盗版数据,由此,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和IDC各国软件盗版率就严重失实!
美国圣迭戈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的施瓦巴赫教授近日撰写报告指出,中国不是世界上盗版最猖獗的国家。按人均数来算,很多国家的盗版问题比中国更严重。美国的电影盗版问题比中国更严重,原因可能是美国人使用宽带上网更方便。此外,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盗版问题也比中国严重。www.fa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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