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就是达到;理解就是超越”
这是上学期我在整理轴心时代课题时无意中写出来的句子。越想越有味道,就把它置于轴心时代课题之前作“引”,与雅斯贝尔斯的一句话——“我们上升得越高,便越清楚地理解轴心期”并列。后来在讲课和写作中每每使用它,发现其无与伦比的阐释功能简直如“神器”一般。太神奇了——“意识就是达到;理解就是超越”!
这句话的前半句与俗语说的“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有点类似。所谓“意识就是达到”,无非是说,若没有意识之达到而仅仅是身体、眼睛的到达,比如去故乡或某景点旅游之类,则是无实质意义的;反之,虽然身体、眼睛未到达,但心、意识却到达了,则为真正的到达——“心到了”。心不比身更重要吗?!
“理解就是超越”表明,理解之难难于上青天。因为,面对理解对象之“象”,我等可以说俱为盲人。而一旦理解了自己实为“盲人”之现实,则表明自己已经睁开了眼睛,可以凌驾于对象之上对对象作超越性的整体观。这里的超越,指的是超越了自我作为盲者的状态,而非指超越了对象本身——作为客体的对象是不能超越的。
当我们把“意识”和“理解”这两个普通的精神性概念与两个普通的时空性概念“达到”和“超越”联系到一起的时候,我们发现,语言的意义瞬间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这就是思想的光芒。
在我们的生命中,精神之黑夜至少占了一半。意识到此,则表明个体的意识之光开始透进了黑夜之中,继之,黑夜就被逐渐地照亮了。所谓“认识你自己”,就是一个让意识之光逐渐照亮自己精神生命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理解的过程。久而久之,霎那间,个体仿佛有了一个凌驾于自我之上的盘旋在空中的超我——另一个我,可以时时审视、洞察、省察大地上的自我。当这个“超我”与我再也不相分离之时,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人,“认识你自己”了。当然,这个“超我”平时并不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中,它仅仅在我们犯错时才会出现,就像弗洛伊德所说的,它是一个“检察官”。弗洛伊德的错误在于,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检察官”。我要指出的是,并非每个人都有这个“检察官”——只有那些“意识”和“理解”俱到的个体,才有这个“检察官”。
“超我”的诞生,表明上帝、神,与人合而为一了。
20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