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人民群众喊你去办案!
以前,我总以为警察的形象不容破坏,也曾梦想成为解放军战士和警察,为人民平安和谐的生活站好岗,放好哨。但是,这些日子以来我对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 有的警察吃着,穿着,用着老百姓血汗钱,却不为老百姓办事!比如,今年元月十四日,我父亲刘文广,71岁的老人,在我家地里被几个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当天就报了警,可是到今天也没一点回应!我到派出所询问案情,办案民警说,“正在调查”,调查一个月了还没还没结果,再去询问,办案民警说,“我很忙,等有结果了再通知你"!再去询问,答警力有限,今天我又接了三个警,等有了结果我通知你”!以后打电话,不接!去询问,找不到人!
打人致人轻微伤,要拘留15天,致人轻伤要判刑的呀,就是调解,也该见人吧!现在既不拘留,也不调解,就这样不管不问,难道是人民卫士该干的事?!像这样人证有几十人,物证俱在,又知道谁是凶手,也要调查几个月?这里面恐怕有猫腻了吧!像这样的办案速度,一个派出所再添一万个民警,又能怎样?!
我叫刘建军,如果说一点假话,天不佑我!我说的是河南郸城宁平派出所,我的手机号是13939483758。恳请务必帮忙过问一下!让无视法律的人得到惩罚!还人民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这是笔者一个名叫刘建军的先生反复向笔者发送的一个帖子。由于对警察的敬畏之心,笔者最初并未在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此“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小案件居然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仍为得到解决,实在是令人心生疑虑。为此,笔者也就不得不就此问题说上一二了。
长期以来,每当发生警察滥权或者渎职事件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声音在适时安抚公众受伤的心灵。那就是“这些只是警察队伍中少数的‘害群之马’,绝大多数警察还是好的。”对于这样的判断,人民是十分笃信的。但久而久之,难道还不允许我们试问一句:这样的“少数”到底有多少呢?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发现这样一些现象:每当黑恶势力横行时,他们的身后总有一些权要在为他们撑腰;每每发起一阵集中整治事件时,那些涉案者却往往提前得知了消息而逃之夭夭。就拿整顿黑网吧或者聚众赌博的事情来说吧,每当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时,人家要么就是关门停业,要么就是在“合法”经营。我们常说公仆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也常说警察是人民的保护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河南郸城宁平派出所的警察又是在为谁服务,充当谁的保护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文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那么,河南郸城宁平派出所的明知道打人凶手是谁而推委塞责的警察,是否学习过警察法,算不算是好警察呢?
作为一名警察,眼看着坏人犯罪而不管,这是严重的失职,也决不配身身上所穿的警服;作为一名警察,面对人民的诉求而不管不问,也不配再作深受公众信任和爱戴的人民警察。一个社会的警察没有了,可以在很短时间重新建立,但设若人民群众心中不再有警察了,重新建立的时间该需要多长呢?——“警察不作案,治安好一半。”尽管民间的类似俗语多有偏颇,但“警察不办案”的社会治安状况又会如何呢?
根据刘建军先生的请求,笔者想要对河南郸城宁平派出所民警所说的唯一的一句话就是:警察同志,请您出去为人民群众办案!
(李吉明2010年2月24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