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布了国务院遏制房价新政(国办发〔2010〕4号),笔者认为,这才刚开始切入到实质,但是还不够,离挖根还有距离。
笔者特别关注的一条是: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对这点,问题在于官商勾结必须首先彻底解决。
前几天,笔者说过,房价上涨过程中,开发商有资金,有关系,可以打通关节,其中不乏腐败的东西,所以如果要真正地解决,有必要这个方面好好地进行稽查一下。
如果首先对管土地与规划以及建设审批的责任人进行资产调查,或许可以看出更多其中的关联。
而现在新政是三天中的第二剂药,比第一剂作用该大,是否有第三剂,我们该期待。
房价不下,民心不安。
所有行业都有破产,所以开发商,炒楼者没发现破产,表示调控就没到位,这个是衡量调控的成功与否的最佳标准。
我们的经济发展,是全社会的贡献,该考虑全社会的民众一起来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不是只给地产商,给炒房者提供绿色通道的。
我们期待着让更多人可以买新房,不是期待地产商有更大利润。
声明,笔者有住房百平以上。对房价的意见不是今天,两年前笔者曾经写过“两价一市”的文章,就是物价,房价与股票市场。
所以笔者呼吁,让遏制房价的政策来的更猛烈些吧!
笔者个人点评,只代表个人看法,如有实际腐败与此雷同,纯属巧合,自己心虚时候,别责怪我!另外谁真由于房价调控中破产,也不用怪我,只怪你自己太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