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保障房应侧重公租房


建保障房应侧重公租房
2010-12-16 09:05:01    来源: 辽沈晚报
 

陆铭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少建经适房多推公租房

  作为保障住房的一种形式,经济适用房是否适合我们?对此,陆铭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态度鲜明地表示:“经济适用房不宜大规模上,未来最应推广的保障房形式是公租房和廉租房。”

  陆铭解释,经济适用房在运作中存在很大的问题,表现较突出的就是权属、交易以及购房人收入的鉴定。在操作中,因为社会收入的多元化,信息的不透明再加上腐败等因素,使经济适用房这一公共资源并没完全让本应受益的群体受益。

  相反,陆铭认为公租房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涉及买卖,把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以更好地配置给真正有需求的人。此外,公租房不能图省钱而建在远郊,因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就业岗位多是对技术需求不高的服务业,不能过大增加其交通成本。

  政府货币补贴低收入者购房的形式,陆铭认为也不尽理想,这种源自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方法有其特殊性:小面积公寓价格低于同区域大面积公寓;国家小管理方便;政治上,住房保障政策长期以来为获取选民支持的重要手段。“从国际上看,绝大多数国家的住房保障方式都没有采取政府直接补贴形式,而是主推公租房。我们公租房的来源,除兴建外,也可以收购品质相对低的产权房,甚至处于政策困境的小产

权房。”陆铭说。

  福利应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

  陆铭认为,政府的住房政策对城市的发展有深远影响,制定住房政策应有广阔视野,着眼于城市发展,其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户籍常住人口。

  陆铭说,在中国的城市,一个越来越清楚的趋势是,大量没有城市户籍的外来居民正在城市的角落里生根,他们在城市里就业,创造GDP和税收,但是却不被与户籍挂钩的公共服务所覆盖。未来政府应该将城市的廉租房、公租房政策逐渐覆盖到非户籍的常住人口。

  在廉租房和公租房这类公共政策上,陆铭建议,城市户籍居民必须放弃外来人口“分蛋糕”的陈旧观念,事实上,在外来人口更多地被城市的公共服务所覆盖的过程中,城市内的福利差距得以缩小,社会和谐得以促进,城市资源因为社会矛盾而引起的无谓消耗就可以减少,城市化进程可以推进,城市经济便能更快发展,最后,“蛋糕”是被做大了,原城市居民也得到了更多,这才是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完善保障房制度和规划更重要

  当社会各方人士将房价高企归咎于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时,陆铭认为,住房和土地的市场化本身并没有毛病,而是我们在保障房投入、建设、分配上存在制度性问题。

  陆铭说:“不应该将土地财政一棍子打死,土地资源用市场化手段获取更多财政收入,重点是对财政支出的方向和比例有合理的机制,比如土地财政多少用于保障房要有明确指标,这样实际就是将富人购买住房、企业建厂的土地收入,间接转移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上。”此外,还应建立一个保障房的约束性机制,比如通过立法对落实保障房采取严格的政府负责制和问责制。

  首席记者 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