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病急乱投医,财产公布未必是灵丹妙药
宋公明
一、
对于腐败,大家都深恶痛绝,就如毒瘤在身,一日不除,寝食难安。在下也经常想,如果能找到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能一招割除这个毒瘤就好了。然而理智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这样的灵丹妙药。
记得社会上曾经有过所谓健脑丸之类的药,说给孩子吃了,他会立马变得聪明起来,学习也就不用费力气了。这让一些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大伤脑筋的家长非常动心,于是就不惜化重金购来给孩子吃。不料,孩子吃了成绩没有上去,胡子倒提前长出来了。
所以,病急切不可乱投医。对反腐也同样如此。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一经采用就可以马上让腐败消除。
二、
反腐败问题,实际上就是治吏问题,用现在话来说,就是干部管理问题,包括选拨、考查、任免、监督、奖惩等等。现代干部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有一整套制度和法规,例如我国有《公务员管理条例》,有最近刚颁布施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各种禁令,还有党章,宪法,等等。第二,有管理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例如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各级财务、审计部门,有各级反贪部门,等等。组成了庞大的管理体系。第三,有社会监督和信息体系。例如有各级信访部门,有各种媒体和网络等等。第四,有大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装备、器材及资金保证。这样才组成了管理干部的完整体系。用精英们的话来说,要依法治国。当然,也要依法治吏。不能听风就是雨,像墙头草似的随风转。
就拿财产公布来说吧,即使是个好办法,也要纳入到法制的框架内,形成制度,才能发挥作用。
三、
近日网上刮起一股“全裸乡”之风,说的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在网上公布了2009年乡政府财政决算情况,于是便有人大加称赞,什么“全国第一”,“透明政府”,还把乡党委书记当成英雄请到人民网强国论坛来做嘉宾,给予热烈欢迎,送上不少溢美之词和赞扬之声。
这个时候,怎么就不讲法治了?怎么就不讲依法行政了?一个小小的乡政府,没有相关的制度,没有上级的指示或认可,就这样独树一帜,标新立异?置法规制度和组织原则于何地?如果各级政府都这样各行其是,岂不是要乱套?再说,他公布了一个报表,又能说明什么?这就是公开透明了?那还要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干嘛?这不是笑话吗?没有经过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查认可,你怎么就知道这个报表是可信的?说得不好听,这年头,就是上级财务和审计认可,没有其他可靠旁证,也不一定可信。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表现,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这位乡党委书纪同志,公布了这么个报表,就成了反腐廉政的英雄了?那要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干嘛?难道用不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考查了?你怎么知道他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在各方的表现和群众的口碑是如何?
公开透明,阳光政府,当然很好。但是形式上东西是不可轻信的。这年头,眼见都不能为实,何况是他自己说的自己公布的东西?有人对公开透明到了迷信的地步,有两位省级大员对财产公布表了态,有人马上就叫好。真是天真得可爱。就算了他真的公布了,又能说明得了什么?有人说,他自己说的不可信,那就让公证处来做公证,如果是假的就如何如何处罚他。公证处公证了就能相信吗?如果知道他是假的,纪检委反贪局早就下手了,又何劳公证处?
