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正常”,百姓就会“失常”


  有关部门“正常”,百姓就会“失常”

  

  “3.5”来临,网络曝光了多种药品差价,出厂几元零售卖到十几元。在药品销售流程中,营销终端获利最高。而对同一种药在不同药店价格相差巨大现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竟然称很正常。(见3月15日《京华时报》)

  对于网友在网络上曝光的一张药品订货单,出厂价一块两块,甚至几角钱的药品,到病人的手中就是几块几十块的现象,这确实很“正常”。虽然这种正常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所谓的“正常”是两个概念,前者对于这种几角钱的药出厂后涨到十几元,认为销售商和医院层层剥蚀正常,而百姓心目中认为的正常,是厂家也好,销售商也罢,对于他们任意转嫁到百姓身上的加价,已经司空见惯,麻木不仁,更渗透着无可奈何。但我们感谢一年一次的“3.5”活动,因为,只“3.5”的前后,我们的记者、媒体,就会或多或少例行公事的发一些这方面的报道,让百姓知道一些可怜的内幕。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感激“3.5”,因为“3.5”让我们真实地看到了药价惊世骇俗的内幕差价。

  一些药品从出厂到流通渠道,再到百姓治病中,差价如此之大,我们赖以正常解除病痛药价制价的最高管理部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竟然称这种现象很正常,这未免太让我们百姓失望了!如果是医院和销售这么说,我们还能理解,因为我们知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一已私利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黑心商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百姓谁没受其害?但让我们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物价局对其任意加价听之任之?政府指导价,定价对药品的价格管理起到了什么限定、什么指导作用?难道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仅仅就只能“正常”?果真如此,还要这些吃干饭的部门何用?

  药价奇高的真正原委在哪里呢?应该在药品代理商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中,这三层关系中,层层对出厂药品剥皮,个个拿回扣,最后受到伤害的是百姓。发生这种现象,出现这种问题,究其根源,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物价局难辞其咎。因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物价局是药品定价、和市场检查最权威的部门,这些部门能在原头控制药品定价,又能在市场上检查物价,对违规的医院药店进行处罚。如果这些部门都说一些药品从几元涨到几十元是“正常”,那么我们百姓就只有“失常”的份了,悲哀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