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怎么税前扣除?
(8)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里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指企业为提高其职工工作技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入,而通过各种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提高职工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教育所发生的教育费支出,具体的范围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再具体认定。另外,在理解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规定时,我们注意到条例规定的扣除,给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一个授权的例外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职工教育经费名目繁多,实践形态多样,管理难以统一化和机械化,而且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企业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对于有些企业,只允许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予以当期扣除,可能无法满足其需要,有必要对此作出特殊规定,所以通过条例的授权,就可以解决上述可能存在的当期不足扣除的问题;当然对于特定情形下的企业,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条例的授权,规定当期扣除比例低于工资、薪金总额的2.5%,或者规定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允许往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讲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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