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研究,发现我国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原则已经过时,不再适用于当前中国经济现实需要,并找到了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国民收入分配理论:一是初次分配领域,只要政府做好反垄断、管制外部性、消除公众企业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等三件事,市场机制就能够在初次分配领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二是政府在二次分配领域实行近乎平均主义的公平原则,就能在二次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关键字:收入分配 效率与公平 政策机制 改革研究
贫富悬殊成为了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最主要矛盾,系统性矛盾,威胁到了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每次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源也在于收入分配不均,每一次经济危机的结果也就是让国民收入分配平均一些。但是我国收入分配理论水平还非常低,甚至我们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原则已经过时,不再适用于当前中国经济现实需要,因此,研究提出一个新的科学的收入分配理论非常重要。
一、国民收入分配分类
国民收入分配划分为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一般来说总是在生产领域中进行的。国民收入是由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或个人创造出来的,所以首先围绕着这些部门和个人进行初次分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五部分:⒈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⒉企业留用的利润;⒊员工工资;⒋股东的分红;⒌地租(或者房租及其他自然资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之后最终形成了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等三大收入,这三大收入是经济社会的三大基本的原始收入。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就是对初次分配中的国家收入进行分配,主要通过国家预算渠道进行,国家以预算支出的形式,将集中起来的国民收入用于重点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行政管理、国家储备以及各种社会福利等等。
二、国民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
国民收入分配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指标:效率与公平,国民收入分配理论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科学定位这两个指标相互之间的关系。根据我的最新研究成果——共赢经济学理论,可以得出结论: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只有公平的才是效率最高的,只有效率最高才是公平的。下面我就证明这个论断的科学性。
1、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效率对社会来讲,就是社会用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对于具体的微观经济体来说,其效率即把其活动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后,用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公平不能单纯的理解为平均主义,公平简单的说可以分成程序、规则、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1]改革开放以前,搞多搞少一个样,这不是公平,相反是最大的不公平。现在的一些垄断企业职工不劳而获,享受高工资也是最大不公平。在初次分配中的公平,应该是“各尽所能,按效分配”,你为社会做的贡献越大,收入就应该越多。
2、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我国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原则存在严重的错误,这个原则割裂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把效率与公平当成了一对矛盾,往往会成为一些既不公平又没有效率政策出台的借口。根据我的最新研究成果——共赢经济学理论,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只有公平的才是效率最高的,只有效率最高才是公平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时,既要注重程序、规则、过程的公平,又要注重分配结果的公平,这里的公平体现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就是要依靠市场进行分配。由于垄断、外部性的存在会破坏市场机制程序、规则、过程的公平,所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依靠市场机制外,还需要主动消灭和管制垄断、外部性,确保程序、规则、过程的公平,这样确保结果的公平,效率才能提高,国民收入的蛋糕才能做大。尽管如此,初次分配的结果往往符合可“按效分配”分配的结果公平,但是分配结果是不平均,因此,需要二次分配结果的平均主义来修复初次分配的结果不平均。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中对每个国民实现结果的平均主义,既能达到结果的公平,又能使二次分配效率最高,减少浪费。这样,二次分配的平均主义又可以为初次分配的公平(程序、规则、过程的公平)提供基础,从而国民收入分配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西方经济史实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
市场经济发展400来,在凯恩斯主义以前几乎是每隔几十年爆发一次经济危机,而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后来到了7~8年就爆发一次的地步。这是由于市场经济只注重效率、机会和过程的公平,不注重整个社会的结果公平,甚至后来由于垄断和外部性的产生,连效率、机会与过程的公平也没有了,也造成经济危机更加频繁的爆发。凯恩斯主义之后(二战之后),政府开始对市场的干预,这些干预对修复市场机制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过多干预,特别是后来一些不恰当的干预越来越多,又导致了市场的效率和社会的机会与过程的公平的缺失,又导致分配结果的不公平,导致经济效率越来越低下,在西方国家引发了1957~1958年、1973~1975年和1980~1982年经济危机。以前的危机都是过剩危机,凯恩斯主义主导下的危机是与能源危机相关的资源短缺危机,这种短缺经济危机爆发就是因为政府不当干预造成经济效率低下引发的。完全由政府管理经济的东欧社会主义(政府主义)国家甚至出现国民经济体系解体的危机。2008年以来欧美主要经济体爆发金融风暴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收入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分化,另一方面是对一些所有者缺失(股东非常分散,企业被内部人控制)的企业监管不力。西方经济之所以出现经济危机,就是因为割裂了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关系,也就证明了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只有公平的才是效率最高的,只有效率最高才是公平的。
