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的窗口指导


  
    又见窗口指导。11月1日,也即创业板首批解禁股上市流通的第一天,深交所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各投资机构进行窗口指导,对买入创业板和中小板股票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创业板股票当日涨幅超过5%即不能买入,最好在涨幅快到达5%时停止买入;二是中小板股票不能以涨停价买入;三是盘中不得有拉抬股价的行为。据了解,深交所此次窗口指导不仅针对公募基金,还重点把阳光私募基金等机构也纳入此次指导范畴。

    就在创业板刚刚迎来周年庆典的情况下,深交所的此次窗口指导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在创业板的周年纪念日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还在振振有词地表示,创业板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创业板正朝预期方向发展,怎么还没有一个交易日的时间,深交所就向创业板挥出了监管的利剑呢?因此,深交所的窗口指导,充分反映了监管者对创业板现状认识的混乱。

    不仅如此,深交所的窗口指导也是非常错误的。不可否认,深交所窗口指导的主观愿望是好的。毕竟创业板的市盈率达到了75倍左右,而且又迎来了首批原始股的解禁上市流通;毕竟中小板指数也是在一再创出历史新高,其平均市盈率也逼近了60倍。此时,深交所出台窗口指导的措施,明显有警示风险之意。

    但深交所的窗口指导明显是对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践踏。因为股票交易规则规定股票的涨跌幅为10%。而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包括投资基金在内的所有投资者都可以自由买卖股票。但深交所却要求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得在创业板股票当日涨幅超过5%时买入股票,不得以涨停价买入中小板股票,这明显与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不符,同时也践踏了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自由买卖股票的权力。只要机构投资者没有违规,没有操纵股价,深交所的上述要求显然是一种越权行为。

    而且从警示风险的角度来看,中小投资者才是市场的弱者,他们承担风险的能力更差,深交所要警示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的话,首先更应该是提醒中小投资者注意风险才对。而深交所只是提醒机构投资者,放任中小投资者在5%以上处买进创业板股票,在涨停板处买进中小板股票,这种窗口指导是不是一种风险提示的错位呢?

    当然,深交所的窗口指导更反映了监管者监管思路的混乱,是窗口指导的一种错位。目前,创业板市场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却是来自于一级市场,来自于新股的高价发行。比如,前13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市盈率就达到了66倍。而在创业板成立一周年之际,沃森生物的发行更是给创业板送上了一份丰厚的“生日礼物”:发行市盈率高达133.8倍,发行价95元。面对创业板新股发行66倍甚至133.8倍的市盈率,管理层听之任之,并不进行窗口指导,却要对70几倍市盈率的二级市场进行指导,这不是窗口指导错位是什么?

    而这种窗口指导显然不能降低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创业板的投资风险早就在一级市场新股发行时就已经注定,却在二级市场进行窗口指导,这显然是南辕北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实际上,就算深交所将创业板的涨幅限制为4.99%,创业板的投资风险一样不会减少。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深交所的窗口指导,其实又是在“放空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