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孙明同志实行问责,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4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千名上访群众在巍巍耸立的市政府大门外轰然集体下跪,我们可以想见,这等场面的震憾程度。这群百姓若无满腹胀痛的冤屈,是断不会视自己膝下黄金于不顾的,而包括市长、副市长在内的出入于政府大楼11天之久的众多公仆,让人疑惑地也确为罕见地集体冷漠绕行。这种绕行,是对民意的公开漠视,是人民公仆对所服务的主人的严重不敬。今天终于看到有市长被上级机关责令去职了,想必庄河市海洋社区那些曾经下跪过的上访百姓,会为此感到欣慰。
但我认为,这种欣慰是短暂的。因为纵观这起千人下跪事件,不管是从所耗的时间之长,还是政府所处置的态度与措施之被动,都集中反映了当前一些地方公共机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常出的制度性问题。诚然,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着不可预知性,但纵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类似群体性事件,均是小病酿成的大患。对小疾患出现时,我们的诊治体系总是漫一拍或几拍;我们的释放压力的社会减压阀总是未安置或虚置。不少官员习惯于将百姓的利益诉求当人人可踢的皮球,在机关办公桌上没完没了地踢来踢去。
拿海洋社区居民来说,当地群众要求公正、公开地分配征地补偿款、并集体实名举报居委会负责人的经济问题。显然,居民的这种权益表达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权利。但却遭遇了淤塞,他们的知情权、举报权却一直得不到应有尊重。各级官员及时疏导哪怕是细微的民怨,将小事尽快调查并化解在“酿成大事”之前,这一直是公共机构重铸“官民互信”基石的首选。然而,庄河市的众多官员,没有这么做。相反,大家似乎都与市长一道成为这群“跪民”身边的“绕行官”。这无疑更让人忧惧,因为,这真实地折射出,一些公仆对民意的漠视几乎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所以,孙明的去职看起来有股问责狠劲,但制度性较正的力度还应跟上。因为,一个市长走了,还有更多的副市长、处长、科长们对民意的冷漠基础未予荡涤。如果我们官场的问责体系,仍未在官员脑中形成一种敬畏民意的高踏意识,那么,过不了两天,新的官员绕过“跪民”的事件还会接踵而至。此非笔者臆断,该报道结束时称,“目前,海洋等社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稳定,对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工作表示满意”,从字里行间里,我们便容易读出其中之疲,一些人尚未从这起“下跪事件”中产生深入骨髓的制度性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