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河北省高院研究通过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20%以下”的方式鼓励被告人亲属“大义灭亲”。
中国人的实用主义可谓到家了,连一个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也视法律于不顾,而弄起了这么个对办案似乎有利的规定。
从法理上讲,中国对犯罪分子从轻处理的情节,只是对犯罪分子自身具备这样的条件,如坦白、举报等。现在是家人立功,犯罪分子受益,这就违背了对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的初衷。
从道德伦理方面看,“大义灭亲”不但体现在“义”上,更要体现在“灭”上,河北这么干,只体现“义”,却和“灭”反其道而行之。
此外,这种做法有位人伦,是文革思维的延续,应该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