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的开征与否早已经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只是何时开征?以及如何开征?
何时开征其实又是由第二个问题所决定的,即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如何开征的问题。
有关问题专家学者早已经讨论了不知凡几,仅就相关的文章如果搜索一下的话就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了。先且不说开征物业税究竟能不能取得设计者所预想的交易,即抑制疯狂的房价,这个问题只有开征之后才会知道。而从那些已经开征这一税收的国家和地区来看,也是正反两方面的情况都有。
现在专家又有说第一套房子不征。那如何认定是第一套房子?恐怕这个问题永远都弄不清楚,至少在现在是弄不清楚的。更有专家提出什么投资性住房征收、什么酒店式公寓征收,等等,不一而足。其实全是胡诌。凭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我相信,如果真的物业税这样的征收的话,最后一定的起不到任何实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