四、我国经济发展史实证了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性
1、新中国前30年经济发展史证明了不公平政策导致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一次分配中实行一种平均主义政策,导致我国经济效率低下,物资极度匮乏。首先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一次分配中实行平均主义政策不是一个公平的政策,因为那个政策没有实行“各尽所能,按效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分配的公平原则,鼓励不劳而获,实际上是最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这个极其不公平的政策导致广大劳动者都没有积极性,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就是说改革开放以前经济效率低下,是不公平国民收入分配政策造成的,而不是相反,由于实行了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造成。改革开放以前30年中国经济发展史证明了不公平政策导致了经济效率低下,证明了效率与公平是一致的、统一的。
2、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发展史证明了公平的政策促进经济高效率
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24.95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9.8%,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的3倍多,我国经济总量上升为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提高到21737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我国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就在于我国全面引进了市场机制,在90%以上的领域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3、当前我国经济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证明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性。
我国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成就,但是也暴露出来了很多问题,之所以暴露出这么多的问题就是在于市场不能总是有效。而我们的政府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推行效率与公平统一的政策,相反出台了很多既不公平又没有效率政策。目前我国政府基本上属于该管的事不好好管,不该管的事的争着管。那些事是政府该管的呢?我在共赢经济学理论中提出来了,政府在一次分配领域只需要做三件事:反垄断、管制外部性,管制公众企业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其他事政府都不应该管。正是政府在反垄断、管制外部性,管制公众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缺位和在其他方面的乱伸手导致一次分配中经济效率低下和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⑴政府在反垄断中缺位导致企业效率低下和严重分配不公。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电力、铁路、电信等垄断部门存在大量的冗员,而且工资还比一般部门高。再如,粮食安全成为一些利益集团用来骗取国家资金的借口,每年国家投入3000~4000亿元的资金,但是没有做出一点有利于粮食安全的事情。
⑵政府在管制外部性缺位严重伤害了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场场的环境灾难都是对政府在质检、安监、环保等外部性管理缺位的控诉。质检的缺位导致企业间成本不一致,守法企业成本高,违法企业成本低,是非常不公平的,非法企业和分赃的质检人员享受高收入,造成整个社会福利下降和低效率。安监的缺位导致社会承担了安全生成成本,让少数煤矿老板发大财,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环保的缺位让环保局和污染企业享受高收入,让人民群众和政府承担环保成本,也是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
⑶政府在公众企业治理方面缺位导致企业高层无良高薪。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怒斥保险公司高管薪酬过高的畸形现象,并称将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薪酬进行清查。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蒋乐仪在《广东省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情况及其对策》的报告说,在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违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量化考核指标的规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如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增量股权奖励”,几年间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个人收益,而企业每况愈下,甚至经营亏本。[2]这些现象也是既不公平有没有效率。
⑷政府在其他方面乱伸手导致企业间不公平和经济低效率。除了反垄断、管制外部性,管制公众企业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其他事政府都不应该管。如果政府硬要管,往往就会适得其反,得到既不公平又没有效率的结果。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想法是好的,促进中国产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但是该办法的效果却是想当然的。这个政策很不公平,一个企业只要被认定为高新企业就可以只需15%的税,否则交25%的税。当然也没有效率,前不久就爆出了科技部官员称至少五成高新企业受减税利诱造假的令人震惊的消息。其实政府根本就没有必要鼓励创新企业,因为市场会鼓励创新企业。政府关键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凡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要给予重罚,采取没收企业,白送给被侵犯的企业,还要对公司经营者和所有者给予罚款。现在中国队知识产权保护很不够,甚至是保护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只要保护创新,市场自然就会给予创造超额利润的回报,不想要你政府瞎操心了。如果市场不认可创造,也证明这个创新是不符合实际,也没有价值,政府鼓励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还比如鼓励新能源汽车政策,简直就是补贴蒸汽机,既没有效率又不公平。
