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民众被迫接受涨价方案垄断违法嫌疑?
阶梯电价让电企收获垄断红利民众收获空气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以用户覆盖率为依据,设计了首档电量分别为110度和140度两套方案,均为三档涨价方案。由于阶梯电价方案没有设计民众是否支持阶梯电价的选项。民众只能支持两种涨价方案的其中之一。两害相权择其轻,无奈之下民众只能选择140度方案。这种没有征求民众是否支持情况下,直接给出两种方案的做法,剥夺了民众说“不”的机会。也就是说,无论民众是否支持,阶梯电价必然实施。这样的征求意见还有什么意义?
好比一个人涉嫌犯罪,没有经过法院审理,而是直接给出了3年刑期或5年刑期的选择,这样犯罪嫌疑人就没有机会举证或辩解自己无罪了。这样从法律程序来说,只有先表决阶梯电价是否可行,然后才是如何实施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直接给出两种阶梯电价方案,这样民众反对阶梯电价的机会就没有了。这是一种程序不正义。也是一种行政垄断。
不管阶梯电价的出发点和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它改变不了电力垄断的事实,更改变不了居民用电的刚性需求。在此,每个居民必须为阶梯高电价买单!而其随着居民电器使用量增加和居民限电后导致电力发电和供电成本增加,阶梯电价就会不断上涨。毫无疑问,阶梯电价为电力垄断企业不断上涨电价寻找到了保护伞。这些都是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旗帜下进行的。
对于阶梯电价管理机构所称的人人都是受益人的说法不成立!阶梯电价改变不了城乡居民对基本电器的使用,基本用电刚性需求不会缩小,反而会增大。因为现在农村电器使用量还小,中西部电器水平较低,阶梯电价设计的起点就低,等到越来越多的中西部地区使用了和大都市一样电器时,用电刚性需求就难以阻挡。阶梯电价就会成为赤裸裸的涨价方式,这和个人所得税一样成为人头税!电价上涨结果是电力垄断企业收获暴利和垄断工资福利,而民众受益的是“空气”,未必是干净的空气!
根据《价格法》规定,涉及公关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问题应当通过听证程序征求民众意见。电力产品和服务设计每个居民日常生活必需。价格听证不仅仅是价格多少的听证程序,还包括定价方案和模式等确定。对于阶梯电价来说,首先要听证征求民意是否实施,然后才是如何实施的问题。
笔者认为,阶梯电价没有征求民众是否支持,就直接进入电价方案选择,这就是违反《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它剥夺了公众说“不”的权利,程序违法导致结果违法。在电力垄断的的背景下,电力成本不明,电力支出占居民收入比重偏大,中国电价客观上高于西方国家。阶梯电价不科学,按照一般经济规律,用电量大可以摊薄成本,电价应当不断下降。然而,我们的电价却始终上涨!至于节约煤炭资源和环保,可以发展新能源取代煤电。这才是既环保,又满足民众用电需求的多赢。而不是仅仅满足电力企业、煤炭企业的涨价需求!www.fazh.cn