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
小时候地理学得特别好,课间在操场的空地上,用树枝条把国内的主要铁路网络画了一遍,踩在上面跑来跑去,权作神州漫游。当时还对同学说,以后一定要去敦煌,去看壁画上的飞天。
上大学的时候,我是百分百的文青。文青必然是清贫的,文青必读海子的《日喀则》,所以那时候容易产生许多浪漫的想法。我和高中同学,后来考上人金融系的杨玲合计了一下,决定去一趟敦煌。这个计划遭到了一个男孩子的强烈反对,他觉得两个女孩不安全,因此讲了许多恐吓的话,令那个女孩担忧起来,而我则很担心他会和我们一起去,显得我们不够勇敢,结果他真的决定和我们一起去了,让我懊恼了好几天。
一个学期只吃茄子,我省下300块钱,加上借朋友的800元,一共1100元。到图书馆查了一下陈旧的旅游书,拟订了和丝绸之路差不多的路线,没有网络,没有功略,只做了些简单的笔记,把书包里的书腾出来,放进一些干粮和两身换洗的衣服,借了不知道谁的一个傻瓜相机,就准备出发了。骑着小破车出校门时,看见文学社的师兄还很高兴地、带着些许炫耀地嚷嚷:嘿——我去敦煌了——
我们分路走,那个女孩和那个多管闲事的男孩一道,我自己一道,然后在兰州会合。
既然从北京往西北走,我就顺道去了一趟西安,爬了一趟华山。但是心里依然惦记着敦煌,还有新疆的葡萄和哈密瓜。天水不是我计划的落脚点,火车经过的时候是夜里,想起了地理书上的麦积山,就临时下车了。当晚住在铁道旅馆里,5块钱一晚。1000多块钱也没有一个钱包放着,直接塞在牛仔裤兜里,鼓鼓的,露出一角,让服务台小姐好不担心,我却浑然不觉,洗漱、吃泡面,一个人睡了。
第二天去天水城,才知道那是伏羲和女娲乱伦的地方,还有总书记的题词,我凭吊半天,也没有感到丝毫古意。大概我是属南蛮一族,和北方的人种学关系不大。县城很小,一下子就走到了头,我又凭着粗浅的地理知识,去寻找泾水和渭水,后来找到了一条,也不知道是泾还是渭。胡乱看了一气,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的旅游精神确实很不专业。我索性找了一个面摊吃拉面,那时候《同桌的你》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席间一个胖子满脸横肉,瞅着电视上的泳装女郎唱卡拉OK,劣质音箱里传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声音。他瞪我一眼,我就下意识地摁了一下牛仔裤兜。
后来花了五块钱的车钱,去了麦积山,没想到山水相依,跟江南似的,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飞砂走石的西北。古人在绝壁上凿了许多坑,费劲周折地弄了许多的石像,又听说别的古人,有作诗的,有摔死的。我便拿出傻瓜机,胡乱地喀嚓了几张,又从栈道上爬上去,唯恐门票吃亏了,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看见了许多青年男女,大概也是来旅游的大学生们,高大美丽,在阳光下牵手,大声说笑。还有一个以为我是高中生,好心地问我一个人是否害怕。我很硬气地乱摆手,说不怕不怕,可是心里却觉得有些落寞起来。
当晚出发前往兰州,另外两个同伴赶来了,两个女孩紧紧拥抱,好像已经是历险的英雄。我瞥到那个男孩子,时不时拉女孩的手,完全当我电灯泡,我脸皮有些薄,不免有些气恼。我们在兰州从窗子挤上了继续往西的火车,天亮时查票,为了省几块钱的车票,我谎称是在武威上的车,可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列车员满腹狐疑,但看见了我的学生证,心下有些明白,就不再追究了。他一走,同伴就兴奋地连连夸我善于应变,搞得我也觉得自己有些了不得。火车停时,有一些衣着有些褴褛的小孩和女人卖水,我把女孩子的饭缸往下递,又给了两块钱,只见那女人脸上露出诡异的表情,接着火车开了,她在后面慢慢走着,露出了令我气恼的笑容。水没有买到,饭缸和钱都没有了。虽然他们安慰说,不是我的错,但我的英雄气焰,还是被一个小骗局,一下子就扑灭了。接下来一个戴眼镜的瘦高男孩子,皮肤黑黑的,和我们搭话,声称是江苏某大学的,也是去西北旅游。我的同伴倒是很欢喜,毫无戒心,我却因为上了一次当,十分警惕,冷冷地斜着眼。车到嘉峪关,本来也不是计划之内据点,我想起了嘉峪关的长城,暗自寻思把他们甩掉,一个人逍遥。女孩子却说,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一定要和我一起。男孩当然要紧跟着那个女孩,而新加入的黑大个,因为寂寞的原因,也要跟着来,结果我们还是四个人,象一串蚱蜢似的,一起下了车。在嘉峪关吃哨面,我便问大家哨面的来历,他们都回答不上,我就说,这个面以前啊,是一边吹口哨一边吃的,所以叫哨面。他们半信半疑的,黑大个就真的问店家要口哨,搞得店家都笑起来,他们方知是我胡诌的典故。