有人会说了,那你说怎么办?在下前面说了,还是要依法治吏。要依靠组织系统,依靠群众,依靠科学的法律制度,依靠科学的工作方法,才是最可靠的办法。
让个人直接向公众公布财产,例如这位全裸乡的党委书记张映上同志,向网友公布了自己有多少家电,多少工资等等,似乎是很阳光,很透明。但是这有什么意义呢?你自己说的,别人就相信了?是不是谁不相信都可以到他家去核实一下?那岂不是又要搞文化大革命了?那么由组织调查了解证实,以组织名义公布,这样不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吗?组织的调查,当然要依靠群众,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子。然而如果组织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有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难道不处理吗?有问题的处理了,没有问题的公布出来,又有何意义?自己公布或向组织报告,是为了表明自己清白,组织上经过调查核实,明知没问题,为何还要公布?岂不是又要人人过关打击一大片了?再说,有些问题,很可能一时难以下结论,只能是组织内部掌握,这是工作方法问题,公开透明也不能绝对化无序化庸俗化,否则必然会适得其反。
四、
反腐败,一要综合治理,二要标本兼治,三要对症下药。要对症下药,就要知道病症的所在。回顾一下近三十年腐败的发生发展历程,就会发现,腐败之所以猖獗一时,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是在思想上解除了武装,失去了控制。有人借解放思想之名,行解放兽性之实。为了瓦解公有制经济,争夺私有经济的发展空间,不惜在思想上破公立私,鼓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鼓吹“一私就灵”,“自私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一切要与个人利益挂勾才能调动积极性”,等等。为了发展市场经济,鼓吹“腐败是市场经济的发动机和润滑剂”,制造腐败有理,腐败有利,适度腐败之类的奇谈怪论,对以权谋私采取放任纵容态度,官场中形成不以腐败为耻,大家心照不宣、互不干涉、互相勾结掩护的潜规则。例如足球界,当年阎世铎上台时,曾其势汹汹的说,对假球黑哨,要“杀无释,斩立决”,怪吓人的。然而直到他下台,也没见到他杀一个,斩一人。而假球黑哨赌球一直在暗流涌动,据说,有的女裁判竟然自愿献身,男裁判竟然自愿戴绿帽子。在俱乐部老板、裁判、教练、球员、足协官员富起来的同时,足球水平从亚州一流沦落到二流以下,球市也火不起来了。最近终于大暴发,从南勇开始,自上而下一下子抓进去了一大批。这边南勇一倒,那边中国男足立马就三比零大胜韩国队,一洗20年逢韩不胜之耻。不是小胜,也不是险胜,而大胜,全胜,完胜,这就不能用偶然来解释了吧?
第二,是经济已经被腐败所劫持。以天价香烟为例,如果没有周久耕之类的贪官们消费,是不可能存在的。这类侈奢品,大款自己才不会去消费呢。官员们不抽,老板自己抽,有什么意思?只有共享“厅局的享受”,才会有心里上的满足嘛。当年也曾为制止吃喝风开征过宴席税,可是餐饮业立马就发生了危机,于是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的GDP,实际上是靠腐败消费来支撑和拉动的。除掉黑色的和泡沫的鸡的皮,所谓绿色鸡的皮,还能剩下多少呢?所以反腐,也有投鼠忌器的时候。以前面“阳光政府”全裸乡公布的报表为例,一张表上基本上全上吃喝的帐,工作就是请客吃饭,已经无人为怪了。有人说,只要公布就好。那好吧,继续吃好了,吃出鸡的皮,拉动消费,是不是腐败就不用管了。其实看得见的只是一小部份,还有大量“政府请客,老板掏钱”的帐是看不见的。只看报表又有何用呢?
第三,是以权谋私失去控制。日前媒体报导,南京某知名幼儿园招收80名新生,可是园长收到800张走后门条子。这种现象,在一切资源紧缺或有利可图的地方都会发生。不管是什么左派右派,你自己碰到这种情况,例如儿子孙子入托,入学,找工作,或是要办出国手续,要打官司,恐怕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关系吧?自已这么大年纪了,无所谓了。可是耽务了孩子的前程可怎么好呢?幼儿园所在地的派出所,教育局,卫生局,街道办事处,这些单位的职工子女,你能不优先照顾吗?这些单位的上级,上级的上级,加上关系单位,各方领导的亲戚朋友,只要有可能,就都会来打招呼。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可知有多少钱、权、色的多重交易?足球界是社会的缩影,在谋生竟争的压力下,女裁判献身,男裁判戴绿帽子,社会上偿不是如此?女大学生在求职中饱受欺凌,职工怕下岗只好委曲求全,否则,你就去掏大粪,去卖肉,或者冻死在立交桥下。于是逼得你不得不背叛理想和道德,而向“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俯首称臣,加入到腐败的行列中去。
列举上面三点,只是为了说明腐败的症结在何处。要针对腐败的病因下药,才能取得成效。如果不对症,再好的药又有何用呢?
