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时代,“和谐”不能以官员意志为转移


                       多元化时代,“和谐”不能以官员意志为转移


                                            娄义华

  

         由于供热设备故障,哈尔滨市部分居民度过了一个难熬的新年元旦,许多人离家到澡堂等公共场所御寒。面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哈尔滨市供热办一名干部却说,出事的毕竟是少数,并指责媒体的有关报道不“注意社会和谐”。

 

  这位官员的态度和思维逻辑,令人感到震惊和担忧。他对“和谐”的理解确实“跑偏了”,这样的官员并非个案。现在一些官员完全扭曲了“和谐”的内涵,认为和谐就是一团和气,媒体就只能报报喜不报忧,要维护官员的面子、官员的位置、官员的政绩。

  

  构建和谐社会,应把公平正义摆在突出位置,人人生而平等和人人生而差别是一对理念和现实的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就需要在社会治理中多向弱势群体倾斜,尊重并保障其权利和利益。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是两个公平正义范畴的社会问题,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实现人们生存、安全、发展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根本利益,这就需要构建协调的利益机制,构建和谐型的社会文化氛围,增加社会发展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哈尔滨供热办的这名干部理解的“和谐”,就是只顾了自己的面子,忽视了民生的权利;只看到了好的一面,忽视了矛盾的存在,这难道就是“和谐”的体现?在天寒地冻的冬天,供暖出现故障,就应及时进行找到原因,解决问题,及时满足大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以满足了“大多数”就心安理得了,社会就和谐了。

  

  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在《论语·子路》中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互相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和而不同”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观念之一。因此,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不同”是作为做人的根本原则而提出的。在多元化文化的世界里,和谐应该是和而不同,而不是官员的面子。

 

  哈尔滨供热办某干部体现出来的就是官本位的思想,然而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以官员的意志为转移。行政部门是为公众服务的,在和谐社会中,官员作为公仆应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而不是领导和权力意识。应充分了解民意,洞察社会的变化,化解各种矛盾,提供公共服务,让每个公民都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获得轻松自由的发展。对于舆论监督,更应该敞开胸怀,坦然地接受,如此才能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捂盖子”。有问题,坦然接受与改进,这才是构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