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起草专家,您好!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zhuanti/2010zqyj/ (全文)
有幸阅读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出于好奇,我用“生命”检索全文,居然“0次”!甚为纳闷,这教育涉及到人,涉及到生命,居然全文只字未提呢?后来,用“成长”“成才”检索到9处。这说明纲要中还是特别关注生命成长的。
常识告诉我,在教育-关爱-生命之间理所当然存在联系。我也非常赞同“以人为本”的提法,但是,我觉得更应该明确提出“关爱生命”。各种教育的问题根源在于人,在于生命。本轮教育改革的关键也在观念上,如果在纲要中不明确载明“生命”,我感到不可思议,至少一个小小的遗憾!
为此,对《纲要》(序言)表述做了小小的修改补充。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zhuanti/2010zqyj/zqyjg.htm#_Toc254687547 (序言)
原文:
“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修改一:“坚持以育人为根本”更改为“坚持关爱生命育人为本”。
修改二:“坚持以关爱生命成长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以育人为根本”。
修改三:“坚持以关爱生命为前提,坚持以育人为根本”。
理由:
教育因人而存在,教育因生命而存在,生命因关爱得以孕育。学生个人是生命,家长是生命,教师也是生命,社会国家也是生命构成的。全文反复强调“教育”,强调“以人为本”,但是,在文本表述上显得不够明确具体。“生命”一词,则是本纲要的唯一正式提到的关键词:“生命”。
这必将有利于全社会的教育观念转变指明方向,明确教育的价值所在和其特殊性。同时,也有利于深入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育人为本”。
既然因“生命”存在才有了教育,那么,当考虑生命“自生长性”、“自组织性”。这必将唤起国民让“教育”成为“自己”的事,为引导生命自我成长,从而有利于贯彻“全民有责”。随着对“生命”的确认,也将避免陷入“教育万能”,避免陷入“为所欲为,教所欲教”的愚蠢做法。反观许多生命悲剧发生,的确源于对于“关爱生命”的无知。
从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出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也需要特别唤醒全民族的“生命”意识!
所以,呼吁“关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