嘉峪关城安静而开阔,长城当然也十分大气,他们又称赞我,说如果不是我坚持,就要错过这样好的地方。我们四个四下里胡窜,又在大殿的下面,把昨天吃剩的狗肉拿出来,放在油布上,围坐而大啃,咂然有声,吃相难看。我的女同伴是个十分标致的人物,秉性纯良而文静,声音又细细软软的,在火车上,那些西北的男孩子都笑吟吟的,大胆地放眼过来。那个男孩果然是冲着她,才跟着我们的。最令人气恼的是新来的被我怀疑是“骗子”的黑大个,显然也迷上了她。两个男孩围着一个姑娘,你一张我一张地给她照相,把我撂在一边,走不得也恼不得,只好戴着墨镜左顾右盼地装酷。倒是女孩心无芥蒂,时不时地提醒大家我的存在。我们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拦住了过路的汽车,怀着一肚子的醋意,在戈壁上颠簸着,去了我梦想中的敦煌(门票要60元啊,肉痛到我差点站在门口不想进去)。我索性大大咧咧地作出了一副果敢刚毅的样子,包括住怎样便宜的旅馆,吃怎么便宜的饭菜,店里的茶水一概装入我们的水壶,赶哪一趟的火车,甚至在火车不顾大家侧目,嘻笑着把洗过的衣服迎风而晾,讨到不要钱的杏儿一起分了吃。又一路嘻笑和胡诌着,提防着不明身份的“骗子”,去了吐鲁番和天山,直到行囊空空,不得不放弃了各类好吃的水果、烤羊肉以及更西边的喀什。
我们毫发无损,各归其所。一个月后,忽然收到了黑大个从江苏寄来的一封信,打开封口,忽然许多的鹅黄色的花瓣,飘飘扬扬地撒下来,原来那是一封情书,只是没有想到竟然是给我的。
这个人我再没有见过,信也不曾回。
成默
在千禧年的女生宿舍里,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八年前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唯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唯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时间比水还淡,就这么过去了。他一直就这么好脾气地容忍我去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他仅仅斥责过我一次,觉得我不该和那些在琴行转悠的轻浮的男孩说太多的话。渐渐地我们发现,他是这个城市里唯一一个用在酒吧干活的钱给我买两块钱的麦粒素的人,而我则是唯一一个用微薄的学生补助给他买两块钱退烧药的人。我们都孤独而平行地生活,对方只是一种若有若无、可有可无的慰藉。
我记得我不去那个地下室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会来。她是另一所学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个南方女孩,成默说她很象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点。她在成默面前总是喜欢唱歌或者跳舞——我不会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后她突然来找我。我们在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她一句也没有提到过成默。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执意要走。后来她再没有来过。过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来找我。她可能喜欢上了成默,而她以为我是成默最亲近的人。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起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慧”字。而我知道但凡叫做“慧”的我们那个地方的女孩子都异常固执,并且有些话她们会永远不说。她们在这个时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长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电脑,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学会爱上一个人,并且会用更长的时间才学会遗忘血液中的苦涩的爱情。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想起我的名字里也曾经有一个“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遗弃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们在我身边飘来飘去,有如漂萍,和我再无牵连。
某天晚上,在中关村空旷的大街上,我突然不想和童话中的辛德蕾拉一样,在12点之前返回宿舍。我呼了成默,然后坐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呼他是因为他是我唯一可以呼的人,而他终于来了是因为他觉得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闲逛终归是不安全的。他的车带被扎了,瘪瘪的,驮着我“咣当咣当”地隅隅前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我的钱也不够补一次带,而那时候也早已没有了修车的人。我们沿着河走,走过萤火虫,露水,野蒿,看瓜人的凉棚,桥,还有风。他断断续续地和我说一些话,我只是听,什么也没有说。他从不说起他的父母。他说起一个和他通信的女孩,他们相爱,但是从来不见面。后来,我们在一个公共汽车的站牌下停了下来。他躺在窄窄的长椅上,一脸的疲惫。我蹲下,在他耳边柔声说:成默,等我有钱了,我要做一个唱片公司,帮你出专辑。
