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深圳大学人事改革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全校教职员工被分为教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个序列,实行聘任制。一纸聘书背后,则是包括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诸多指标在内的岗位工作标准和与之紧密相关的考评体系。根据人事改革方案,深圳大学在教师岗位的聘任期限上设置了长聘、固定聘和短聘三种。满足“受聘本校教师岗位满6年且受聘教授岗位满3年、受聘教师岗位满9年且受聘副教授以上岗位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等数个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长期聘约。条件不够的教师只能签署3年的固定期聘约。而2010年9月以后进入深圳大学的“新人”,人事关系都将挂靠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9月以后进入深圳大学的“新人”,人事关系都将挂靠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说明2010年9月后深圳大学进的新人,其人才所有权就不是属于深圳大学的了。老人老办法,那是叫做没有办法的办法,今后,人才都是属于社会的,与单位的关系都是临时聘用关系。这种聘用关系的职工,对单位还有归属感吗?对事业有益吗?当今中国就业困难,聘用制有人争着上,一旦中国劳动力紧张时,聘用,就是你八抬大轿人家也不来时,看你实行什么制。
 
中国30年改革开放,但人事制度改革始终滞后,现在是大学生毕业就业不能转户籍,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美其名阅聘用制。这种非固定流动式就业和吸纳人才办法,有利于人才流动,却不利于人才成长,更不利于人才的忠诚。旧的户籍与档案制度不调整,原人事局的下属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找到了一个好的创收办法,养活了人事部门的家属子女、亲戚朋友。改革的最终结果就是为人事部门创收创造了机会,对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好处实在难找到。
 
事业单位这样改革,经过论证了吗?在实践中的优、缺点进行总结了没有?为什么中国的改革总是高层确定,领导表态就实行呢?为什么不征求一下“人才们”的意见呢?中国的医改、教改、房改都是市场化,国家卸包袱,个人增负担,带来人民生存的“新三座大山”。现在的“人改”市场化,到底要怎样改,难道把人推向社会,割断人才与单位的血肉联系,就万事大吉了吗?
 
要搞清楚改革的路径,首先要搞清楚人才是什么人?所有权是谁?改革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解决谁的问题?“铁饭碗”有什么坏处?聘用制有什么好处?打破“铁饭碗”就一定有好处吗?如果这些基本问题没搞清楚,改革只可能向管理部门有利的方向改,用人单位和人才自己都可能是受害者。人才是为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需要才显人才的有用性,没有事业,人才就没的载体,人才就不成其为人才了。
 
聘用制,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