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也该跟着钉子户一起“自首”


王攀

20日15时,武汉洪山区土库村村民童贻鸿到朝阳双井派出所“自首”。因11月18日下午向楼下投掷砖头“导致一人重伤”,童贻鸿被当地警方通知做笔录。由于不信任当地警方,童贻鸿于20日晨搭乘飞机赴京向警方“自首”。(11月21日《新京报》)

公民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被广为引用的法谚。它出自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在另外一些国家,对于私闯民宅者,主人甚至可以将其击毙。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对公民的合法住宅也有明确的保护。因此,假如童贻鸿是反抗强拆,当属正当防卫。可事实好像并不这么简单——

因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童贻鸿兄妹七人的三栋楼房成了钉子户。童贻鸿称,11月18日15时,他在顶楼发现三十多人跟随一辆破拆机来到楼下,他们并未表明身份,而是直接将童家拉在楼周围的铁丝网撕开,把破拆机开到楼边。“当时,车就快要碰到房子了,我就拿砖头胡乱扔那个车,30多个人都在车后面,我没有瞄准谁去砸。”——按照童贻鸿的说法,他扔砖是对强拆者的反抗。

可按照南望山居委会主任雷波协助警方的调查,纠纷与房屋本身有关,“但是与拆迁没什么关系。”雷波表示,伤者是做土石方工程的工作人员,事发前在童家周围进行施工。事发时,部分人员在童家附近与童贻鸿发生纠纷——就意味着童贻鸿的扔砖之举不是抗拒强拆。

不知道哪种说法是准确的。但无论如何,童贻鸿与拆迁方之间的博弈平衡急转直下。当地警方要求童贻鸿到派出所做笔录,而童贻鸿担心不公,匆忙搭飞机到北京“自首”。童贻鸿由一个站在楼顶捍卫产权的“钉子户”,一下子成了刑事案件的“嫌疑犯”。面对拆迁车,童贻鸿保护产权的决心和勇气荡然无存——对于他来说,眼下最要紧的是警方能否公正处理。所以,他扔下一直坚守的房子,平生第一次坐飞机到北京“自首”。

童贻鸿异地“自首”,缘于对当地警方的不信任。但他这种异地寻求公正的方式能成功吗?不知道。据报道,武汉当地警方已将其定为刑事案件,且派人到北京。北京警方会否将这个突然闯入警局、期待公正、寻求庇护的“钉子户”交给武汉警方,让一切回到原点——回到让童贻鸿不信任的原点?不知道。毕竟,北京警方不是大使馆。

我在想,无论童贻鸿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处理,也无论他到底是因为反抗强拆而伤人,还是因为房屋纠纷而伤人,能否伤人的归伤人,拆迁的归拆迁。拆迁方能否因此停止强拆?止步于一个还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房子前面?

我知道这是一个幻想。如果拆迁方真的如此尊重公民的合法产权,也许就没有童贻鸿伤人的结果发生。而现在,童贻鸿伤人,或许正是强拆顺利进行的一个突破口。一则,房屋的主人已经不能亲自守卫;二则,因为涉嫌刑事犯罪,正好可以讨价还价,进而顺利强拆。公民的合法权益,就这么在威逼利诱面前,频频失守。

http://news.sohu.com/20101121/n2777876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