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塑像百字碑记还有修改之必要


 

孙中山塑像百字碑记还有修改之必要

 

陈绪国

 

[作者按]1121笔者当地报纸关于孙中山塑像文章22日晚上1933左右通过河源市政府官方网站,于访客一栏里张贴了此文。并且重复张贴了一次。至今没有任何回音。从23日至今,已经见不到该官网关于“集百家之言,成百字碑记:孙中山先生塑像碑记昨定稿的文章”。本人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也不知我的建议对不对,而心有千千结。请网友们看过此文后,提出批评意见为谢!2010-11-25 作者留底。

 

 

 

今日阅读广州日报A6版报道了来自河源市的一则新闻:孙中山塑像碑记“出炉”。称该市关于孙中山先生塑像百字碑记系该市市委书记陈建华(网名华哥)亲自撰写,经过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网友意见,经过两易其稿,最终定稿“出炉”,并于前日向外界正式公布“面世”。据悉,该百字碑文拟请在广州市工作的河源籍青年书法家陈国锋书写。

早上,笔者看完那篇新闻,没有在意。到了下午,仔细一看,觉得还有修改的必要。

孙中山先生塑像百字碑记”全文如下:(红字部分,拟作修改对象)

孙中山先生塑像百字碑记

 

客家古邑,源远流长。

万绿河源,龙川福疆。

始皇置县,将卒拓荒。

中原士族,岭南发祥。

氏先祖,明徙此方。

紫金中坝,乡。

自闽入粤,基业始彰。

族炎炎,世代祈昌。

伟人中山,其煌。

缔造共和,新我旧邦。

属恳亲,际会五洋。

 

仰止高山,恭立塑像,扬我国光。

 

以上碑记基本面应当说是可以的。但有三处地方,应当修改。

一、关于“将卒

“将”和“卒”是多音多义字,较容易引起歧义。特别是将“卒”字写在其中,不但诘屈赘牙,而且字的色彩是近乎黑灰色的。

“将”有两音和多解。一作Jiāng,一般作动词“把”看待。但容易与“将来”、“将要”混淆意义。二作Jiàng,可作“将士”解。如果作将(Jiāng)军解,与“将士”解又不协调,一个是双义词,一个是单义词。当然,要作纵横比较,以上双音和多义的“将”歧义还有许多种解法。

“卒”也有两音和多解。一作zú,一般作名词“兵卒”看待,亦作形容词“完毕”、“结束”解。用于碑帖上,一般指卒年,即去世的那一年。《说文解字》中讲“卒”的本义是奴役者、奴隶穿着的有记号的衣服。二作cú,形容词作动词,同“猝”,一般作“猝死”(卒死)解。“卒中”指心脑血管疾病,或者害病。反正“卒”用于碑记上,一般令人联想到“死亡”之类的黑灰色字义。

始皇置县,将卒拓荒”,估计大意是:“秦始皇时期在此置县,并派将士(或者“将士与役民”)在此拓荒”。这是在没有存疑歧义的情形下,所作出的“目标值”解读。联系春秋战国史料,似乎不妥。

早在秦孝公(秦始皇的祖父王)时期,先后两次启用商鞅变法(具体年限存疑),有五项内容,其中之一,是建立君王集权的行政制度,在全境设31县,由君直接派官吏治理……。由此可见,于秦始皇之前,中央已经有了“置县”的命令与动作了。其中之二,是“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由此可见,民众大规模的拓荒运动,远远超过秦始皇的屯田制拓荒—军(将士)屯田和民(徭役民)屯田的拓荒。

查《广东省县图集》(1990年版)第62页“河源市辖区·概述”得知:秦为龙川县地,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置河源县。“紫金县·概述”得知:明隆庆三年(1570年)析归善、长乐二县地置永安县。1914年改为紫金县。上述两地均没有孙中山先生的历史记录。

【修改】

如果将“始皇置县”的误差忽略不计,单单修改“将卒拓荒”,可以有如下几种修改方法:

1.“戮力拓荒”

2.“军民拓荒”

上述第1方案,比较文雅,比较完整,适合碑文写作要求。拓荒者,包括军队屯田拓荒、徭役民屯田拓荒和当地居民拓荒等所有的拓荒者。

上述第2方案,比较直白,突出重点,但不够完整。按照现在通行的认识,“民”仅指农民,对于徭役民没有概念。没有第1方案好。可放弃此方案,直取第1方案。

二、关于“乡”

先谈“孙”字,也是一个多义词,容易歧义。

孙中山的“孙”字是名词,而孙子的“孙”字是个代词。而且,孙子的“孙”字是个泛指,是孙中山的孙子?还是孙中山是该(老)屋村子里的孙子?如果孙中山在世时的香山县—今中山市是孙中山的故土,那么,紫金县中坝的孙族老屋应当是“祖屋”,而不是“孙屋”,这完全将祖与孙、祖屋与新屋(“孙屋”)弄颠倒了!