五、
有人把财产公布说成是“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是“阳光法案”和“终极反腐”的手段。据说,188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官员公开申报财产的法律,现在世界上目前已有包括我国香港、台湾、澳门在内的近百个国家与地区推行了此项制度。因此有人就认为,这就是反腐灵丹妙药,恨不得马上就拿来实施。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头脑也要复杂一点才好。
在下头脑一向简单,但是,前面写过几个帖子,是对财产公布持否定态度的,虽然也有若干网友表示赞成,但是也有一些网友非常反感,认为你这家伙平时看上去也像是反腐败的急先锋,怎么对这么好的反腐灵丹妙药竟然看不上眼,还要说三道四?就算疗效不是那么神奇,那总比没有强吧?有点进步总是好的吧?你在一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岂不是站到对立面去了?在下只好用简单的头脑再来分析一下这个灵丹妙药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第一, 虽然这个办法问世已一百多年,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这个办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至少,没有起到根治的作用。资本主义世界各个国家,都发生过惊天腐败大案,而且一直没有杜绝。腐败的典型产物黑社会以及与之不可分割的黄赌毒,也遍布资本主义世界。台湾的陈水扁的腐败大案,不是正在受审吗?
第二, 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看,其统治集团只能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而这种统治集团必然是腐败的。在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贿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见之于各种报导和现实主义文艺作品中。
第三, 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集团,表面看,是通过竟选产生的。但是实际上,竟选是要化钱的,从来就没有干净的选举,几乎每次选举都有反对派不肯承认。而当选的只能是资产阶级或者是其代理人,穷鬼们是不可能上台的。西方的政客,都有家族的背景或者靠山。西方政客可以自己的产业、庄园和别墅,他们公布财产,不是看如何寒酸,而是看如何富有。和我们是两个概念。
第四, 资本主义社会当然也要维持社会安定,也需要政治清廉。但是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的统治,所以他们的清廉,只是把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特权和利益法制化。例如王室的特权就是法定的。例如台湾的领导人有所谓“特别费”。例如所谓高薪养廉。即使如此,仍然不能避免腐败的产生。
第五, 从人类进化发展的趋势看,公有制社会必然要代替私有制社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转移客观规律。只有公在公有制的条件下,才能最终消灭一切腐败现象。
这样分析下来,应当可以清楚看出,外国的财产公布制度是不能生搬硬套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是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政府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公务人员必须忠于宪法,忠于党,忠于人民,而不能谋取私利。无论是公务员管理条例,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处于转型期,干部中出现了腐败现象,而且还很严重。当然就需要治理。国外的经验和方法当然也可以借鉴,但是这不等于照搬照套。如前文所述,还是要经过分析研究后,纳入到我国的法制框架之内,成为治吏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不能见风就是雨,说公布,马上就把所有公务人员的家里东西全亮出来,他本人还不行,还要把他的所有亲属家里东西都亮出来,这还不够,还要把他本人和他的亲属每天的消费都亮出来。这还不行,还要经过公证处公证。这还不行,还要允许百姓随时到家里查看,以示公开透明。这可能吗?有必要吗?有用吗?本文前几个部分已经分析过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更不会有好的效果。
有人一定要说这是灵丹妙药,并以此划线,凡是赞成者就是好人,凡是不赞成者就是和腐败站在一边的家伙。这就让在下有点不服气了。把一个并不灵验的方法凌架于现有法制框架和干部管体系之上,强调到吓人的高度,迷信到胡涂的地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不照办,就是违背了民意。如果照办呢?明摆着不会有好结果,势必更加要失去民心。那么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制度,去搞资本主义,或者说,去搞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这不就是某某宪章派的企图吗?
腐败当然要反,但是要对症下药,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千万别听人家乎悠,有什么灵丹妙药。一不留神,病没治好,好好的腿反而被人家乎悠瘸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在下写了这么多,连我媳妇都说我,关你什么事呀?人家范厨师就是要听大乎悠的,谁会听你的?你一片好心人家不领你的情,还说你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他被人家乎悠瘸了还要谢谢人家呢。
是的,在下自作多情了,吃饱了撑的,就当自娱自乐吧。
2010-3-18
附一:
公布财产,是逗你玩还是金蝉计?
宋公明
昨晚看到央视播出的一个相声节目,其中有这么一段(大意):
甲:你去问问他,他是不是坏人?
乙:哎—,有这么问的吗?
甲:你就这么问,看他怎么回答。
甲:你是坏人吗?
丙:我就是坏人呀。
甲:他说他是坏人。
乙:好!,他承认自己是坏人,说明他很老实,他的话一定很可靠!
