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需要公共理性精神


 

                          ——移动商务专家委成立大会发言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能够代表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来祝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移动商务专家委员会的成立。

电子商务代表未来市场经济的主要形式,移动通信+电子商务更是一个伟大创举。有人做过研究,一个人除了睡觉之外,7o% 以上的时间处于移动或者游牧状态。而移动电子商务恰恰给了人们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网络交易的可能,这将使的传统交易方式发生重大变革。

我们信息经济学会自1989年成立以来,集结了一小批致力研究信息时代经济学的专家学者,而电子商务尤其是移动电子商务给了理论工作者联系新经济实践的广阔空间,他们可以改变以往先验式研究方式,从新型产业发展的案例出发,与在座的实际工作者共同打造崭新的理论平台。

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就是网络交易的基本伦理。农业社会的基本伦理是家族理性或者叫集体理性,核心动力是利他,也就是利君王、利家族、利上级。后来演变成一种伪善,说一套做一套,并且无情地剥夺平民百姓的欲望,尤其是妇女做人的权力。工业社会的基本伦理是个人理性,强调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这本来是对集体理性的伟大革命,但是后来又演变成社会达尔文主义,对抗博弈,你死我活。就连美国这样法制健全,基督精神相当普及的国度,也引发了严重的信誉危机和经济危机。在多数转轨经济国家,市场达尔文主义则引发了贫富悬殊、道德真空、诚信缺失、环境污染、GDP主义等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进入网络经济尤其是移动电子商务时代,传统伦理必须彻底变革,否则网络交易活动无法实现。信息经济的本质是利用网络效应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经济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经济伦理则通过网络更方便地制造信息不对称,完全靠营销技巧和信用缺失巧取豪夺,结果必然造成交易成本陡增,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桎酷。而现有法律和道德约束之外,已经出现一片真空,亟待新经济伦理支撑起信息时代人们行为规则的大厦。

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本伦理是家族式的集体理性,工业社会是完全自由的个人主义理性,那么信息社会需要的则是一种建立在相关主体协同关系上的公共理性。这种公共理性的核心是平等交易、互惠共赢。既不利己,也不利他,而是“一个主体的成功必须建立在相关主体成功的基础之上”。支撑这种伦理的生产力基础正是信息网络和第三方网络诚信监督体系。

我国有的地区由政府主导公共理性创新试验,惹得众说纷纭。我认为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公共理性也不失一种过渡之策。但是公共理性最终应该在协会、学会等新社会组织的真正壮大起来以后,形成网络时代的社会协同机理。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紧密融合、深入研究,率先在移动电子商务领域彰显这种公共理性精神。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