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地价拷问土地招拍挂


   2009年中国房地产有两大赢家:一是狂售项目赚得钵满盆满的开发商,另一则是通过招拍挂大卖土地的各地政府。
  中国指数研究院2010年1月8日发布报告称,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万亿元。其中杭州以1054亿元位居榜首,上海和北京分别以1043亿和928亿元排名二三位。
  高溢价“地王”频出成为2009年土地出让金暴涨的最主要原因。据统计,2009年全国成交总价排名前10名的住宅用地平均成交金额为75.76亿元,而这一数据在疯狂的2007年仅为50.93亿元。同时,2009年楼面地价排名前十的住宅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26365元/平方米,比2007年足足多出10000元/平方米。
  “土地招拍挂就是双刃剑,政府有意用它保持拿地的公平公正,然而价高者得的规则却容易产生高价地。”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称,土地出让垄断在政府手中,而往往政府的供应量达不到市场所需,加上地产商开发的延滞,人为“地荒”成为高价抢地的借口。
  韩世同介绍,2004年推行土地招拍挂时,土地供应一直难解市场之渴。2007年政府曾承诺连续三年每年供应5平方公里的住宅用地,而只在2007年勉强完成任务后,2008年、2009年政府供地连续“断粮”。
  潘石屹日前也公开表示,北京土地市场只有2009年完成了供应任务,之前没有一年完成。“现在相关部门动辄表示将推出几百公顷土地,但最多只是影响市场预期,释放供应充足的信号。”
  一家独大的招拍挂模式下,地价和房价有不断向上的内在动力。一方面,地方政府有利益动机推高地价,从而获得更高的土地财政,例如中意于供应大型地块、城市核心,制造“新城”、“新镇”概念等;另一方面,默许开发商通过更高的房价来消化增高的成本,以吸引房地产投资,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低迷时期,地方政府往往不遗余力“顶风”拯救的原因。
  有例为证,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1月17日联合发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新目录规定,商品住宅用地宗地出让面积,小城市不超7公顷,中等城市不超14公顷,大城市不超20公顷。
  此举被业界认为是一箭双雕,一是可以降低单块土地的出让总价,二是小地块出让有利于加快开发进度,防止开发商囤地。而实际上,目录出台后,各大城市土地招拍挂时,面积超过20公顷(20万平方米)的比比皆是,令相关规定轻易就被架空。
  “招拍挂不仅使地方政府获得不菲的土地收益,也强化了政府与企业利益同盟。”北京某土地经纪公司业务总监郭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有些地块,政府通过注册资金、竞买保证金等设置高门槛,或者先限定严苛的出让条件,等心仪企业拿地后,再更改规划。”
  郭卫此前任职于上海一家地产公司土地部门,在他看来,政府制定地块起拍价的标准一直没有明细,并且目前几乎所有土地都是用“拍”,即使前期有“招”和“挂”,最终还是用“拍”来决定,“制度本身有许多模糊和冲突之处。”
  同时,土地出让的“双轨制”和“二元价格”也让招拍挂本身难显公平。各地方政府对工业用地、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多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和成本价,其中部分非市场化的土地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商品房用地,对于高价招拍挂而来的土地无疑是巨大冲击。
  2009年,上海和深圳曾传出将试水香港“勾地”制度、补充单一招拍挂模式的消息,最终并未成形。
  “作为招拍挂模式的主导,政府不仅要建立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更应该发挥其监管的功能,”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接受采访时称,早在2009年8月,各地政府突然加速推地,“地王”频频出现时,邹就发出过警示,“据我们观察来看,信贷的爆发性增长,市场上投资和投机的需求太过,土地这一块看起来较热,而房地产的投资总体还是偏冷,说明有人在炒土地。”
  政府直到2009年年底才缓缓动作。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随后的12月23日,为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国土资源部宣布对北京、上海、浙江等9个省区市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
  “国土资源部和各地国土部门应当每年公布一次所有土地闲置和开发情况,将每一幅用地都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对违反规定的闲置用地一律收回,这样开发商就不敢盲目囤地。”韩世同质疑中央此举仍为“敲山震虎”,相比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公开表态的“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仍然约有1万公顷闲置土地”来说,18宗闲置地未免太小儿科。
  亡羊补牢并不能解决全国性的高地价问题,何况这种力度远没触及要害。房地产市场“越调控越涨价”的经验,让邹晓云感觉并不乐观。

 

(李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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