甲:这是什么逻辑?
相声,就是逗你玩。哈哈一笑,也就罢了。
不料今天上午,在强国论坛看到了现实版的相声对话。
请看:
回答网友兜风的海浪:嘉宾好。政务公开是否意味个人财产的公开?你有行贿受贿的现象吗?务请回答。
张映上:政务公开和个人财产的公开,应该是有着紧密的联系。行贿受贿从来没想过,我们的领导也不允许我去给他行贿。我自己也没想到过。
问的是一本正经,回答的是严肃认真。还有人大为称赞:真乃清官也!
是可笑,还是可气、可悲?
有谁会在论坛当嘉宾时会对网民承认自己受贿贪污?要承认也是到纪检委反贪局自首吧?很多贪官,到了反腐局,也要装模作样,百般抵赖,在论坛上自己说没有行贿受贿,就能说明他是清官了?据说有人看到警车停在楼下,吓得赶紧自首,不知是真是假。至少,没听说过贪官被网友提问就自动承认的。如果比“此地无银三百两”还要弱智,还怎么出来混?
当然,在下并不是怀疑张映上同志就是贪官,而是认为这种问答太过荒唐。
然而,下面还有更精彩的:
回答网友看西南:张书记,现在社会对公布官员财产呼声很高,你能率先在人民网公布一下你的财产吗?
张映上:谢谢这位网友。真的没想到有这个问题。我非常高兴、非常乐意将我的财产进行公示。有五个部分:第一,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是联想的,价值6000多。第二,有一台海尔空调,挂式的,价值2000多。第三,有近千元的床套、床被两套。第四,有一百至一千元的衣服六七套,上千元的有两套。第五,每一个月有2600块钱的工资和津补贴。就这五个部分的收入和财产。住房是寄住的岳父的住房。
回答得真的是很认真很诚恳很具体,于是又搏得了一片喝彩声。
难道到了君子国了?说什么都可以相信?
即便这个回答是完全真实的,又有何意义?如果这种公布就能说明一切,就能一招制腐败于死地,那么还要专门的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干嘛?考查干部,是全方位的长时间的专门工作,而不是某一项手段就能代替的。
如果所有的官员都公布财产,会是什么结果?是不是所有贪官把非法收入一五一十的全都公布出来,而且自动到纪检委反贪局排队等候处理,腐败立马消灭,反腐大获成功?这不太可能吧?
某位省级大员也说,我现在就可以公布,因为我没有多少东西。这个话,谁不会说?如果公布出来,都是像张映上同志这样,都是像这位省级大员一样,没有多少东西,也没有任何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是不是就能证明没大家都是好人,根本就没有贪官存在?这也不太可信吧?
既然贪官不可能自动公布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而公布出来的又不能相信,那么公布财产又有何意义呢?
在下不是反对公布财产,而是认为,作为一种反腐的手段,要通过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去加以研究,而不是听风就雨,跟着瞎起哄。
百姓是主人,专门机关是公仆。百姓叫公仆去打酱油,怎么打是公仆的事,他不会就不能当公仆。同样,百姓有权要求反腐败,用什么方法,百姓可以提建议,但是最终还是由公仆来决定取舍,责任也要公仆承担。百姓没有必要非得让公仆采用什么方法,更不能替公仆承担责任。只要公仆真的愿意反腐败,那么他自然会听取群众意见择善而从,自然会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而真心要反腐败的公仆,当然是存在的,而且也在进行努力之中。
现在有人把财产公布吹得神乎其神,似乎财产一公布,就可以一招致腐败于死命。谁愿意公布,谁公布了,就是好人,就是清官。谁不同意公布,那就是害怕,就是不肯反腐败。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访谈。
财产公布作为一种方法、措施,其作用和效果是不难预见的。特别是中国的腐败有中国的特色,不能照搬外国的办法来对付。是否采用和如何采用这个方法,可以讨论研究。但是把这个方法绝对化,甚至纠缠于方法的争论上,并以此划线,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其用心就值得怀疑了。如果不采用这个方法,似乎就是不尊重民意。如果匆忙仓促之间采用了这个方法,但是又不能取得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岂不是更加失去人心?
