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文化的关键词:掠夺


 

                                                   华尔街文化的关键词:掠夺

 

作为华尔街旗舰的高盛——此次玩弄ODC把戏出售有毒资产给投资者,于本月16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上法庭,被指控该集团及其一位副总裁在美国房地产市场开始陷入衰退之际欺诈投资者。

对此,高盛大事“抗辨”,强调自“2006年”开始的通过卖出抵押款投资或信贷违约掉期来降低公司在美国抵押贷款市场的风险;同时,鼓吹在将信贷违约掉期作为一种保险的情况下,如果相应信贷资产贬值的话,购买这种保险的机构会受益,标榜“我们的目标是为我们的客户创造市场”,强调这是在不违背规定的条件下“管理我们的风险”。

正如分析人士所指出的那样,弥漫华尔街上空的,的确是一种残酷的掠夺文化。

其一,明明是有毒资产,为什么还要出售呢?意在攫益。高盛明目张胆的勾当是:不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保尔森对冲基金公司对该资产做空的“关键性信息”。既然你强调了在“信贷资产贬值时,购买这种保险的机构便会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对信贷资产能否贬值,贬值大小——真若贬值时能否最终受益,这就全靠通过关键信息的获得、分析,从而作出正确判断:买还是卖。可是,高盛根本不告诉投资者,后者即作不出正确判断,那么上当就成为必然的事了。

其二,作为中介人,高盛不管买方和卖方,双方如何,自己都要先得1500万美元的所谓设计和营销费用,这就是说,不管自己产品(服务)的正(确)与错(误),质量的优与劣——亦即投资者能否在他们为其创造的市场中越过风险,以至获益,他自己都要得益。按此逻辑,在此局终了时你投资者损失10个亿,那活该,你只能自认倒霉。如果说,前面是霸道逻辑,那么在这里就完全是强盗逻辑了!

其三,这种业态本身二重性职能,本身就极易造成混乱,便于高盛之流混水摸鱼。高盛表面上是站在交易双方之上的,是为双方买卖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组织,可是在事物的另一方面确是一个地道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就是说,他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作为中介机构,他强调信贷的违约掉期是一种保险,“我们的目标在为客户创造市场”,并在不违反规定的条件下管理我们的风险;可作为企业,他不但先获得1500万的佣金,且不管投资者之损失10个亿,更进而叫嚷高盛本身在这项交易中损失9000万。

这家作为美国投行业老大的“阴阳双性人”公司,是早于1869年即诞生了的大公司,美国政府此次起诉意在“杀一儆百”,可人们仍不无忧虑的是——其末了会不会又是大公司——高盛“破财消灾”,支付几亿美元而了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