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5月12日是国家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本报从今日起在A2版连续3天刊登防灾减灾知识问答。
1.为什么要设立全国 “防灾减灾日”?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 “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 “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2.“防灾减灾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将部署开展哪些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国家首个 “防灾减灾日”。近日,国家减灾委对组织开展首个国家 “防灾减灾日”进行了研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 “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了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是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国中小学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活动。通过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素养。
二是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针对本地、本部门主要灾害风险,立足群众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针对特定人群,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防灾减灾演练。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活动。
四是开展 “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出有关专题片和影视节目,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防灾减灾措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3.铁路旅客乘车有哪些安全须知?
(1)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匕首、弹簧刀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随身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违禁物品。旅客进站乘车、出站应当接受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
(2)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②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③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④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旅客或托运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在车站,安检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或运输。在列车上,则由列车工作人员通知乘警依法进行检查。因拒绝检查而影响运输的,由旅客或托运人负责。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铁路可以不予运输。
(4)站、车查出危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①在车站发现超过旅客限量携带规定的少量有危险性质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选择交由送站亲友带回或放弃该物品;②旅客拒绝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置危险物品或站车发现属于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违禁物品时,应将物品及旅客、托运人交公安部门处理;③列车检查发现的鞭炮、拉炮、摔炮、发令纸类的危险品应立即水浸销毁。
(5)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其丧失危害力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6)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7)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 (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①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②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③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 (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④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9)限量携带下列物品:①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②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③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铁路路外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铁路营业线上的路外安全,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事故分析表明,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主要原因是行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和横过线路、穿越铁路站场、爬车、钻车、跳车,行人、机动车辆抢过铁路道口以及自杀等。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导致了公民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特别是机动车辆违章抢越道口经常将列车撞击脱轨。这些事故既反映出部分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也提醒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要加强安全常识的宣传和引导。
(1)铁路路外安全注意事项
铁路钢轨两侧的路基顶面叫做路肩。路肩上、桥梁上和隧道内设有员工通道,便于铁路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检查、维修时行走。在员工通道行走、作业时,铁路专业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铁路无关人员不得在铁路上、桥梁上、隧道内的员工通道行走。
《铁路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除铁路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明确规定不得在铁路上行走坐卧。近年为了有效的保护铁路运输和公众安全,铁路部门对线路两侧使用防护网进行了全封闭。铁路两侧的防护栅栏防止行人、牲畜上铁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也为铁路行车安全筑起屏障。但是,由于铁路沿线居民图方便,或与火车抢道,或翻越栅栏,或损坏栅栏强行抢越铁路,不按规定通过道口;违法擅自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纳凉、捡拾杂务、穿越铁路站场,钻车、扒车、跳车等,这些因素造成铁路单位防不胜防,铁路部门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死亡事故仍然居高不下。因此,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进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行人、车辆横越铁路时,应走立交桥或道口,在尚未修建防护栅栏的地段,不得随意跨越铁路,尤其注意不能在铁路附近坐卧休息。
(2)紧急避险注意事项
列车遇有特殊情况,旅客要听从列车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随意跳车。必须下车时,要注意相邻铁路线上是否有列车通过。
列车在桥梁上、隧道内因故停车,旅客要听从列车工作人员的指挥,人员下车后可沿着员工通道到达桥头或洞口。桥梁上或隧道内的铁路两侧每间隔30米错落设置有避车台(洞),其中可停留5人至10人。必要时可在避车台 (洞)中临时躲避,等待救援。
防灾减灾日知识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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