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正义的名义缉拿赵作海事件中的侦办警员
何仁勇乱弹周刊021期(050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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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赵作海蒙冤入狱11年无罪获释 侦办警员均已升迁(《京华时报》)
从佘祥林、聂树斌再到赵作海,冤假错案何以不绝?这些一错再错的案件背后,显然存在共同的办案方式:有罪推定、刑讯逼供……因此,在这些办案方式未能得到彻底纠正、在犯罪嫌疑人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证的时候,下一个赵作海、钱作海、孙作海、李作海的出现几乎就是一种必然。
与含冤九泉的聂树斌相比,赵作海算是比较幸运了。他的老命终于保住了,使得他能够迎来洗雪冤屈的一天,还能够等来国家赔偿。钱不多,倒也代表强大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公民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
商丘政法委书记已经认错了,河南省高院已经代表国家赔钱了,但这就够了吗?当初那些一手铸就冤案的侦办警员呢?有人说,既然这些早已不在原单位了,而且时过境迁,就放过他们吧?不能。冤有头、窄有主。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哪怕他们已经升职、或者退休,否则的话,我们就不能说正义已经实现;至少,也是打了折扣的正义。
我们还记得吗,德国纳粹分子在二战时期犯下了滔天罪行,二战结束很久,直到今天,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捕纳粹残余罪犯的行动都尚未中止。“如果你犯下了罪行,你就必须等着,你一生都会遭到追捕。”美国一位专门追捕纳粹的警官罗森鲍姆如是说。
请以正义的名义缉拿赵作海事件中的侦办警员,请让我们牢记这句话,并且等待赵作海事件的最终结局。
周二、郑州派出所民警抓错人 受害者家属送礼才放人(新华网)
这个,我要说这是民警呢还是绑匪?说是民警吧,他又干着绑架的勾当;说是绑匪吧,他又穿着一身如假包换的警服——大门口还挂着“为人民服务”几个金光大字。
所以,网易管理员也觉得有些糊涂了,干脆关掉评论了事。
周三、福建规定教师在课堂散布“错误言论”将被解聘(《中国网》)
看到这个新闻后,我做出了一个判定:中国言论自由之花,一定得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土壤上,才能生根发芽开花。
言论自由和民营经济,看起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是吧?且听我细细说来。
福建规定了,教师在课堂散布“错误言论”将被解聘。没错,作为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有权解聘自己不喜欢的雇员。怎么办?我要说的是,如果我们有其他民营学校存在,他们自会聘请这位老师,让公立学校的处罚达不到效果,让福建的这种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同理,如果记者、大学教授等因为“错误言论”遭到失业的威胁,但是只要社会上存在足够发达的民营新闻单位、民营大学,他们就不会因为生存问题而被公权力胁迫。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了,这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比国营经济一统天下的30年前有所进步的原因之一。
所以,足够发达的民营经济,可以对肆无忌惮的公权力形成一种制约,为公民的言论自由争得宝贵的空间。
周四、上海两名自焚未遂者被法院以放火罪论处(解放网)
前不久,四川峨眉山发生拆迁过程里的自焚,被当局说成是“袭警”;现在呢,上海这两名自焚未遂者被法院以放火罪论处。可见,全国果然是一盘局——不,一盘麻将。谁都知道呢,他们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麻将。
以后有人要是跳楼自杀,如果引来很多人围观,就一定要以堵塞交通罪论处。损害公物罪;如果砸坏了道旁的花花草草,就以破坏公物罪论处——对,就是要这样做。把他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周五、法媒称中国人大副委员长在巴黎遭抢劫(环球网)
听到这消息,我怎么就那么开心呢。
这是本周内唯一能让我心情有所好转的新闻。因此,喝了一小杯。
周六、历史教师袁腾飞因“错误言论”被学校处分(南方网)
前面还在说福建规定教师在课堂散布“错误言论”将被解聘,这边袁腾飞就被处分了。好家伙,动作真麻利。
其实“错误言论”这玩意儿吧,你如果12345的指出来,写在纸上让大家明白,这些是不能说的,那也行。可他就是不说,就是要让你们“猜来猜去”。更可怕的是,这些“错误言论”还经常变。这一点我是有经验的。在我读初三的时候,政治老师头一天还在课堂上大讲“民主”,可第二天,老师就不能讲这个词语了。一定要讲,也要在前面加上一个“资产阶级”。嗯,那年是1990年的前一年。这个话题就此结束——哥,你懂的。
周日、中美人权对话关注加强法治(《南方都市报》)
我比较奇怪,一个人权比天朝差5倍的国家,一个在人权纪录上“劣迹斑斑”(中国外交部语)的国家,有什么资格跟中国坐在一起谈判“人权”。他们知道什么是“人权”吗?
当然,我是知道的。因为我挨过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