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路径:红网→洞口县纪委监察局、红网、《潇湘晨报》→荆楚网、红网等
曝光:县干部调戏民女不成砸饭店
10月26日,一则题为“洞口县劳动局干部调戏民女不成砸饭店”的帖子出现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该帖子称,10月24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洞口县劳动局下属的工伤保险站在洞口县中天宾馆餐饮部招待县领导用餐。在3瓶高度酒下肚后,用餐者借故调戏洞口县中天宾馆餐饮部廖老板的怀孕媳妇王某,遭王某反抗。
“这些洞口县领导们感到失了面子,竟然将中天宾馆餐饮部吧台、花瓶、收银机砸毁,更加无耻的是对怀孕少妇王某拳打脚踢,将前来劝阻的廖老板及其父亲二人打得头破血流。现廖老板及其父亲和王某在洞口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帖子还称,廖某媳妇王某有流产危险,现洞口县中医院正在采取紧急保胎措施。
帖文之后附有7张照片,其中2张是注明“招待县领导开支”字样的账单。
回函: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网帖引起当地政府关注。11月8日,当地政府向红网发出《洞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关于“调戏民女不成砸饭店”一帖的回函》;11月23日,红网将回函全文刊出。
该回函称,10月25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知悉该事件后,立即作出批示,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会同公安局、劳动局、发改委三家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11月24日《潇湘晨报》对此进行报道称,湖南省洞口县劳动局职员袁海林、肖歆华等9人在该县中天宾馆餐饮部用餐后,与餐饮部廖姓老板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据该报道,洞口县纪检监察部门称,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后续:再度回应质疑,公布处理结果
“不仅打人,还涉嫌公款消费,这样的国家公务员应该开除。”该事件引起网友的热议。
“这样的公务员真牛”,有网友认为,身为国家公务员,酒后闹事打人已经是不对了,还假冒“接待县领导”进行公款消费,这种行为应该好好查一查。
荆楚网11月25日也发表评论称,现在大家所看到的只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的说辞。不禁要问,袁海林、肖歆华等9人分别是怎样处理的,受到了何种政纪处分?他们到底为何吃宴、在宴请谁、有无其他贪腐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能全面解开,也就难以阻止公众“事件背后还有更多暧昧”的揣测。
对此,洞口县纪委、监察局于11月25日再次对该帖反映的情况作出回复,并由红网于当日15时18分全文刊发。“回复”针对网友和媒体的上述质疑予以回应,称唐前卫身为县交警队职工,酒后失态并动手打人,行为举止失当,社会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对本次事件应负主要责任;袁海林作为就业服务局下属单位劳动力市场职工,不仅对唐前卫酒后打架滋事制止不力,而且还参与其中并导致事态进一步升级,对本次事件负有重要责任;肖歆华作为副科级干部,对唐前卫酒后打架滋事制止不力,且弄虚作假,谎称招待县领导开支,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县委县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对本次事件负有重要责任。
该“回复”还详细说明了对袁海林、肖歆华等人的处理情况:案情查明以后,洞口县纪委,县监察局于11月16日对袁海林、肖歆华做出了党纪立案的决定;因唐前卫系工人身份、非党员,已向县公安局发出立案调查唐前卫的监察建议。11月24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县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肖歆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县委免去其县劳动局工伤保险站站长职务;给予袁海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唐前卫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本刊编辑部综合)
[20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