4、二次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也是一致的、统一的
我国收入分配中预算外资金多、地下经济多、灰色收入多的三多现象非常突出。在很多发达国家,民众的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政府财政收入占40%左右,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能够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而中国的情况非常奇怪:政府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却只有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没法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中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为什么缺了一大块?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2005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0.5万亿元,社保收入0.8万亿元,三项合计达2.6万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收入为3.2万亿元。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上世纪90年代后期,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年均占GDP的13.2%至16.8%。[3]之所以出现很大一块国民收入“蛋糕”以腐败的方式、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形成我国预算外资金多、地下经济多、灰色收入多的三多现象,其根源在于政府在二次分配领域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幌子,实行既不公平又没有效率的国家预算资金分配政策。
这些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幌子,实行不公平的国家预算资金分配政策具体有几种:
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向地方政府和企业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既不公平又没有效率。2009年国家预算投向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资金在1万亿元以上,占预算数的25%以上,这些项目资金就是地方“跑部进钱”的重点,也是产生灰色收入重要源泉。因为项目好坏,是否可行都由上级部门说了算,项目多,执行审查的人手少,能力也有限,往往谁会跑、会送礼、会招待,就是哪个的项目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情况如果有50%项目资金用到实处算是最高效率了,一般都是30%左右,有些就是纯粹骗国家项目资金。另外,出口退税政策是一个成本高,效率低的政策,2009年达8000亿左右,除了产生腐败、灰色收入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外毫无用处。还有一些补贴资金都是产生腐败和灰色收入的源泉,破坏市场机制正常运行,损害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⑵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人民的民生社会保障支出也是既不公平有没有效率。目前社保和养老保险体制、医疗保险体制等都实行不交不补,多交多补政策,结果是越有钱的人享受得越多,这样的机制不但不能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扩大贫富差距。这种政策还鼓励基层执行部门弄虚作假,因为不交不补,多缴多补,基层部门就弄虚作假,将很多没有交费的人虚设为交费了,这样部门既能骗取国家资金,并还会因为参保率高受到上级表扬。而讲诚信部门遭殃,既没有骗取到上级资金支持,还要因为参保率低受到上级批评。
五、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政策设计步骤
1、确定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原则
在初次分配领域,只要求政府做好反垄断、管制外部性、公众企业治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等三件事,其他的事情由市场去做;在二次分配领域,在资金分配实行近乎于平均主义的公平原则。
2、考察政策调整的范围
如果一项经济政策调整不属于反垄断、管制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二次分配中资金管理等四方面内容,那么这个经济政策就可以取消了,由市场机制自行调节就行了。如果是在这范围内,那么就对该政策进行博弈分析,看是否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3、对政策进行博弈分析
首先分析政策调整的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选择的最佳行动方案,接着分析这些行动方案产生的后果,是否能够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再与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对比。如果对比效果一致,不能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就说明原来的政策设计存在缺陷,需要提出政策创新方案。
4、提出政策创新方案
政策创新方案怎么才能够产生呢?爱因斯坦说得好,1%的灵感加99%汗水,1%的灵感更重要。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1%的灵感多半来自人民群众,但是99%的汗水却要制定政策的专家学者付出。笔者就在共赢经济理论思想指导下研究撰写了20多篇解决基础教育、医疗体制、养老保险、房地产、城市出租车、自来水、垃圾处理、殡葬业、能源等热点难点行业的政策创新方案研究文章。
5、对创新方案进行博弈分析
首先分析政策调整的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选择的最佳行动方案,接着分析这些行动方案产生的后果,是否能够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如果能够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那么这样的政策方案就可以采用,不能就要重新寻找新政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