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子女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官员,开除党籍和公务员队伍


   “我爸是李刚”引出的治吏对策之一

  ——子女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官员,开除党籍和公务员队伍

       任秀红

 

“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含义极丰富深刻!刚才看到的一则微博信息虽不知真假,但可以作为对这句话中深层次丰富含义的一个解释吧?

 

@若若的玫瑰园:@北京李海:根据内部消息,正在医院急救的张晶晶已经秘密同意了河北大学校长提出的和解方案:张晶晶放弃上诉,但是可以得到巨额赔款,保送河北大学研究生,将来还可以读河北大学的博士,专业由她自己选!!! 李刚家属也表示,如果张晶晶放弃出上诉的话,将来她可以进保定好的单位工作!”

 

由此反向思维,建议一条打击腐败、清正吏治的规则:在党章、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子女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官员,开除党籍和公务员队伍。

 

为什么这么规定?理由如下:

 

一方面,对于这些子女而言,可以彻底打消其依仗父母之权力横冲直撞违法犯罪的心理动机;二方面,将隐性的子女违法犯罪后对父母的伤害和危害显性化。对于疏于关爱或者骄纵子女的父母而言,由于子女的违法犯罪直接影响其个人的事业人生,可以促使父母们真正关爱教育而不是骄纵子女,促使父母和子女都健康成长和人格完善;三,可以消除化解许多潜在的类似违法犯罪行为,有益于个人、社会和国家。

 

反之可证:为什么现在很多政府官员的子女敢于违法犯罪和勇于违法犯罪?因为这些子女明确知道,根据现在的制度法律规定,自己违法犯罪对于父母的官职等并不会有太大影响,而且自己违法犯罪之后当公务员的父母或者其他家人可以通过种种方式使自己逃脱或者减轻责任和惩罚吗?这至少是这些子女勇于违法犯罪和敢于违法犯罪的一个心理因素吧?而且既然子女受父母的荫蔽是一个事实,而父母出事也会事实上使这种荫蔽消失,那么借助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利害关系而做出“子女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官员,开除党籍和公务员队伍”的制度安排也是符合逻辑的,有助于反对层出不穷的腐败,对于潜在的腐败者父母子女和社会国家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吧?

 

而有很多官员父母,尤其是父亲,借口工作而流连于酒桌、饭桌、麻将桌、桑拿屋、歌厅等,而对于子女疏于关爱和管教,其中原因之一也是子女违法犯罪后自己可以凭借权力使其减少甚至免除法律惩戒吧?如果把子女违法犯罪对父母的伤害和危害显性化,也会促使父母尤其是父亲们真正关爱管教子女,对于子女和父母以及社会国家都利莫大焉?

 

也许有地球人会质疑:这不是封建的连坐制度吗?

 

这确实和封建的连坐制度有相似之处,但是如果这种连坐制度有合理性,为什么不可以扬弃吸取呢?家庭里的父母子女利益休戚相关,相互关爱制衡才能够使家庭和睦幸福。而家庭和睦幸福之后才能够安心工作,这应该是古今中外的同理吧?父母真正关爱教育好子女,对子女、自己和国家社会有好处,子女努力学习有能力有出息,对自己、父母和国家社会也有好处,反之,父母子女任何一方受害,其他人都安心生活工作吗?现在只单向地使子女父母相互受益,而不使子女违法犯罪的后果由其监护人父母承担责任,子女父母会真正有警戒心注意自己的言行后果吗?

 

所以,在党章、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子女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官员,开除党籍和公务员队伍。”是对于“齐家治国”的中国古代修齐治平管理思想的一个具体化操作,对于反对腐败、清正吏治、保护包括潜在违法犯罪的子女及其父母和社会各方都有莫大好处吧?

 

全盘否定不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做法。中国古代有丰富的监督管理思想。从古今中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扬弃”法是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今天,将封建连坐制中的合理性吸收运用于公共管理中,也是大有裨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