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狂涨为何央企遭殃?
宋公明
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是因为要救火,就要取鱼池里的水。所以城门失火殃及了鱼池。
那么房价狂涨,为何央企遭殃呢?这是个要用脚后跟思考才能想得通的问题。
根据某种经济学家们的理论,市场经济,有无形的手掌控,只要任其自然发展,就可以自动调节价格。价格低了,搞的人自然就少了;少了,价格自然就会升高。价格高了,搞的人自然就多了;多了,价格自然就下降了。所以,是用不着行政干预的。这就是某种经济学家的脚后跟思维。
然而这种理论,与房地产市场却对不上号,房价是只涨不降,而且越涨越欢,越涨越离谱。这下子,民众吃不消了,政府也坐不住了。只要不是傻瓜,谁都看出,信货危机的灾难正在步步逼近。于是,政府出台了国六条,国十一条,等等。
2006年国六条出台,到2008年,房价刚有点要跌的样子,某些地方出了断供现象,各地方政府立即强烈反弹,一方面用各种方式强力托市,另一方面向民众发出号召,说购房就是爱国。加上四万亿投入的拉动,眼睁睁的看着房价再度快速上涨。今年初,国十一条出台了。然而房价并未应声而落,而是继续呼呼上涨。两会刚开过,北京就产生了新的地王,引起了民众极大的不满。因为新的地王是央企拍得的,所以,就拿央企开刀,想把民众的愤怒引向央企,而让那帮狗屁专家在一边偷着乐。
如果央企退出,房价立马得到“平抑”,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去买房子,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民众一定会为这个英明举措山呼万岁。不过,用脚后跟想想,好像也是不大可能的。没有了央企,其他企业就不竟争了?就不涨价了?开什么玩笑?如果房价真的不持续上涨了,信贷危机必然发生。那时不但央企退出,别的企业也必然要跑,而且跑得更快,房地产市场就要崩盘。
事到如今,为什么不把那帮经济学家拖出问一问呢?养着他们是干嘛的?经济发热的时候,一个个都跑出来大吹大擂,好像都是他们的功劳。现在碰到难题了,一个个都把头缩了进去,束手无策了,一声不吭了,一言不发了,装聋作哑了,毒蛇冬眠了。
其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各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经济,央企也是其中一分子。从自由竟争角度说,央企有权参与。从宏观调控角度来说,调控不力是政府的责任。令央企退出,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无法自圆其说。
有人说,央企不是纯粹的企业,也是一个政府部门,拿着国家给予的资源,不公平竞争。这种说法既不是事实,也是对三十年来改革的否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政企分开,国企全部与主管部门脱勾,成为独的企业法人,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平等竟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央企就是纯粹的企业,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限,不可能承担政府的任何职能。如果是改革不到位,那就继续改,退出反而更改不了了。
有人说,央企是拿国家的钱赚人民的钱。这也是毫无根据的。央企作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家投资是有的,但是拨款早已改为贷款,是要还本付息的。至于银行是否贷款,与其他企业是一视同仁的,银行也是企业,贷款也是市场行为,也要经济核算,也要保值增值,银行贷款只看经济效益,而不会看央企的面子。所以央企用的也是银行的贷款,也要还本付息,怎么是用纳税人的钱?
有人说,央企应当专心把自己的主营干好,不要到房地产市场与民争利。如果央企主营没有干好,那自然应当依法惩处。但是不等于就不能干兼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由营业执照规定的,只要营业执照上有的,都可以依法经营。国家也提倡企业多种营,强强联合。企业干不干兼营,是企业经营的方略。因为企业要自我发展壮大,就必须积垒资金。国家又没有拨款,主营又往往不能赚钱,那么只好用兼营来以丰补歉,以兼养主,这正是为了搞好主营。而兼营什么赚钱?房地产。央企进入房地产参与竟争,当然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倒是正二八经的政府机关大楼,哪个没有兼营宾馆餐饮或租给银行公司?否则机关的经费缺口怎么补?职工的奖金福利哪里来?
问题是央企进入房地产,是不是有违法行为?有没有野蛮拆迁?有没有拖欠农民工资?有没有房倒倒、楼脆脆?有没有行贿腐败?如果有,也不奇怪,依法处理就是了。但是谁违法你处理谁,干嘛把央企全部一锅给煮了?
如果央企拍个地王就要退出,那些搞野蛮拆迁闹出人命引发群体事件的,把楼盖倒了的,拖欠农民工资的,为何不让他们退出?那些生产使用地沟油的,在奶粉中渗三聚氰胺的,买注水肉的,搞各种假冒伪劣的,在电视台做假广告骗人的,为何不让他们退出?如果以后再有地王产生,是不是也照此例让其退出?如果其汽车、成品油、粮油食品等等其他行业价格也发生波动,是不是也要让央企国企退出?那何不把央企国企全部砍掉算了?
在下并不是替央企国企说话。在市场经济中,对百姓来说,企业都是一样的,买谁的东西都要化钱,那就看谁的质优价廉了。不是说私企比国企央企更有优势吗?那就竟争好了。至于价格,市场决定论也好,政府调控论也好,都不是企业的责任。
正是:房价狂涨,央企遭殃;
个中原因,确实荒唐。
2010-3-22
附一:凭什么让央企退出房地产?
宋公明
新闻天天有,天天有新闻。今天的重大新闻,当属国资委明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对此,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欢迎,对大刀砍向央企感到痛快和解恨。继而是对此举能否平抑房价表示怀疑,想想好像也不大可能。再仔细想想,又觉得此举实属荒唐。
一,央企也是企业,按市场经济的法则,企业是有经营自主权的,是不受行政干预的。加入WTO之后,企业更是要一律平等,享受国民待遇,对央企也不能特殊对待。根据精英们的理论,只要不犯法,什么都能干。企业要以赚钱为原则。央企从事房地产业,有何不妥?
