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山木事件 人性的弱点纵容了犯罪谁应该悲哀?
文 陶凯龙
据《广州日报》报道:轰动全国的宋山木涉嫌强奸案于24日,一案一审宣判,深圳罗湖区法院认定被告人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宋山木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出上诉。
在这里不免令人质疑: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是不是轻了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是怎么算出来的?更有网友积分的联想到李刚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只有当民主与法制不再是一纸空文时,国家的强大与复兴才不会成其为一个笑话,国家富强才有希望!
在这里先看一下宋山木简介:宋山木(1964年——),男,山木培训的前总裁。2010年3月,一细心的网友在网上发帖曝光春晚现场最忠实的fans,这位观众连续6年亮相在春晚观众席上。网友从视频上截了图,并配以生动的文字解说,令人捧腹。据人肉搜索,这位忠实的粉丝名叫宋山木。宋山木凭借“吊带胡须男”、春晚最忠实粉丝而走红网络。2010年5月因涉嫌强奸案被警方调查。
有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只有符合从重处罚条件的才能判处更重的刑罚。宋山木案没有法定的从重情节,仅一名受害人指证宋山木犯有强奸罪行,一审判决的量刑和法律适用都是准确的。
在这里我们不要质疑法律是否存在不公平,首先应该质问的是:宋山木强奸案当中只有刘某一个人报案,根据情节程度量刑应该是准确的,从媒体以往的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和宋山木有染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肯定不止一个人,只不过性质上不一定是强奸,而是通奸。
需要注意的是,在宋山木所经营的教育机构里面工作人员和一些社会上与宋山木有暧昧关系的女人,面对公众的质疑,却没有受害人出来指证,或许是为了名誉羞耻心或者其他的目的,但是就本身受害者而言,理所应当的指证犯罪。指证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是为了杜绝和制止犯罪贩子进一步进行犯罪伤害其他的无辜人员。
可是,结果很遗憾,两个字没有!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所以,总结开来,与其说质疑法律是否公正,不如说应该勇敢站出来与邪恶斗争【指正犯罪】。
在法治社会里面,一个人是否犯罪都需要证据,只有证据才能够给犯罪分子定罪,用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处理犯罪分子,让其付出应该的代价。
延伸一点说,是受害人的懦弱纵容了犯罪分子的猖獗,这里面有人性的弱点,正如受害人刘某所说:如果本人不站出来指证犯罪分子,不知道有多少少女将受到他的伤害。
事实上,拯救自己的只有自己。受到不法侵害以后自己默默承受显然是纵容犯罪分子,从另外的意义上说是在帮助犯罪分子伤害另外无辜者。
作为受害者,公众很同情,本身女性在某些意义上是弱者,这无可厚非。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很多女性选择了容忍,更有甚者被威胁恐吓后协助犯罪。
但是,这都不是理由,法制社会里人人平等,犯罪就要付出代价,只是道理都明白,犯罪还是制止不了,而悲剧不在于不去制止或者制止不了犯罪,而是纵容和忍让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