所以,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的头脑也要复杂一点。见风就是雨,什么“总比没有好”,什么“有一点进步也好”之类,恐怕就是太天真了一点。如果人家仅仅是在逗你玩,那倒也算了。如果是让贪官金蝉脱壳,还外带暗渡陈仓,直取你的咽喉,后果可就严重了也。
2010-3-16
附二;
热衷于财产公布的目的是什么? 附三:
公布个人财产不如管好公有财产—再谈公布财产问题 宋公明 用公布官员个人财产的办法来反腐,是个热门话题,很多善良的人们热切盼着这个办法早日出台,一举成功。不过根据过去以往的经验教训看,这个办法也未必能起到多大作用。 财产已经到了人家手里,再想拿回来,就如倒拨蛇一样,难度可想而知。一来是财产合法非法难以分清,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经过登记,动产的实际占有,就取得了所有权。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渠道有千万种,你如何能分清哪些是合法所得,哪些是非法所得?只怕是公布了之后,非法也变成合法了也。二是财产的数量无法查清。不动产只要没有登记在他名下,就不能算他的个人财产;动产是动的,可以任意改变实际占有人,这就更难查了。三是对每个人都要查一遍,那得动用多少人力物力?而且今天查了确实没有,明天他又有了,你能天天跟在后面查吗?成本太高了,可能很不合算也。四是即使查出来了,又能追回多少?损失已经造成,也无法挽回了。所以对财产公布也并非良策。令人担心的是,万一这个办法果然不幸没有起到作用,会不会有人说,不是照你们的意见了办了吗?你们还有什么好说?以借此推御责任。也许有人根本无心反腐,只不过借此来实施所谓民主社会主义而已,那就更得小心了。 与其财产被贪污之去查,倒不如事先管好财产。就如粮食被老鼠盗走之后,你找到老鼠洞,挖开一看,里面有大量的粮食,那又有什么用?那粮食还能要吗?财产已经被贪污,即使查出来,能追回的又有多少呢?能与破案所化费的人力财力相抵就不错了。所以粮食不能到被老鼠盗之走后再去查,而是要事先把米缸盖好,让老鼠偷不到才是根本。对公有财产也应是如此,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切实加以贯彻执行,使贪官想贪也无法下手。只要一下手,就会被及时发现制止。现在被揭发出来的贪污案件,往往数额惊人,而且是屡见不鲜。这就奇怪了,贪污为何如此容易?国家一再损失巨额财产,为何总是不能及时发现?这老鼠该抓,那管理米缸的人不也该打吗? 也许有人会说,管米缸的本身就是大老鼠,监守自盗。例如机关单位的领导,国企的厂长经理,他一个人说了算,要贪污岂不是太方便了?那么这又奇怪了,明知会有危险,为何不采取防范措施呢?明知防范措施不严密,为何不改进呢?为何要给政府国营企单位有什么“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和小金库?为什么不对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加以监控?用肉包子打狗,把美女剥光了送到人家的被窝里,难道是故意考验别人的心理素质吗?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吗? 把米缸盖好,这是属于让贪污“干不成”的层次。光有这一层当然是不够的。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因为防范总是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因此无论怎么防范,总是会有漏洞的。所以在此之外,还要有“不敢干”的层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铤而走险的人总会有的。那么只要有人敢越过雷池一步,就会及时被发现制止和严惩,让贪官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因此造成高压态势,使贪官心惊胆颤,望而却步。所谓腐败成本太低,岂不是助长腐败吗? 当然,防范和惩罚都需要很高昂的社会成本,只能用来对付少数人。对于多数人,还是要有不想干,不愿干,不能干的层次。也就是说,在思想上要有免疫力,有更高尚的人生追求,而不屑于纸醉金迷,如柳下惠坐怀不乱,不会产生攉取不义之财的念头,自然也就想不到去贪污。当然,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毕竟只能是少数。然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形了这样的社会风气,对大多数人也就形成了无形的约束。当然,对大多数人来说,也不具备贪腐条件。 所以总括来说,要反腐,就必须建立起一个使得官员们对腐败不想干,不愿干,不能干,不敢干,干不成的防控体系,从而实现对腐败行为的全面有效控制。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搞形式主义花架子,是不会有好效果的。 2009-3-12 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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