二,国资委是管什么的?是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国企有经营自主权,只要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你国资委就无权干涉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
三,央企的业务范围是由营业执照规定的。企业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按章纳税,谁也无权干涉。企业如果超范围经营或者违法经营,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处罚,例如吊销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齐全有效的情况下,企业合法经营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国资委横加干涉,央企有权不予理会,有权拒不执行,而且还可以对簿公堂。
三,房价地价狂涨,地王的产生,是央企造成的吗?这时候为什么不去问一问那帮狗屁经济学家了?为什么不用无形的手来解释了?为什么不反对行政干预了?为什么不讲依法行政了?为什么不讲法律依据了?在市场经济中,央企只是其中一分子,是众多的参与者和竟争者之一,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一。央业通过竟争获胜,是优胜劣态的结果,有什么好不服气的?为什么要犯红眼病?如果央企玩了什么花样,使了什么手段,那有《反不正当竟争法》在嘛,你有证据,可以依法查处嘛。查到了再处罚,才名正言顺嘛。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市场经济就是让大家各显神通嘛。
四,房价地价是市场竟争的结果,市场竟争不是某些经济学家所大力鼓吹的吗?央企只不过是市场竟争的参与者,如果市场管理混乱,竟争不规范,那也是市场管理门部的责任。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不正常,已经有若干年历史了,又不是现在才发现,那些经济学家和管理精英干嘛去了?是吃闲饭的?一点办法没有?为何要把板子打在央企屁股上?冤不冤?
五,事到如今,明令央企退出,是一句话这么简单吗?有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央企退出,又没有时间表,慢慢退好了。热乎劲过了,也就不了了之了。或者变个花样,把央企变成民企私企不就行了?还可以造就一大批民营企业家和大富翁。话虽不错,但是央企不是孙悟空,能摇身一变就成了民私。企业变更、资产转移、合同转让都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不是那么简单的,必然会造成经济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谁来承担?国资委能承担得了吗?
六,就算是央企全部退出了,房价地价就能平抑了?房地产市场就能走入正轨了?谁都知道,治病要对症下药。央企是症结所在吗?显然不是。央企退出,其他企业仍然存在,市场经济仍然存在,企业竟争仍然存在,一切都没有本质的改变,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怎么可能改变呢?前面已说了,央企不过是企业,是市场竟争的参与者,不可能操纵得了整个房地产市场。即使有违规行为,也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依法处理。而且要谁违法处理谁,不能搞连坐,怎么能把央企一锅全给煮了个娘的?现在是病急乱投医,不知道是哪个江湖郎中,也不知怎么灵机一动,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征求过央企的意见吗?征求过经济学家的意见吗?做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吗?搞过头脑风暴吗?
七,会不会是因为预感到房地产市场情况有变,因此国资委要让央企赶快撤出,以避免国有资产和央企遭到灭顶之灾?如果房地产业要崩盘,那么就不仅是央企,所有的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产业都要遭受灭顶之灾,经济也可能崩溃。即使国资委有这方面的情报,也只能和央企悄悄的说,岂能如此公开?以后真相大白时,如何向国人交待?
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的头脑也要复杂一点才好。在下头脑一向简单,经常装模作样的用脚后跟思考问题。想不到有人头脑比在下还要简单,是专家的级别,让在下望尘莫及也。
2010-3-19
附二:央企真的退出了吗?可是,这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宋公明
对国资委明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在下写了帖子,是从法律角度,说明这个举措是违背市场经济法则的。有人说在下是在替央企说活,在下并无此意。央企的死活,在下管不着,也不想管。房地产的价格到了这个程度,早已与咱们没有关系了。在下只是想说,就算是要整治央企,也要在现有法制框架内依法行事。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杀法。但是你得一视同仁,不能有的杀屁股,有的杀脑袋,那就乱套了不是?
央企退出房地产,目的是什么呢?好像是因为央企制造了地王,弄得房地产价格不断暴涨。那么让央企退出,就能平抑价格吗?平抑不平抑,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下头脑简单,用脚后跟思考一下,认为让央企退出来解决房地产价格和地王的问题,是没有用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 房地产业有没有管理?土地出让拍卖是否规范公平?房地产的价格调控是谁的责任?说到底,企业是被管理对象,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乱,首先要问责于管理者。如果企业没有违规犯法,凭什么要干涉人家的正常经营?对央企国企有再大仇恨,必欲整死而后快,那也得有个像样的理由吧?关于这一点,前面的帖子,已经说了六点,这里就不再重复。
第二, 如果让央企退出房地产,就能平抑房价。那么如果其他行业的价格出现波动,是不是也要让央企退出?在市场经济中,所有的产品价格都有可能波动,那么是不是央企要从所业行业中退出?
第三, 用央企退出来平抑房价,是不是只能用一次?如果央企退出后,价格没有平抑,新的地王仍在产生,那么是不是要让另一批企退出?如果不是,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第四, 如果央企退出,果然能平抑房价,那么后果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的功能早就异化了,早就和普通百姓无关了。房价如果不能持续上涨,就要发生信贷危机。央企是全身而退了,其他企业岂不是要陷进去了?其他企业又不是呆子,人家就不会跑吗?恐怕比央企跑得还要快。那时房地产业岂不是要崩盘?
当然,以上几点,是在下用脚后跟思考的结果,是不作数的,不过是自娱自乐而已。
20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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