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压中产 征收三套房物业税是保护权贵
物业税之说已经有几年了,而且物业税也非中国首创,但以套数为起征点之无耻,则毫无疑问乃中国的发明。
征税这样重大的事情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会经过反复论证,在中国,却将被征对象撂在了一边,随意从业主口袋里掏钱,想怎么掏完全是政府的意愿。就在新年过后没过几个月,先是不征,后是第二套起征;先是按有没有贷款征,后是不按贷款征;先是从第二套房屋起征,后是从第三套起征。翻云覆雨间,却拿不出理由你为什么要征?凭什么要征?以什么权力和依据确定了这样那样的征税起点?
物业税征收最终必然落实在货币层面,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一个小白领;一介贫民,不论出于居住抑或投资,在郊买好几套房,总价也不济权贵们在黄金地段一套大宅的几分之一。可是,前者透支了养老金和生活质量,苦苦当着房奴,现在还得缴纳物业税,因为你有第三套房或以上,至于你们是上班挤车累死,两三代人见一面多不容易,管不着别人的事。而权贵们即便只有一套房,看起来比你们贫穷得多,那一套可能是好几百平米,或者楼上楼下或者带着小院,一家人享受工作、生活、教育优势资源和天伦之乐。如果卖了分钱,也是人人所得不菲。合起来分开去,都是优质生活,那又是另一回事。权且不说这房子是以多低的价格得到的;人家有没有不用缴纳物业税的第二套好房子。
第三套房起征物业税的基本对象,是没有预先将房屋分置或虽然分置但子女尚未成人的购房人。按照现在北京的房价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购房在三套或三套以上者,就该追查其有没有经济问题;至于其他阶层,要么就是人家税后所得,要征税,就按社会统一的物业价格起征,或者就没有征收的理由。国家的“有条件征收物业税”,直击中产阶级或承租白领,不仅违背社会进步之一般要求,还让社会当前的主要纳税人背上又一层负担,却保护着按低价取得高价房的特权阶层的利益。
从物业税层面对中产阶级和白领的打压,还有一个效果,就是让他们更进一步成为生活的奴隶,服服帖帖,或不敢有理想和思想,更可能是无暇于理想和思想。在这个角度上看,物业税的不公造成的反动,就更可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