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权责预算编制法小考
张政斌
所谓绩效权责制预算法是指按工作需要的紧迫程度、按预期成绩效益的大小,向预算单位分配资金的活动。绩效---就是回答投入产出问题,即项目投入多少,在什么时间、什么阶段达到什么样效果,最终结果是什么样子的;权责---就是回答权利责任问题,即项目由谁负责实施,并同时对各阶段用款效益及质量承担责任。绩效是目的,权责是手段,绩效通过权责发生作用,权责通过绩效反映结果。
它有二层涵义:一是绩效当先,充分反映“投入产出”理念;二是权责结合,体现有权花钱,更有责花好。它旨在实现“预算项目细化(细化到一台电脑的品牌、型号),财政资金量化(以“元”为单位),用款职责强化(具体到某人、某指标),支出效益亮化(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透明的)”。此法要求,预算编制提早一年,项目责任细化到部门,资金效益落实到工程,以实现一本政府预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就是一本有关政府活动的详细记录的目标。细就要细到干什么事需花多少钱,怎么花,必要性如何,预期效果怎么样。要做到这个“细”字,必须在时间上叫响一个“早”字,以给预算编制留下足够的预测、前瞻时空,这样才能让操作者跳出过去那种在仓促的时间内搞仓促的预算背景下所残留的阴影圈,才能显示出好事多磨的良好效应。
通过政府预算,公众可以了解政府的工作,透视政府的活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如此一来,预算编制就跳出了“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懂”的怪圈,就做到了人人看得懂,个个说得明,方便了人大代表审议。人大代表只有看清预算年度的收支“葫芦”有多大,只有看清“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有明白“葫芦里药”的功用,才能对葫芦里的“药”的取舍拍板。这样的预算草案到了代表手中才有看头,到了代表口中才有嚼头,到了代表脑中才有念头,到了代表会上才有议头。有量无质等于浮夸,有质无量等于浪费,有开支无效益等于犯罪,少开支高效益才是工作。
一般为今年预算上年编,下年预算今年编,一年压一年,依次类推。这就是说,预算执行年度和预算编制年度是一个预算周期内的二个不同年度,相差一年,二者为因果关系,不能倒置,倒置等于违法。人代会批准本级预算的时间应在该预算执行年度的前一年的十二月份之前,以确保“无预算不拨款”条款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