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


重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健生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了解到,2009年,重庆市医改投入75.57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投入高达33.43亿元,占到总投入的44%,从制度上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2009年是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的第一年,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重庆市紧锣密鼓启动了医改工作。2009年9月召开了全市医改工作会,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了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年,重庆市医改投入75.57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投入高达33.43亿元,占到总投入的44%。在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方面,重庆市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了覆盖面。2009年,出台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将32.3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从制度上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截至2009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362.48万人(其中农民工33.92万人、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2.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530.51万人(其中城镇居民407万人、农村居民2123.51万人,大学生19.43万人)。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
二是提高了保障水平。采用“一降一升”措施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一降:再次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报销“门槛费”100元,引导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一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参保人员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达到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9倍。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全面落实了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城乡居民医保一二档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参保居民受益程度明显提高。
三是探索建立了统一的管理体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管理。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行政职能、统一经办机构、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基金统一管理、分账运行,至此重庆市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管理。
四是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了救助范围,加大了救助力度。全年累计医疗救助达到283万人次。
五是在黔江区开展了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试点。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中,重庆市高度关切困难职工,在全国率先将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关闭破产解体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