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组合模式,我的观点是,信托+银行+证券化+资本市场+PE,这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流模式。在这个模式里,银行仍然是地产融资的一个主渠道,这是由中国的特殊金融环境所决定的。目前中国金融业总资产62万亿人民币,信托业是1.3万亿、证券公司仅有1万人民币,另外我们房地产95%以上的金融资金来自于商业银行。在未来10到20年,商业银行应该是中国房地产的主渠道。
信托是中国地产创新的主流。信托具备财产隔离功能,同时信托公司是功能最齐全的金融百货公司,他可以做资产业务、基金管理、承销证券,信托公司还可以做货币资产业务。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一个功能,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信托公司可以做直接投资。在2007年3月1日前,信托公司自有资本可以投资,但是在2007年3月1日后,其自有资本只可以投资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比如说联想集团有10亿元资金,可以委托公司投资于某个房地产做信托投资。这不是因为信托体现了道德基本原则,而是它的灵活性。为什么信托是中国地产创新的主流呢?比如说北京国际信托,在2005年推出苹果社区,它既帮苹果社区筹集资金,又帮苹果社区卖房子。
PE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个投资到房地产的私募股权投资,境外比较多,境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很多有这个项目,但是都没有做。我们现在要做PE的话,有三种模式,一种创投模式,一种有限合伙模式,还有一个就是信托模式。
对于REITS来说,它是中国未来房地产的一个方向。REITS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国际上,REITS大部分是公募的,上市流通的,而我一再呼吁的REITS,希望它是公募的,上市流通的,它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分红的形式与投资者分红。发行REITS,第一利率要比银行高几个百分点,这容易发行成功。其次,资产包要大一点。其实在中国大陆,很多资产包具备了条件,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也完全具备这个条件。中国只欠政策东风,特别是税收政策。现在是央行牵头,不管是央行牵头,还是证监会牵头,包括外管局,都要参与,你要定一个规程,一个手册。为什么外管局要进来?比如说国外买REITS怎么办?REITS,它实际上就是分拆了,把原来的房地产业务分拆成四种,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基金管理、房地产物业管理。
全球现在的REITS,大概在六千亿美金左右,最大的是美国,澳大利亚是4000多亿美金,其他都在发展过程中。包括香港,我认为它未来会超越新加坡。现在台湾也发展得不错,台湾在REITS上进行了很多革新,现在全球的REITS市场,差不多有14.4%的REITS基金可以投资开发性物业。台湾正在修改法案,允许REITS投资20%的比例。香港推出第一支理会基金REITS,当时发行的时候,超额几千被认购,在中国大陆以公募的形式发行REITS,少则几十个亿,多则几百个亿,甚至上千亿。这也是我极力推崇的。
作为REITS来讲,发展动力是什么?第一就是新的REITS陆续上市,已经上市的REITS,它可以继续推进REITS上市。还有就是REITS为什么在世界上得以高速发展?比如说在新加坡,REITS本身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允许公积金存款投资REITS,太开放了。散户投资者,无论国内国外都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机构投资只交4%的所得税。此外,REITS负债率,现在新加坡提高到70%,就是说你发行REITS,你募集了100亿,你还可以去吸收商业银行贷款70亿。可以说,REIT首先改变了业务模式,兑现了资产价值,因此我们要发REITS。
我们要发REITS,重要的成功要素,首先是法律法规、税务,这方面正是中国所欠缺的。但是作为开发商来讲,不是托收套现,要分享合理的投资风险与回报。另外就是缺乏房地产的综合性和复合型人才。REITS要成功,第一要有产权的相对完整性,第二要有经营的相对完整性,具体要稳定的,可预测的收益回报。
目前大家发REITS有一些挑战,就是物业控制权被吸收掉了;第二是你要接受监管;第三是时机的把握上,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时候,在连续加息的情况下,都不适合发REITS。
目前,中国本土房地产信托与国际REITS比较,在投资载体上,中国本土房地产信托受托人都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既是受托人,又是管理人,而国际REITS要成立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于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缺陷流动性,它需要1到3年才可以买卖。中国本土房地产是私募的,国际是公募的。
最后概括一下,REITS是标准化可流通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一般从上市或从非上市公司收购资产包,严格限制出售的,较大部分收益来源于房地产租金收益、房地产抵押利息、能够在证券交易所流通,而国内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是由合同限制的,集合的,非标准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一般不涉及收购房地产金融资产包的行为,没有二级市场,不能交易流通。可以这么说,中国本土房地产信托概念是比较宽泛的,可以是REITS,也可以是贷款信托,有限购买权信托,财产权信托,而REITS是房地产信托一种最高级形态。
可以这么说,国际REITS的市场发展比较迅速,潜力巨大,特别是在中国,由于中国是巨大的国家,13亿人口,很大的商业地产市场、写字楼市场、工业地产、酒店,因此REITS对中国房地产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当前中国房地产金融产品是有别于REITS的。随着国务院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深化,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房地产、金融业,外资机构大量融入,首先信托公司会发挥它的制度优势,同时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一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我想信托加银行+证券化+资本市场+PE这种符组合模式,一定会在中国得到深化。
中国房地产金融链的组合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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