后来,天就慢慢地亮了,早班车来了,人来了,灰尘也多了。我们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之后有一次他来学校的宿舍找我,我穿着一件平常在宿舍里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楼来。他很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
这些细节、这些声音再次清晰地浮现,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浪漫的回忆。我早已经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学生了。只是这么多如水的日子过去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
后来,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一个酒吧的女孩,他于是很少见我。冬天我买了极其便宜的毛线,开始织围巾。我旁边的男孩看着我专心致志地织围巾——它越来越长,他们很羡慕成默,因为他们包括成默在内可能都以为我爱上了他。但事实上当时我仍然是一个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风情的学院女子。我还没有学会去爱。我全力以赴地去织那条围巾只是因为我想和这个城市,和某个人多少有点关联,以至于不觉得过于孤单。我记得在很长一段空白的岁月里,成默是偌大的城市里唯一我可能牵挂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个城市。
我们最后一次联络是98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凉飕飕的过道里接听他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他说,你交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停了一下,我说,但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笑起来,是谁终于让你恋爱了。
我说是一个吉他手。
成默说,你最好不要爱上这种人。
我说,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最好不要爱这样的人。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说。
可是,我固执地说,他人很好啊。
他们这种人总是很好的,他开始急切起来,我是知道的,我太知道他们,他们不会爱你这样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没有听你的警告,而我终于用青春的末梢拼却了最后一场春梦,直到物是人非,凄凉无限,而当年唱民谣的女生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乐队成立
我的演唱生涯是从1998年开始的。
当时卢庚戌,后来的水木年华,开演唱会。做完实验从工物馆出来,路上遇到李健(歌手),知道他也要开。于是我也很想做一个演唱会。那时一边拣着垃圾一边开始写谱子,写和声,到酒吧找乐手排练。第一场演出很糟糕。是在学校的多功能厅,1000个左右个人到场,据说还有迷笛学校的学生。其实那是因为毁于调音。我真的很希望地上有一个缝,可以钻下去。又等了很长时间,等别人忘记这个事情。
1998年秋天,我打算组建一支自己的乐队。我开始在酒吧唱歌,一边挣些零用钱,一边寻找合适的乐手。
1999年5月1日,在一场演出中,通过“舌头“乐队的鼓手的女朋友的一个开酒吧的朋友的朋友,认识了一个弹贝斯的新疆人。他认识我后来的鼓手田坤和吉他耿放。他是一个善于外交的人。他了解到我做乐队的想法,于是负责和他的朋友沟通,说服他们和我合作。
那个夏天大家无事可干,荷尔蒙过剩,心急火燎、无所事事地吃凉皮。吉他手耿放当时还算是英俊的,在酒吧里经常弹“加利福尼亚招待所”,音阶排比上去,很被一些女生问津。鼓手田坤,当然了,是非常牛比地沉默着的。我那时有一条100块钱的蓝色长裙,棉的,洗太久了,快变白了,自行车的座椅经常是歪的,我走路经常还是蹦蹦跳跳的,写一些自以为很色情很灰色的诗歌,在女生宿舍用小录音机DIY录了个小样磁带,其中就有那首《小龙房间里的鱼》。
这支乐队是如何建成的呢?简而言之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的一个凉风送爽、心旷神怡的夏末的傍晚,刚刚吃饱了凉皮没事干的小女生,傍在栏杆上突发奇想,如果我成了一支著名乐队的主唱,会不会有许多男生追我呢?刚刚吃完了我买的一个小蛋糕的耿放听到这么不自量力的想法,很是迟疑了一下,最后他决定不去打击我可怜的自尊心,于是他很好心地说,会的。
