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10月28日,第四次接受审议的社会保险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法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具有四大亮点:一是养老医保“异地漫游”;二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三是社保费将强化征收;四是加强监管“盯牢”保命钱。社会保险法的确立,让社会保险征缴以及发放等有法可依,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