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公务人员调戏、殴打孕妇案,处理结果需公示


洞口公务人员调戏、殴打孕妇案,处理结果需公示

昨日《红网》一篇题为《湖南洞口多名公务人员疑调戏老板娘未遂砸饭店》的文章披露了洞口县劳动局职员袁海林、肖歆华和石江中队交警唐前卫等9人调戏、殴打孕妇的丑恶刑警。

按照网友的爆料,袁海林、肖歆华等人在三瓶高度酒下肚后借故调戏餐饮部老板年轻的怀孕少妇王某,遭王某反抗后打砸饭店。

“领导们感到失了面子,竟然将洞口县中天宾馆餐饮部吧台、花瓶、收银机砸毁,更加无耻的是将怀孕少妇王某拳打脚踢,将前来劝阻的廖某及其父亲二人打得头破血流。廖某及其父亲和怀孕少妇王某在洞口县中医院住院治疗。”

而按照该洞口县纪委的调查结果,则是唐前卫伸手搭在了孕妇王涵(老板娘)的右肩上,王涵见状—边说“把手拿开”,一边使劲挣脱了唐前卫的手并迅速走到了吧台里面,唐前卫来到吧台前就把上面的税控发票机推到地上,并先发制人,用右手掌推了一下老板廖冠群的下巴,并紧接着一拳朝其头面部打去,廖冠群还手,其他人也参与进来,整个打架过程持续了大约二十分钟,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令人震惊!这些公务人员早已经丧失了公务人员最基本的操守,其残忍的行径,让我们用“土匪”二字来代表他们应该更为恰当。仔细阅读完该县纪委对案件的描述,发现有明显袒护“土匪”之嫌:

一是学起“邓玉娇案”,用起了“推”字。税控机是被唐前卫推到地上的,廖冠群的下巴也是被唐前卫用右手掌推了一下。笔者不禁要问,“宾馆餐饮部吧台、花瓶、收银机砸毁”又如何解释?洞口县纪委领导的下巴被人用手掌推过吗?

二是“双方均有人员受伤”,意为“各打五十大板”。包括警察在内的9个“土匪”,对付包括孕妇在内的三人,能是互殴吗?廖冠群和其父,无非是为了保护孕妇,根本就不具备和这帮“土匪”斗狠的基本条件,怎么会导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的结果?“土匪”一方即使有人受伤,那也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伤。

整个打架过程持续了大约二十分钟。”就说明了这是一场规模不算小的群殴事件,在当地一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三是不公布具体处理结果,有袒护“土匪”之嫌。洞口纪委称,洞口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可如何处理,却不愿意公开。笔者以为,如唐前卫这样的“土匪”,根本就没有资格继续穿警服了,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也不会容忍这样的人继续败坏警察的形象。其猥亵孕妇的行为,应该给予治安处罚;其他参与群殴的“土匪”,也应一并受到治安处罚。

还有那个公款消费,却签“招待县领导开支”的肖歆华,已经严重地败坏了洞口县领导的形象,可该县纪委还在袒护他,难不成洞口县的领导本来就这形象?看样子,洞口的水很深啊。

笔者敦促洞口县纪委,请尽快公布对9“土匪”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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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多名公务人员疑调戏老板娘未遂砸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