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被告”还要拘捕证人,为何司法在呻吟
---云南天保海关法院内拘捕原告证人
广东商人林辉去年9月在云南购买了130万元废铜,被云南天保海关缉私分局(以下统称天保海关)扣押,其雇员赖杰聪、赖上玉和其弟林振先后被拘押。林辉本人上了网上追逃名单。今年2月,林氏兄弟将天保海关告上法庭。4月1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审理此案。庭审刚开始,原告的证人被被告天保海关“依法”逮捕。看吧这则新闻我们不仅要问:云南天保海关是在执法还是在违法?
这是一起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或委托的部门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是司法対行政的制约。行政诉讼扩大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认为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利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的具体表现。然而,行政诉讼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原告胜诉后执行难、进行国家赔偿难。而本案中的天保海关在行政诉讼中做了被告居然在法院审理中拘捕证人,直接干扰司法审判,其行为是对法制的践踏。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已经三十多年,而有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在打着执法的幌子下做践踏法律的事情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