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专业力量 创新调解方式 江苏省构建医患纠纷大调解格局


江苏省较早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立足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取得明显成效。

一、构建组织指导体系,搭建运作平台

20074月起,江苏在省、市、县三级先后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构建平安医院领导体系。在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办公室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司法与卫生部门紧密合作的管理体制。

二、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调解工作通报制度、工作小组例会制度、重大纠纷联调制度、调解问题会办制度、调解工作总结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完善协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立足长远,狠抓机制建设,建立调解引导机制、服务保障机制、联调联动机制、经验交流机制、督导评价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衔接调解环节,增强调解效能,使调解工作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三、建设专业支撑力量

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队伍。每个调解中心设有34名专职调解员,全省已建立有358名专职、640名兼职人员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注意把握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的结构,吸纳懂医、懂法、懂心理的专业人员充实调解员队伍,形成“专业互补、技能互补”的团队优势。各级调解组织成立法学咨询委员会和医学咨询委员会2个专家咨询组织,总人数近8000名。

四、构建大调解格局

根据“多调对接”的工作思路,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为主线,积极推动医患双方友好协商、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公安机关现场调解、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全过程调解、信访部门调解以及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全过程调解,并把各类协调处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最佳的协调处理方式,基本构建了医患纠纷大调解格局。

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调解组织广泛建立,发挥作用明显。目前,全省共有102个县(市、区)建立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医患纠纷1817例,调处成功1614例,调解成功率89%二是保险制度迅速发展,有效分担风险。经过近三年的推进,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2566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投保金额达1.24亿元,实现理赔9137万元,理赔事件3753起。三是医患纠纷得到遏制,医患关系缓和。2009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7445起,较上年下降736起;发生重、特大和群体性医疗纠纷300起,较上年下降了436起。

                                (江苏省卫生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