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 引进1万余名创新创业人才


来源 2010-4-26 15:13:39
 

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暂行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出入境、申办企业、子女入学等多项“绿色通道”服务。

济南市规定,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下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次数不限。公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申请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办法,高层次人才在济南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即时承办,限时办结,并减免登记费用,免费代办工商登记;办理企业年检,实行上门服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可优先办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并提供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项目。

为方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济南市明确,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选择市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在商定就读学校后,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安置入学,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日前,济南市启动实施“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将用5年时间,面向海内外引进1万余名创新创业人才。(生物谷Bioon.com)

附件: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方便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济南创新创业,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济发〔2009〕5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济政发〔200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凭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第三条绿色通道服务包括:

(一)出入境服务。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下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次数不限。可由本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公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申请,视情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户籍办理。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南落户的,由入户人到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工商服务。高层次人才申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即时承办,限时办结,并减免登记费用,免费代办工商登记。办理企业年检,实行上门服务。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投资决策提供行业发展情况等信息咨询服务。

(四)税务服务。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可优先办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落实国地税联合办证制度,一方办证、双方认可;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办理其它涉税事项时,可享受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并提供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项目。

(五)海关服务。

1.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给与通关便利。对其随身携带的进出境物品,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可以不予开箱查验。

2.海关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办理高层次人才个人进出境物品审批、验放等手续。对在节假日或者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分离运输、邮递或者快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验放的,海关可以预约加班,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物品通关手续。

3.高层次人才可免税使用下列科研、教学物品: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少量的小型检测、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少量的小型实验设备;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标本、模型;教学用幻灯片;实验用材料。

4.高层次人才可免税自用下列物品: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等);其它自用物品(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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