于是这支乐队成立了。幸福大街——这个名字源于99年我写的一首充满莫名其妙的悲伤和愤怒的诗。大家一致通过了这种多少带着反讽和自嘲的悲伤情绪。没有人可以定义幸福大街属于什么风格:民谣、金属、朋克、说唱、工噪抑或哥特,她却寄托了我再次狂热的乌托邦梦想和声音修辞学上的历险。一个夏天就过去了。鬼使神差地,我们先在一个酒吧排练,然后那个酒吧,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倒闭了。而后三年里,奔走于大学讲堂、学生宿舍、破落民居中的排练室和酒吧嘈杂的演出场之间,“从而安静的不再安静,神圣的不再神圣,然而乏味的依然乏味,躁动的依然躁动。”
我们对幸福是不憧憬的,我们没有白日梦。从八里庄到知春里到北医到海淀南路到蓝靛厂,我们象游击队员一样顽强地转换根据地和敷衍房东,成为了居委会的心头大患,倍受打击的“三无人员”,逃学少年的楷模,貌合神离的整体。虽然朝不保夕,却努力维持着“幸福大街”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不定期的排练,分享我买回来的两块钱的羊肉。虽然偶尔有争执,也为吃饭发愁,但排练是最难忘的时光。我们通常是只对着数量有限的服务生和老板演出。服务生不能走开,是因为有老板在旁边,而老板不能走开,是因为那个酒吧是他们家开的。所以他们决定如果下次再去演出,一定要带上钉子和锤子,好把酒吧的门窗都钉死。
耿放和田坤都是刚刚到北京来碰运气的外地乐手,他们大约八、九个人挤在一个不能挣钱的酒吧里,一起琢磨着如何挣钱,却谁也没有挣钱的头脑。我们吃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我的口袋里总是没有几块钱。偶尔给他们买蛋糕,或者凉皮。一个珠海做外贸的,高中时期也曾垂涎过我养的小鸡的师兄,给我寄了1000元做生活费,我跟发了横财似的请大家吃新疆大盘鸡,买一堆巧克力派送,就象过节似的。然后我在女生楼下给他打长长的电话,快乐地劝他给我一万块钱。我的朋友夏竹小朋路过听到,感到匪夷所思。
田坤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京城里唯一靠贴海报而不是靠打鼓为生的鼓手。这个河南劳模的心尖宝贝,乌鲁木齐夜总会老板最亲睐以及最不热爱劳动的鼓手,和第一个女友恋爱未遂追求另一个女生又未遂的失意男生,那时白天出去贴海报,晚上一个人待在地下室里反省过去和忆苦思甜。他招了一个学鼓的学生满以为可以补贴一下家用,可是这个学生迟迟未到。那时日子虽然总是拮据,但总的来说还算愉快。我们无所事事,穷得发慌,却一门心思想着所谓音乐的理想。
1994年后,耿放断断续续地在北京迷笛音乐学校学吉他,认识了一个学员,鼓手田坤。他们通信相互鼓励对方一定要成为一个牛B的摇滚乐手。他们一起在四川、大连、新疆的夜总会、酒吧做搭档,据说遭到无情的“唾骂”。这一段经历让他们十分痛恨酒吧伴唱的无聊生活,认为只有自己创造的音乐才有意义。1994、1995年他们是狂热的金属党,无一例外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耳环,英俊飘逸,在台上疯狂无比。
耿放为人单纯,性格坚定,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之一,负责出所有的吉他音色、效果和色彩。他以他的坚忍和耐力维持了乐队六年。作为一个夜总会高手,他不是不能够把吉他弹得更好听一些,但是他还是放弃了墨守陈规的solo,有节制地学习噪音。他希望贝斯和鼓都在冷冰冰地打底的同时,他的吉他在里面制造出乎意料的噪音,而主唱的声音如鬼魅一般游荡。田坤14岁出道,在河南、新疆、四川四处游荡,最后来到北京,是为数不多极其聪颖而富于天分的鼓手,他打鼓的激情如此感染了我们,并且支持着乐队在2008、2009年做了两次全国各个城市的酒吧巡回演出。
当时为了交排练房租我还到《中华读书报》当实习记者。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将来的职业竟然是一个记者。后来,在场的记者都纷纷写了回忆录,表示当时我其实根本不懂得写报道,经常写不出稿子来,灰溜溜地自行消失了。
2000年春天,网站象雨后春笋一样四处开花,我走后门,利用色诱等办法,勉强进了一个网站当编辑,那个网站搞了一次原创歌手的比赛。我听了大部分寄过来的磁带。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走路的鱼,在秋天走到你的房间里”类似这样的东西我都实在不好意思拿给人看。所以我不敢参加任何比赛。这样的胆小和懒惰,也决定了我以后不敢联系任何演出或者参加音乐节。
我总是骑自行车,去上学、去唱歌,去上班,去排练,我特别在路上喜欢捡东西。1999年的夏天的末尾,有一天我在路上捡到了一条金项链。我就想,哪天拿去卖了,可以给贝斯和鼓手交房租。
我收着项链收了很久,希望能够卖个好价钱。又总是很担心有人发现我捡了东西不还,象做了小偷一样忐忑不安。
不知道过了一个月还是 两个月,终于忍不住托贝斯去金铺换现金。他去了,下午回来告诉说,原来那条项链,并不是金的。
从此,我就再也不在路上捡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