前面有“氏先祖,明徙此方”,后面紧接着是“紫金中坝,”,两个“孙”字叠加在一起,显得非常累赘。

先谈“排”字,也是一个多义词,容易歧义,而且相当的俗。如果作“并排”解,是个介词,介于名词与动词之间。但是,“排”字有“排列”、“安排”等中性词和“排斥”、“排除”等贬义词之分。“乡”相当费解。什么叫做“孙屋”?什么叫做“排乡”?“排乡”与“”、“”到底是什么关系?与香山县(中山市)到底是什么关系?

紫金中坝,”,估计大意是:“紫金县中坝,是孙中山先生的老屋,与香山县是并排的家乡”。

【修改】

试修改为:

紫金中坝,薪火传香。

联系到上句“氏先祖,明徙此方”一起解释,就是:“孙氏的先祖列宗,明朝时迁徙至此地方(生根发芽)。后由紫金县的中坝,将孙氏薪火相传到香山县(诞生了孙中山)。”

查《广东省县图集》(1990年版)第108页“中山市·概述”得知:南宁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析东莞县置香山县,民国十四年(1125年)为纪念孙中山改名中山县。1953年境内设石岐市,1959年并中山县。1983年改设中山市,1988年初升为省辖市。(注:孙中山先生于1866年诞生于香山县翠亨村)

三、关于三个“客”字

孙中山塑像百字碑记,一下子连续出现三个“客”字,非常累赘,书写不够规范。

先看第一个是“族炎炎”的“客”字。

这里的“客族”到底有什么特殊意义呢?华夏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上下五千年,如果要论及客族,依我看,54个民族中和数以万计的姓氏宗族中,大多数都是“客族”。如今广州市约有745万本市居民,我看至少有700万是“客族”。那么,孙氏宗族从明朝的中原迁徙到岭南,晓得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明朝上迄1368年,下至1465年,即使按照明朝的最后一年计算,到孙中山诞生,就已经经历了400年以上,为什么还叫做“客族”?

再说,“客族”也常常是少数民族的代称,如土家族、高山族等等。这里就发生两个问题:一个是从中原迁徙过来的是汉族,不是“客族”,事实上孙中山是汉族人,这不对头了。另一个是口头语的“客族”或者“客家族”,不能随意地写入书面语中,更不能随意写在官方语中,特别是不能随意写在孙中山的碑文中。即使是你们河源市打什么“客族”牌,也不是这么个打法嘛!

再看第二个是“其煌”的“客”字。

上面提到“族炎炎”的“客”字,说的是整个孙氏宗族全部是“客族”人。如果反推理的话,既然香山县那边是“客子”,那么,紫金县那个地方的孙氏族人是“主子”了么?这有什么意义呢?这不明摆着既要宣扬孙中山,却又贬损孙中山了么?这里没有什么逻辑思维了吧?

再看第三个是“属恳亲”的“客”字。

这一句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是为纪念孙中山,还是为河源市、紫金县作广告?如果是为了作广告,或者是捎带作广告,就显得太商业化、太庸俗化了些,你们说是不是?

下面试解读一下三个“客”字。

首先,我们应当确定一个理念与目标,力争将三个“客”字去掉两个。接着,看看如何去掉法。

关于“族炎炎”的“客”字。

这个明显的不行,一定得改掉。估计大意是:孙氏宗族薪火如炎炎燃烧,孙中山革命烈火传遍四面八方。

【修改】

望族炎炎

所谓望族,是孙中山的革命事业兴旺,但他的愿望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持努力”。

关于“其煌”的“客”字。

这个“客”字也很不妥,也要修改。如果观众念出来,也称孙中山为“客子”,很不雅致,我们只能称他为主子嘛,他是为革命、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辛亥革命杰出领导人嘛!另外,“际会五洋”的客子(客人),各种身份的人都有,专门来休闲游览的也有,怎么可以与革命家孙中山这个“客子”搭档在一起呢?

【修改】

赤子其煌

所谓赤子,指孙中山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赤子。其赤子之心铸就了中华民族翻身解放的辉煌基业。

关于“属恳亲”的“客”字。

这个“客”字问题不太大,只是涉嫌为本地作广告而已。如果说以上两个“客”字按照以上思路修改过了,这个“客”字不妨先保留下来。如果以上的两个“客”字仅修改一个,那么,就要考虑修改这个“客”字。具体方案,暂时保留意见。

 

以上意见妥否?请回复。

 

我的QQ437116637,手机13026889717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翠华街892401室,邮政编码510630 

 

建议人:陈绪国

2010-11-22于广州

 

附:修改后的《孙中山先生塑像百字碑记》(楷体字)

 

孙中山先生塑像百字碑记

 

客家古邑,源远流长。

万绿河源,龙川福疆。

始皇置县,戮力拓荒

中原士族,岭南发祥。

氏先祖,明徙此方。

紫金中坝,薪火传香

自闽入粤,基业始彰。

望族炎炎,世代祈昌。

伟人中山,赤子其煌

缔造共和,新我旧邦。

属恳亲,际会五洋。

 

仰止高山,恭立塑像,扬我国光。

 

 

字数:3929

 

 

作于2010112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