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江姐遭遇柘城刑警


近期,“河南佘祥林”赵作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佘祥林在11年前以杀人犯的身份坐牢,当年“被杀”者在今年“五一”期间复活,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公检法三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今日《新京报》一篇题为《赵作海:被打一个月生不如死就招了》的文章,揭开了视坐牢为“奇耻大辱”的农民赵作海,当初之所以“招了”的根本原因。

据赵作海回忆,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对待犯罪嫌疑人,实在是威猛无比,不但对赵作海拳打脚踢,用枪头打,还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脑袋,一直敲到头发晕。赵作海被铐在板凳上,想睡觉,警察就在他头上放鞭炮,三十多天都不让睡觉。赵作海说:“他们还用开水兑上啥药给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脚跺我,我动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赵作海还说:“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的我真是,活着不如死,叫我咋说我咋说。”

如此刑讯逼供,对赵作海的威慑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被杀”者复活后,监狱干部问他的时候,他都不敢说。他不敢申辩的理由也十分简单:“如果申诉出去了,弄不好人家再打我咋办。不敢想翻案,没啥指望了。”

如此暴行,竟发生在改革开放20年、依法治国取得辉煌成就的世纪之交。中国公安机关的刑警队,竟如此对待需要他们保护的“主人”,令人不寒而栗;他们如此对待犯罪嫌疑人,什么样的人能避免“屈打成招”?

想想60多年前的江姐,被国民党反对动派关进了渣滓洞后,那些惨无人道的国民党特务,将竹签钉在江姐的十指上,并让江姐坐老虎凳,可有着强烈共产主义信念的江姐,竟然坚决不背叛党,面对敌人的酷刑却始终“不说”。

现在看来,江姐之所以坚决“不说”,虽然一方面表露出江姐有着“铁人”般的意志外,另一方面或许也说明那些信奉“礼义廉耻”的军统贪污们,还不够毒辣,还不够无耻。他们在江姐“你们也有母亲,你们也有姐妹”的斥责声中,就主动放弃了对江姐身体的羞辱,至少说明他们还有点人性。

但如果江姐面对的是“世纪之交”的柘城县刑警队队员,在遭遇“三十多天都不让睡觉”之后,恐怕也很难保证不和赵作海那样“叫我咋说我咋说”了。

中国一些地区“命案必破”的后面,恐怕很难排除当事人是因为“三十多天都不让睡觉”才“如实招供”的;我们的高破案率,水分究竟有多大,恐怕也没有多少人真正能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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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被打一个月 生不如死就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