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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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上市之后,有光大,光大之后,肯定后继有人。以国内企业对资金的渴求程度而言,这种判断并非错误,非金融企业和政府投资对资金的渴求最终表现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上,这是符合国内经济发展依赖间接融资经济模式的。尽管中国央行只有一个,但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式融资的央行不止一个,汇金公司其实就是中国的第二个央行,看看汇金公司以股东身份注资金融机构就知道了,汇金公司虽然是一个公司制国有企业,但其行为更像是一个央行而非企业----成立以来,业绩就是个秘密 ---其目标不是盈利,而是为金融机构源源不断提供流动性。中国的金融机构为什么在金融危机中变得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变得强大的秘密就秘藏其中,并非因为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比发达国家更为卓越或完善。
中国流动性过剩除了贸易盈余,其中另外一个因素就是中国央行之外的央行在不断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一个外在于央行的企业也在为市场印制钞票-------汇金公司就是央行的金融工具。外汇资金在境内重复使用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在增加基础货币供应。在全球为资金短缺发愁的时候,中国永远不缺钱,通胀永远是侵蚀中国中低收入者收入和制造更多相对贫困的永动机。在不缺钱的背后,境内资源价格被人为降低,劳动力价格被人为压低。当境内生产要素价格被人为扭曲的时候,一国货币必然会出现奇异窘境:货币对内不断贬值,对外存在长期升值风险。现在的人民币处境正好处于这种窘境中。人民币窘境就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窘境,更是国内经济陷入两难窘境的写照。
货币的窘境反映在国内,就是经济增长过度注水,资产价格泡沫升天,普罗大众收入被贬侵蚀,消费疲累乏力,实体经济结构扭曲。同时,多印刷的货币最终以铸币税方式不断回到政府手中,政府对投资乐此不疲,富国穷民只是逻辑的结果,不是原因。反映在国际,就是国内消费剩余庞大,只能对外换取外汇汇差,招引贸易摩擦。如果外汇汇差消失,庞大的消费剩余将变成巨大的库存,任其跌值。为了解决库存,只能印刷更多的货币,不断为金融机构注资增加信贷资源,反复进行经济刺激,直到这种循环无法进行。
如果仅仅理解在富国穷民的层次就止步,见解也属浅。王杰律师认为,在一个国有化控制经济程度极高的国家,政企不分是常态。政企一家,监管者与经营者形式上的分体不能掩盖实质上的同体。监管者与经营者的同体导致政府即市场,市场即政府。在中国,这一极端已经演化到极致,土地财政,行政或国有垄断经营以及无所不在、不断升级的政府调控,从宏观到微观的价格管制日趋弥漫。政企同体,政府即市场,国富民穷背后隐藏的则是官富民穷。公共权力机构既是一个单数,同时也是复数。作为组织机构是单数,作为公共权力实施单位,又是复数,由具体的组成个体成员施行。单数组织没有外在权力机构约束制衡,其个体成员行使权力就会不受监督和约束。在政府主导市场资源的环境下,官员及公务人员利用权力谋取资源就会成为必然,而依附官员及公务人员谋取市场资源的市场行为就会不断加剧,官商不分和官商勾结的结局除了加剧贫富分化,还会加剧社会变革矛盾的滋生。
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陷入悖论时期,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结果大相径庭。以国企重组为例,近十年来,国企重组是在在央企减少数量概念下反复进行的。从数量上看,央企是减少了,但名义数量的减少意味着绝对规模的扩大,央企重组如此,非央企的国有企业重组也将如此。国企利用行政力量通过重组,规模扩大,意味着对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将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相反。长期以来,正是由于低效率国企利用其市场控制地位一直在向非国有企业进行成本转嫁,非国有企业受成本压制,根本没有能力进行高风险创新投资,只能生存在低端产业链上,以原子式企业艰难存续。从发展非公“三十六条”“诞生至今,文件已成为历史文献,现状则相反,甚至更加恶化。在中国,国有经济组织不仅仅限于企业性质的,还有很多公共事业单位,诸如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等,这些机构组织的改革也产生了和国企重组改革一样恶果,甚至越来越多的机构组织正在走向行政化,依靠公共财政为支出来源,进而增大了国民税负水平,“国进民退”、“国富民穷”、“官富民穷”伴随着所谓的改革进程正在热加速。
