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国资委8日下发《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指出年内将制定完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提供可行的操作指引。
刘国宏点评:股权激励作为早已成熟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却一直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禁区。曾经备受瞩目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已宣布于2006年10月11日起开始试行,此后,国资委和财政部还发出通知指出,为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国资委和财政部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试行股权激励实施分类指导。也就是在2006年的12月,宝钢首次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国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似乎已到了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然而,3年的“水月镜花”般的等待,留给市场的一直是失望。
如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旧事重提,我们对此项敏感政策的预期依然是谨慎的。一方面,要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确实需要加快实施。只有建立与国有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紧密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机制,才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但另一方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特殊的背景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此类企业推行股权激励绝非欧美市场的成熟模式可以沿袭,我们预期,这将是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具有诸多创新特征的独特路径。显然,“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国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仍需要“上下求索”,毕竟相关《指引》在年内完成后,按照“先立规矩、后办事”的要求,付诸实施还需要时间来“催熟”。
在此背景下,我们预期今年的国资证券化、国资整合将加速推进。国资委近日强调:今年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尽快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李荣融指出,要积极推动企业集团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推动优势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中,提高企业资本的证券化比重。循此逻辑,我们建议积极关注今年央企整合(尤其是军工整合、央地合作)、困难国企重振、地方国资整合(上海、重庆、辽宁、河南、四川)的潜在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