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福洪
工业社会,以工业生产为经济主导成分的社会。是继农业社会或传统社会之后的社会发展阶段。有时又称现代社会。
一般认为,工业社会具有以下特征:
①以大机器的使用和无生命能源的消耗为核心的专业化社会大生产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
②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生产效率全面提高。
③社会分化剧烈,社会分工精细。
④社会流动性增强,业缘关系取代了血缘和地缘关系而成为人们社会关系的主要形式,个人发展的机会和自主程度增多。
⑤法治取代人治成为政治系统运行的基本方式,社会的民主化程度提高。
⑥城市数量增加、规模加大,农业人口的比重降低至半数以下。
⑦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联络手段高度发达,个人、群体、组织、区域、国家日趋开放。
⑧人的思想观念充分更新,竞争意识和时间观念加强,崇尚科学、信服真理、追求变革成为人们基本的行为或价值取向。
工业社会是在农业社会长久积累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基础之上演变而来的,更是对农业社会的超越,然而,工业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由顺应而至掠夺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化的极度发展压缩了人们的生存空间;高节奏、强竞争的生活加重了人的心理负担和生理不适;人际交往中的事本主义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在中国,尤其是原有行政分割体制进一步分割了地区间、城乡间的联系。
因此,建议我国开始对城市设置加以调整,设置大都市区和多设置直辖市层级的行政机构,并对现有省级以下城市建制与辖区范围予以规范。
一、可能设置的大都市区
1、 北京都市区,以京津唐为核心的都市区,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和全国政治文化中心。
2、 上海都市区,以京沪杭为中心的都市区,建设长三角经济中心。
3、 广州都市区,以广莞中为中心的都市区,建设珠三角经济中心。
4、 香港都市区,把深圳市并入香港,共同组成深港都市区。
5、 澳门都市区,把珠海市并入澳门,共同组成珠澳都市区。
6、 中部都市区,由郑武沙为中心的都市区,建设中部经济中心。
7、 成渝都市区,以成渝线为中心的都市区,建设西南经济中心。
8、 东北都市区,由哈大线为中心的都市区,建设东北经济中心。
9、 西北都市区,以乌奎线和石河子的都市区,建设西北经济中心。新疆省会外迁。
由于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大大缩短了城市间的空间距离,500~700公里范围内,都可以成为一个城市。如把上述九个大都市区作为中国当今社会重点建设的区域,必然促进中国工业化进程,且布局相对合理。
二、可能设置的新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源于上个世纪的计划单列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大城市开始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到1993年,共先后设立包括重庆在内的计划单列市16个。后来,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原先16个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这些城市统称副省级城市。1997年,重庆升格为中央直辖市,不再是副省级城市。因此,目前我国的副省级城市应是15个:成都、沈阳、长春、哈尔滨、青岛、武汉、西安、南京、济南、广州、厦门、深圳、大连、杭州、宁波。除去上述并入大都市区城市外,可设置为直辖市的有:
1、青岛市,2、济南市,3、西安市, 4、厦门市,5、福州市,6、宁波市,7、包头市,8、拉萨市,9、合肥市等。
工业社会是都市经济占主体,如按上述设置九大都市区和九大直辖市,史上有“九州”之说,现有“九大都市”之说,把历史与现实、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中华大陆地区统一成一种说法。
三、壮大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
省辖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辖市”指省、自治区政府直接管理的“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据此推理,广义的“省辖市”指除直辖市以外的所有“市”。
“省辖市”为1982年及其以前对二级市的地方行政单位的称谓,其后,被称之为“地级市”。1983年起开始推行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省辖市”全部改为“地级市”;与“省辖市”对应的有“地辖市”(或“地管市”)——即直属地区管辖的“市”;“地辖市”自1983年开始改称“县级市”。
狭义的“省辖市”和“地级市”在城市建制上有很大的区别。
“省辖市”中除较大的市外,不实行“市管县”和“市管市”。
“省辖市”的行政区划(行政分区)为市辖区,包括城市服务功能的郊区,“省辖市”属于真正意义的城市。官方对“省辖市”既作为行政区划,同时也作为城市看待;尽管“省辖市”行政地位不低于地区,但官方统计上将“省辖市”和“地辖市”作为“市”单列,并未作为地级行政区统计。
“地级市”实行“市管市”和“市管县”,其行政区涵盖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
“省辖市”改“地级市”以后,成为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省、自治区主要行政分区形式,并作为地级行政区纳入官方统计。随“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到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325个地级行政区的51.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6年,全国共有地级行政区336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6个,占85%。
如全面推行省管县(市),必又恢复到《宪法》意义上的广义的“省辖市”,即除直辖市以外的所有“市”。
因此,在推行省管县的同时,需要对“省辖市”的行政级别、权限、辖区范围重新定义与调整。尤其是要壮大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
三、新设县辖层级的城市
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有4~5亿人口需要到城市居住,现有大中城市的容量有限,必须发挥县城在城市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因此,建议设置县辖市这一级别的城市建制。
县辖市,是台湾当局第三级地方行政区名称,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没有这样设置。
历史上大陆地区曾经有过县辖市的法律,但没有实施。共产党组织的解放区内也曾出现过县辖市。
县辖市地位与乡、镇相当。县辖市的出现,在于台湾在日治时期所设立的市,由于有部分(花莲市、宜兰市)未达省辖市成立标准,其重要性又高于镇,因此于1946年创制县辖市的地方行政区,各县县治皆为县辖市。
目前“中华民国地方制度法”规定,人口聚居达15万人以上未满50万人,且工商业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备之地区,得设县辖市;再者,县政府所在地,未满15万人,也得设县辖市(如澎湖县马公市、台南县新营市、嘉义县太保市等)。
截至2005年为止,台湾地区(包括台湾当局控制的金门、马祖两地)共设有32个县辖市,仅有金门县、“连江县”未设置,其中以台北县拥有10个县辖市为最多,而台北县县治板桥市人口达54万人,是台湾人口最多的县辖市。
中国大陆,有中央直辖市,省辖市,县级市,但没有县辖市一说。其实,目前许多县级市,也只有县城城区有市的雏形,其他区域还是农村。
工业化必然伴随城市化,中国城市化过程,只重视大城市,中小城市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基本上没有把县城当城市。
其实,中国的一个县,一百多万或几十万人口,几百到几千平方公里的地域,县城是当地居民人生中第一个城市。几千年形成的生活习惯、食品、建筑样式等,就是中国特色。
居住在县城的人,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就是城市人,但我们老是把县城当城镇,不愿意承认县城是“城市”,县级市只把县城当城区,县城城区才是城市,农村本来就不是市,我们应该再设县辖市这一级城市,在全国所有县城里,大力建设县辖市这样的现代化小城市。
建立现代中国城市建制体系,与社会各项改革并行,有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分类指导。
2010年2月26日
作者简介:
柴福洪, 男, (1957年5月--), 湖北蕲春人, 经济学硕士,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职教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公共经济。
联系方式:电话:0713-8348688 传真:0713-8345265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