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陷入改革悖论,就其根源,在于背离了改革初始的两大原则:党政分立,政企分离。党政不分立,政企分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党政不分的社会体制环境下,王杰律师认为,国家权力机构分权设置仅具形式上的分权,各权力机构组成成员均属执政党内部人员,其权力只具备内部分工属性,缺乏外在性。没有外在化权力约束,内在约束就是空话。在内部人分权制度下,权力只有从属性,没有逆抗性,权力只能下级服从上级,不能下级监督上级。同时,在内部人分权制度下,人事组织任命程序决定了内部分权制约的脆弱性,任命人和被任命人之间直接责任关系决定了权力监督约制的虚无化。在这种党政不分的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下,政企分离必然成为形式,政企之间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也是脆弱的和虚无化的。上世纪末期以来,也就是在以上制度下,官场腐败大案层出不穷,窝案,串案接连不断;也就是在以上制度下,买官鬻爵之风愈演愈烈;也就是在这种体制下,国有经济组织贪贿行为数量屡增不减,泛滥已成常态;也就是在以上体制下,官商勾结谋取经济利益有增无减,从一个领域蔓延至其他领域,甚至连境外企业也不得不按照国内规矩办事,近年来爆出的一连串跨国公司通过贿赂支出谋取法律制度利益与经济利益的案件也充分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和趋势性。在以上制度下,政府主导投资就永远不可避免,作为复数的各级官员和公务人员在政府支出与投资中获得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诱惑下,政府谋取公共财政和加大政府投资已成为一种政府价值取向和偏好,这也是为什么“凯恩斯主义”在中国泛滥的根源。当各级政府充分利用经济危机扩大并强化这种价值取向和偏好的时候,经济结构调整变成了“赵括谈兵”,市场化改革就变成革市场化资源配置命的伪改革。
2004年中国企业家“原罪”论,是促成这场起始于三十年前的改革走向偏锋的另一根源。正是对中国企业家“原罪”的开释,加剧了中国企业家有恃无恐的寻租行为,经济犯罪的低成本和寻租利益之间的巨大差额导致中国企业家道德、法律价值观扭曲,而企业价值观的扭曲导致官员价值观发生异化,权力寻租与权力设租相随相伴,相互助长,生生不息。这对孪生兄弟的产生标志着中国投资环境进入了恶性循环时期,而贫富分化也是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加速的,这种加速度如果遏制不当,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在中国企业家“原罪”论之后,现在中国将面临一个官员财产“原罪”的问题,是开释还是惩罚,现在已是执政党必须选择的课题之一。王杰律师认为,开释所带来的后果将和企业家原罪比肩,导致贪腐投机行为升级加剧,将威胁到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信念,威胁到构建“和谐社会” 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治国理念。近两年来,执政党虽然加快了党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但这些制度建设只是内部人制度。在内部人体制下,这些制度建设在遏制腐败方面起不到丝毫效用,如果不能及时升级到国家法律制度层面并有效追诉,就会异化为官员非法财产默认制度,将对整个社会起到更大的“拜金”负激励效用。
现在,中国改革开放正在面临艰难的方向性选择:一种选择是维系现存社会体制,继续默认两种“原罪”,让各种社会利益在不断累积的不平衡风险中自发寻求利益平衡。对执政党而言,所面临的风险将是巨大的,因为,党内利益的不平衡发展很可能因利益分化而产生执政分歧,强势利益将借社会变革需求进行“苏式”变革清算;一种是对现有体制依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党政分立,政企分离”的原则继续深化改革,仿效邓公清除文革“三种人”做法,对于两种“原罪”主体进行追溯性惩罚,及时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纯洁执政党党内组织,加强执政党执政基础,推动中国经济国际化,社会制度文明化、法治化。
在两种选择之间,基于现实既得势力的强大和对现存体制的依赖和强化,选择后者的难度和社会时机还远远没有形成,除非印钞经济陷入危机。“和珅跌倒、嘉庆吃饱”是特殊时期挽救历史的产物。
长期以来,中国改革体制建设困惑于分权制度,将分权制度等同于西方的多党轮流执政,把“三权分立”制度看做洪水猛兽。其实,分权学说也没有绝对化,没有否定一党执政就不能建立分权制度,也没有说,党政分立就必然产生多党轮流执政。倒是那些极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人,才会将分权学说成斜理歪说加以否定。也就是这些人,将改革变成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导致改革已经偏离改革初衷。邓公以特有的远见否定了将市场经济只能归属资本主义经济的定论,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践观。现在的执政党应当以更高的远见来看待分权制度及其科学性。建立科学的分权体制是完善党和国家基本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王杰律师认为,党内民主改革不能替代国家民主改革,前者是本。没有国家制度民主化改革,党内民主改革就永远不会成功。世界历史实践证明,党内民主化是通过国家制度的民主化来实现的。国家民主制度是一国认可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检测石,也是推动执政党党内民主化的动力,同时也是不断更新执政党执政新鲜血液——执政继承人的奠基石。只有国家化民主制度才能够最大限度消除内部人腐败,增强社会制度透明度,增强执政党执政公信力,消除社会分配不公平阻力,增加经济制度活力,推动中国经济不断进步。,
创新不应局限于经济技术领域,社会制度、体制领域的创新才是富国强民的根本,也是解放市场资源束缚,深化市场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推动技术创性和进步的基础。脱离了制度创新,在全球化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就会远离中国的经济生活,渗入国家生活的将是积重难返的社会矛盾和源源不断的利益冲突。仅仅依靠经济调控技术手段,是无法长治久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